四川高压钛管库存
四川高压钛管库存大概数据
| 时间 | 品名 | 库存范围 | 单位 |
|---|---|---|---|
| 2021 | 高压钛管 | 1000-1500 | 吨 |
| 2020 | 高压钛管 | 800-1200 | 吨 |
| 2019 | 高压钛管 | 600-1000 | 吨 |
四川高压钛管库存行情
四川高压钛管库存资讯
刚刚,市场监管总局发声: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30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通知。 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强化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指出反不正当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从制度上法律上确保党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对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规则,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刻认识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深远意义,准确理解修订精神和核心内容,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二、准确把握贯彻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工作重点 (一)健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机制。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按照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要求,积极向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汇报,将贯彻落实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抓手,推动健全地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卡点堵点问题,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综合运用各类反不正当竞争措施,着力防治平台经济、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内卷式”竞争。精准辨识和依法查处平台企业无正当理由,利用搜索排名、经营评价、算法控制、限制流量、下架商品、增加费用、拖欠账期、中止交易、内部惩戒等手段,或在补贴、优惠、红包、折扣、“满减”、“买赠”、促销等活动中,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对个案进行违法判定时,要综合考虑交易标的性质、生产规模和类型、市场和销售情况、生产效率和技术、商品或服务品质等多方面因素。压实平台经营者处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责任义务,督促平台明确平台内公平竞争规则,建立专门工作机制,接受举报投诉,做好纠纷处置,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处置不正当竞争行为,保存有关记录并报告执法机构。防止平台经营者借审核管理不当干预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 (三)防治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构建多维度治理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协同机制。要结合交易方在行业中的地位、交易习惯、对中小企业以及整体市场秩序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对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是否具有优势地位进行综合判断。准确认定违法行为,主体应当为大型企业等经营者,行为上必须具有滥用优势地位的具体表现,并且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明显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并形成了拖欠账款事实。确属违法的,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要求相关企业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委托下级市场监管部门核查、调查。 (四)强化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统筹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完善网络竞争规则,着力提升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常态化监管水平。运用好禁止侵害数据权益的专款规定、商业秘密保护规则,准确识别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平衡好数据保护和数据利用的关系,加大对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的保护力度,有效保护数据要素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数据市场竞争秩序。及时应对各类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效规制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平台规则等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准确把握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构成和实践特点,持续加大对流量劫持、恶意干扰、恶意不兼容、滥用平台规则实施虚假交易、虚假评价或者恶意退货等各类变相表现形式的甄别和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大对数字经济市场秩序的维护力度。 (五)制止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适应高质量发展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持续加大对仿冒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等常见、高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正确把握擅自将他人商品名称等设置为搜索关键词、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规定的构成要件,合理界定混淆行为帮助者、违法商品销售者的法律责任,既不泛化保护范围,也不放纵违法行为。把握“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原则和精神,落实商业贿赂条款中新增的对受贿方的规制规定,注重甄别实践中回扣、佣金、手续费等不同名称和存在形式,处理好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 (六)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将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完善商业秘密保护规则体系,因地制宜探索出台商业秘密保护法规和管理规范。推进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站点建设,配备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不断健全服务体系。积极指导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有效防范泄密风险。加快出台商业秘密保护标准,推动开展国推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提升我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水平。 (七)探索反不正当竞争域外执法。探索推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则的域外适用,对在境外实施的虚假宣传、网络不正当竞争、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境内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境内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决予以打击,保障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维护我国国家和企业利益。积极探索域外执法实践,加快建设专门的涉外执法人才队伍,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广泛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双多边国际合作交流,主动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国家的常态化沟通和项目协同,推动建立机制化合作渠道,加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领域治理经验与制度成果的国际传播,推动形成更加公平、透明的国际竞争规则。 三、积极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有效实施 (八)完善制度规则体系。构建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体系,完善反不正当竞争顶层设计。对标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在政府规制、监管透明、企业合规等方面有效衔接,增强反不正当竞争制度型开放的话语权。及时总结监管实践经验,推动研究制定《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条例》。系统推动制修订规范仿冒混淆、禁止商业贿赂等规章,为行政执法提供规范指引。推动研究发布相关行业市场价格与竞争行为评估报告,引导良性竞争,逐步构建多层次的反不正当竞争政策工具箱。推动健全行政执法、民事救济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机制,加强案件线索移送与协同查核,探索形成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的工作格局。 (九)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持续加强平台经济、民生保障、技术创新等领域不正当竞争“首案”打击和“类案”整治,强化警示预防引导、防范系统性风险,避免推高后续治理成本。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破解难题的能力,提升非现场监管、穿透式监管能力。着力提升智慧监管能力,推动实现重点平台反不正当竞争处置信息与行政监管信息系统的自动对接,对主体责任不到位、出现重大舆情风险事件等情况的,加大“三书一函”适用力度。要合理把握处罚力度,做到监管执法的时度效统一、法理情协调,准确理解取消虚假宣传处罚金额下限要求的规定,准确适用关于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为经营主体创新创造和自由竞争预留空间。 (十)强化执法能力保障。加快建立与超大规模市场相适应、与成熟完善的市场机制相匹配的现代化反不正当竞争监管体系,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监管执法队伍。推动优化和加强各层面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能力,着力支持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形成有利于发挥各层级履职优势的职能体系,加大对跨区域案件查办力度。加大审计、会计、电子取证、信息技术检测鉴定、存证等第三方机构对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执法的保障支撑。 (十一)加强竞争合规指导。通过制定出台各类指南、指引,加强对经营者合规经营的行政指导和宣传培训,促进企业依法自觉合规经营。积极鼓励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竞争合规管理体系,强化企业合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合规管理能力。加强国别竞争政策法律研究,开展企业合规信息交流,支持我国企业应对域外竞争限制措施挑战。 (十二)推动竞争秩序共建。鼓励、支持和保护经营者监督、消费者监督、行业组织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各类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社会监督,推动形成共建共治的竞争监管格局。重点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自律机制等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制定行业竞争规范和准则,引导行业内经营者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协调和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推动行业内经营者通过创新和合作,共同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支持竞争法学科建设,推动加快实践型、涉外型、技术型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人才培养。 (十三)营造公平竞争氛围。打造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公平竞争宣传活动品牌,在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和竞争倡导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公平竞争理念和守法维权意识,强化尊重和崇尚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商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的竞争文化,积极营造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公平竞争环境。 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和监管实际,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见到实效,全面提升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水平,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2026-03-30 16:08:08市场监管总局:着力防治平台经济、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内卷式”竞争
3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通知,其中提到,要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综合运用各类反不正当竞争措施,着力防治平台经济、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内卷式”竞争。精准辨识和依法查处平台企业无正当理由,利用搜索排名、经营评价、算法控制、限制流量、下架商品、增加费用、拖欠账期、中止交易、内部惩戒等手段,或在补贴、优惠、红包、折扣、“满减”、“买赠”、促销等活动中,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对个案进行违法判定时,要综合考虑交易标的性质、生产规模和类型、市场和销售情况、生产效率和技术、商品或服务品质等多方面因素。压实平台经营者处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责任义务,督促平台明确平台内公平竞争规则,建立专门工作机制,接受举报投诉,做好纠纷处置,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处置不正当竞争行为,保存有关记录并报告执法机构。防止平台经营者借审核管理不当干预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 以下是具体原文: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强化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指出反不正当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从制度上法律上确保党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对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规则,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刻认识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深远意义,准确理解修订精神和核心内容,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二、准确把握贯彻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工作重点 (一)健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机制。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按照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要求,积极向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汇报,将贯彻落实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抓手,推动健全地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卡点堵点问题,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综合运用各类反不正当竞争措施,着力防治平台经济、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内卷式”竞争。精准辨识和依法查处平台企业无正当理由,利用搜索排名、经营评价、算法控制、限制流量、下架商品、增加费用、拖欠账期、中止交易、内部惩戒等手段,或在补贴、优惠、红包、折扣、“满减”、“买赠”、促销等活动中,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对个案进行违法判定时,要综合考虑交易标的性质、生产规模和类型、市场和销售情况、生产效率和技术、商品或服务品质等多方面因素。压实平台经营者处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责任义务,督促平台明确平台内公平竞争规则,建立专门工作机制,接受举报投诉,做好纠纷处置,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处置不正当竞争行为,保存有关记录并报告执法机构。防止平台经营者借审核管理不当干预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 (三)防治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构建多维度治理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协同机制。要结合交易方在行业中的地位、交易习惯、对中小企业以及整体市场秩序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对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是否具有优势地位进行综合判断。准确认定违法行为,主体应当为大型企业等经营者,行为上必须具有滥用优势地位的具体表现,并且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明显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并形成了拖欠账款事实。确属违法的,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要求相关企业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委托下级市场监管部门核查、调查。 (四)强化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统筹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完善网络竞争规则,着力提升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常态化监管水平。运用好禁止侵害数据权益的专款规定、商业秘密保护规则,准确识别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平衡好数据保护和数据利用的关系,加大对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的保护力度,有效保护数据要素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数据市场竞争秩序。及时应对各类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效规制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平台规则等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准确把握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构成和实践特点,持续加大对流量劫持、恶意干扰、恶意不兼容、滥用平台规则实施虚假交易、虚假评价或者恶意退货等各类变相表现形式的甄别和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大对数字经济市场秩序的维护力度。 (五)制止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适应高质量发展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持续加大对仿冒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等常见、高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正确把握擅自将他人商品名称等设置为搜索关键词、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规定的构成要件,合理界定混淆行为帮助者、违法商品销售者的法律责任,既不泛化保护范围,也不放纵违法行为。把握“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原则和精神,落实商业贿赂条款中新增的对受贿方的规制规定,注重甄别实践中回扣、佣金、手续费等不同名称和存在形式,处理好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 (六)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将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完善商业秘密保护规则体系,因地制宜探索出台商业秘密保护法规和管理规范。推进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站点建设,配备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不断健全服务体系。积极指导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有效防范泄密风险。加快出台商业秘密保护标准,推动开展国推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提升我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水平。 (七)探索反不正当竞争域外执法。探索推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则的域外适用,对在境外实施的虚假宣传、网络不正当竞争、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境内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境内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决予以打击,保障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维护我国国家和企业利益。积极探索域外执法实践,加快建设专门的涉外执法人才队伍,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广泛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双多边国际合作交流,主动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国家的常态化沟通和项目协同,推动建立机制化合作渠道,加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领域治理经验与制度成果的国际传播,推动形成更加公平、透明的国际竞争规则。 三、积极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有效实施 (八)完善制度规则体系。构建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体系,完善反不正当竞争顶层设计。对标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在政府规制、监管透明、企业合规等方面有效衔接,增强反不正当竞争制度型开放的话语权。及时总结监管实践经验,推动研究制定《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条例》。系统推动制修订规范仿冒混淆、禁止商业贿赂等规章,为行政执法提供规范指引。推动研究发布相关行业市场价格与竞争行为评估报告,引导良性竞争,逐步构建多层次的反不正当竞争政策工具箱。推动健全行政执法、民事救济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机制,加强案件线索移送与协同查核,探索形成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的工作格局。 (九)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持续加强平台经济、民生保障、技术创新等领域不正当竞争“首案”打击和“类案”整治,强化警示预防引导、防范系统性风险,避免推高后续治理成本。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破解难题的能力,提升非现场监管、穿透式监管能力。着力提升智慧监管能力,推动实现重点平台反不正当竞争处置信息与行政监管信息系统的自动对接,对主体责任不到位、出现重大舆情风险事件等情况的,加大“三书一函”适用力度。要合理把握处罚力度,做到监管执法的时度效统一、法理情协调,准确理解取消虚假宣传处罚金额下限要求的规定,准确适用关于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为经营主体创新创造和自由竞争预留空间。 (十)强化执法能力保障。加快建立与超大规模市场相适应、与成熟完善的市场机制相匹配的现代化反不正当竞争监管体系,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监管执法队伍。推动优化和加强各层面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能力,着力支持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形成有利于发挥各层级履职优势的职能体系,加大对跨区域案件查办力度。加大审计、会计、电子取证、信息技术检测鉴定、存证等第三方机构对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执法的保障支撑。 (十一)加强竞争合规指导。通过制定出台各类指南、指引,加强对经营者合规经营的行政指导和宣传培训,促进企业依法自觉合规经营。积极鼓励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竞争合规管理体系,强化企业合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合规管理能力。加强国别竞争政策法律研究,开展企业合规信息交流,支持我国企业应对域外竞争限制措施挑战。 (十二)推动竞争秩序共建。鼓励、支持和保护经营者监督、消费者监督、行业组织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各类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社会监督,推动形成共建共治的竞争监管格局。重点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自律机制等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制定行业竞争规范和准则,引导行业内经营者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协调和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推动行业内经营者通过创新和合作,共同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支持竞争法学科建设,推动加快实践型、涉外型、技术型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人才培养。 (十三)营造公平竞争氛围。打造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公平竞争宣传活动品牌,在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和竞争倡导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公平竞争理念和守法维权意识,强化尊重和崇尚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商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的竞争文化,积极营造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公平竞争环境。 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和监管实际,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见到实效,全面提升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水平,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点击查看详情: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通知
2026-03-30 13:11:30日本最高外汇官发出“最后警告”,股债汇三杀下的“大胆行动”一触即发?
日本最高外汇官员在日元跌破关键水平后, 对投机者发出迄今最强烈的警告,称如果当前局势持续,政府可能需要在外汇市场采取大胆行动。 日本财务省负责国际事务的副大臣三村淳周一对记者表示: “我们注意到,不仅是在原油期货市场,外汇市场中的投机活动也在增加,引发越来越多的担忧。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我们认为很快可能需要采取果断行动。” 三村是在日元于上周末跌破1美元兑160日元关口后发表上述言论的,这是自2024年7月日本当局入市干预以来的最低水平。在其讲话后,日元走强,一度回升至159.85,周一早间曾贬至160.46。周一盘中,30年期日本国债收益率上升4个基点,至3.740%。日经225指数一度重挫5%。 他表示:“我们已准备好在各个方面作出应对,我们的关注范围广泛且全面。” 这表明政府不仅在关注汇市,也在关注原油期货市场。 日本政府上周曾暗示,可能通过间接方式介入石油市场,以支撑疲弱的日元。 日本央行行长植田和男在国会的发言也可能对日元形成支撑,他的表态进一步凸显了日本高层决策者对当前局势的担忧。 日本财务大臣片山皋月自去年年底以来已多次提及可能采取“大胆行动”——这一表述通常被市场解读为干预信号。但自2024年7月上任以来,三村此前尚未使用这一措辞。 当这一表态出自日本最高外汇主管之口时,往往被视为实际干预前的最后警告。 东京方面的口头干预此前已持续发酵,上周日元连续四个交易日下跌,并在周五引发更大波动。与此同时,伊朗战争的外溢影响也冲击了日本国债市场,推动收益率大幅上升,并增加了政府融资成本。 随着市场预期中东冲突将持续,日元持续承压。本月美元整体走强,避险需求上升,以及能源价格飙升推高通胀预期、削弱市场对美联储降息的预期,均对美元形成支撑。 植田和男在谈及日元走势时表示,汇率波动对经济和物价具有重要影响。他是在国会答问中作出上述回应的,并补充称日本央行正密切关注汇率变化。 他说:“我们将在充分考虑当前各种金融与经济状况及其背后因素(包括汇率走势)的基础上,作出政策决策。” 自2022年底以来,日本当局已在外汇市场投入超过24万亿日元(约1500亿美元)以支撑日元。最近一次干预发生在2024年7月,当时日元跌破160关口。这之前,日本在当年4月和5月曾实施史上最大规模的日元支撑干预。 此外, 片山皋月预计将于周一会见七国集团的财长和能源部长,届时可能与各国同行讨论相关问题。 她上周表示,全球政策制定者对近期市场波动的担忧正在加剧。 任何入市干预的决定将由日本财务省作出,而日本央行则将在财政部门指示下执行相关操作。 野村证券首席外汇策略师Yujiro Goto在彭博电视上表示: “干预的可能性相当高。” 他补充说,日本债券市场的走势也使得日元购买干预“再次变得更有必要”。 (金十数据)
2026-03-30 10:15:25高库存压力缓解 铅价呈现低位震荡【机构评论】
上周沪铅主力区间震荡。宏观面看,特朗普TACO再起,美伊双方出现潜在谈判信号,缓解市场对局势恶化的担忧,风险偏好修复。 基本面看,白银价格高位回落后,炼厂降低加工费采购的情绪改善,进口矿加工费略有回暖,国产矿加工费无调整,维持低位。废旧电瓶报价维稳,再生铅炼厂采买谨慎,价格波动有限。冶炼端,湖南及河南地区电解铅炼厂生产稳定,4月初云南蒙自复产,将贡献部分增量。铅价低位且原料价格坚挺,再生铅炼厂维持较大亏损,主动提产驱动不足,炼厂减停产并存,其中安徽天畅4月中旬复产,江苏天能循环3月底停产检修,江苏海宝4月停产检修,供应压力可控。需求端看,3月中旬以来,终端电动自行车及汽车电池需求略有改善,但不及往年同期,原料采购维持长单为主,散单逢低补库,不过高库存压力缓解,铅锭社会库存降至5.78万吨。 整体来看,美伊局势略有缓解,但仍有博弈,市场风险偏好谨慎为主。基本面多空交织,再生铅因亏损保持低负荷开工,原再价差倒挂,支撑铅价,但消费改善节奏缓慢,且粗铅仍有流入,制约铅价上方空间。短期宏观局势不清晰,基本面多空力量均衡,资金参与热情较低,预计铅价暂难改低位震荡格局,后续需等待宏观进一步指引及消费持续改善驱动。 风险因素:宏观风险,供应大幅释放
2026-03-30 09:53:22伊朗局势推高油价 欧洲二手电动车销量暴涨
自今年2月底伊朗爆发冲突以来,全球能源市场持续震荡。由于冲突直接导致了承载全球约20%石油供应的关键航运通道——霍尔木兹海峡被封锁,欧洲多国汽油价格应声上涨。欧盟委员会的数据显示,从2月23日至3月16日,欧盟平均汽油价格上涨了12%,达到每升1.84欧元(约合2.12美元)。 “加油之痛”正迅速转化为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这一次,受益的是二手电动车市场。多家欧洲线上二手汽车交易平台表示,油价的大幅飙升正显著推高二手电动车的销量,成为推动欧洲交通能源转型的又一强劲动力。 加油焦虑催生“二手电动车淘金热” “当前的二手电动车市场正经历一场‘淘金热’,”挪威最大的二手车交易平台Finn.no的分析师泰耶·达尔格伦(Terje Dahlgren)表示。他透露,在该平台上,电动车的销量近期已超过柴油车,成为最畅销的车型。挪威市场的表现并非孤例,这场由油价上涨驱动的消费转变正在欧洲大陆蔓延。 法国在线二手车零售商Aramisauto的数据尤为直观。该公司数据显示,从2月16日当周到3月9日当周,其电动车销量占比几乎翻了一番,从6.5%飙升至12.7%。与此同时,传统燃油车的份额则被明显挤压:汽油车型的销售占比从34%降至28%,柴油车型则从14%降至10%。 Aramisauto的首席执行官罗曼·博舍尔(Romain Boscher)对此并不陌生。他回忆道,2022年俄乌冲突引发能源价格飙升时,汽车市场就曾出现过类似的转变。博舍尔表示,“一旦汽油价格突破每升2欧元的心理关口,它就会在人们心中留下持久的印记。我们看到公司网站上的用户对电动化车型的兴趣显著增加,并最终转化为电动车和混合动力车的实际订单。” 总部位于荷兰阿姆斯特丹的欧洲分类信息平台Olx提供的数据显示,在最近几周内,其平台上的二手电动车客户咨询量在多个国家出现大幅上升:法国增长50%,葡萄牙增长54%,罗马尼亚增长40%,波兰增长39%。Olx首席执行官克里斯蒂安·吉西(Christian Gisy)指出,一个关键趋势是,消费者对电动车的兴趣增长“在所有市场中均呈现出逐周加速的态势”。 “尤其能说明问题的是,在伊朗冲突事件发生之前,消费者对电动车的兴趣就已经在上升,”吉西分析道,“当前的中东局势动荡似乎加速了这一本就存在的过渡进程。” 在北欧地区,挪威Vend集团旗下各大主流二手车平台的电动车销量同样迎来大幅上涨。瑞典二手车平台Blocket的数据显示,今年3月份前两周电动车销量环比前两周增长11%,车型浏览量增长17%。Blocket汽车专家马尔钦·斯特普曼(Marcin Stepman)表示:“市场出现明显转向,越来越多人主动寻求更省油的替代车型。” 丹麦也呈现出相似趋势。当地二手车平台Bilbasen的数据显示,电动车搜索量持续上升,汽车分析师指出,汽油价格上涨是主要推手。 德国最大线上汽车交易平台mobile.de称,3月初以来,该网站的电动汽车搜索占比从12%飙升至36%,经销商收到的二手电动车咨询量较2月增长66%。该平台表示:“当前高油价正推动电动出行需求持续增长。” 市场成熟度与油价飙升“共振” 欧洲二手电动车市场此番能迅速承接激增的需求,也离不开其自身市场的日益成熟。与过去相比,该地区市场上可供选择的二手电动车型号更加丰富,同时电池健康证书的普及也有效缓解了消费者对购买二手电动车最大的顾虑——电池衰减问题。这些因素共同为二手电动车市场的爆发奠定了基础。 随着中东冲突导致油价大幅上升,消费者在寻求更省油的替代车型。而二手电动车对消费情绪和油价波动的反应更为迅速,因为其价格比新车低40%,且可即时提车,不像新车往往需要等待数月才可提车。 英国汽车数据公司Marketcheck的业务增长副总裁阿拉斯泰尔·坎贝尔(Alastair Campbell)指出,鉴于购车决策通常存在一定的反应周期,随着市场对近期全球事件的冲击进行全面消化,这股由油价驱动的电动车需求势头有望延续。Marketcheck提供的数据证实,自伊朗战事爆发以来,二手电动车销量出现了“清晰且持续的攀升”。 市场趋势的转变也迅速传导至汽车制造商。敏锐的电动车品牌已经开始在营销中直接利用“油价”这一热点。例如,由中国上汽集团控股的名爵(MG)汽车在法国的社交媒体广告中,直接打出标语:“或许是时候重新思考你的出行方式了。” 分析师认为,如果美国和欧洲的燃油价格持续居高不下,不仅二手车市场,新车市场的买家也将加速向电动车和混合动力车倾斜。 从北欧的瑞典、丹麦,到西欧的法国、德国,再到中东欧的波兰和罗马尼亚,一场由地缘政治冲突引发的油价危机,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欧洲消费者的购车选择。对于欧洲的能源转型而言,这或许是一个痛苦却又关键的加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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