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钛网产量
佛山钛网产量大概数据
| 时间 | 品名 | 产量范围 | 单位 |
|---|---|---|---|
| 2016 | 钛网 | 1000-1500 | 吨 |
| 2017 | 钛网 | 1300-1800 | 吨 |
| 2018 | 钛网 | 1500-2000 | 吨 |
| 2019 | 钛网 | 1800-2300 | 吨 |
| 2020 | 钛网 | 2000-2500 | 吨 |
佛山钛网产量行情
佛山钛网产量资讯
关于SMM高镍生铁英文网站价格点名称及定义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用户: 您好! 为进一步完善价格定义,贴合实际贸易,SMM 将对3个印尼 NPI 价格点的名称及定义进行更新调整。 涉及价格代码及名称变更: SMM‑NI‑NPI‑002 原名称:Indonesia NPI 10‑12% DDP China 更新后:Indonesia NPI 10‑12% Delivered to Chinese Ports SMM‑NI‑NPI‑004 原名称:Indonesia NPI 12‑14% DDP China 更新后:Indonesia NPI 12‑14% Delivered to Chinese Ports SMM‑NI‑NPI‑005 原名称:Indonesia NPI 14% min DDP China 更新后:Indonesia NPI 14% min Delivered to Chinese Ports 价格详情(Price Details)字段定义调整: 定义(Definition)统一修改为 Delivered to Chinese Ports 。 本次仅优化英文网站价格点名称及定义,上述价格点的报价方法论、价格覆盖范围、报价周期、频率等均保持不变,历史已发布价格数据不受本次调整影响。 如有疑问,欢迎随时联系上海有色网镍行业研究部大数据总监冯棣生(电话:021-51666714,邮箱:fengdisheng@smm.cn)、上海有色网海外镍&不锈钢高级分析师周宗信(电话:+601167087088;邮箱: bruce.chew@smm.cn )、上海有色网镍行业研究部NPI&FeNi高级分析师张桐栩(电话:021-20707929;邮箱: zhangtongxu@smm.cn )。 感谢您对 SMM 的关注与支持! 上海有色网镍行业研究团队 2026年8月5日
2026-08-05 17:31:150.76元/Wh!新疆200MW/1.2GWh构网型储能项目EPC招标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6年8月3日,新疆莎车县200MW/1.2GWh构网型独立 储能项目 EPC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91500万元,合单价约0.76元/Wh。 招标人为莎车巨启储能有限公司,是林洋能源旗下控股公司。 项目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1项储能项目单体储能电站或含 储能EPC 业绩(指合同数量),含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须满足相关条件。 原文如下:
2026-08-05 11:00:17我国将建成可支撑超1.1亿辆电动汽车出行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明确到2030年,绿色低碳的电力供给格局基本形成,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50%。 规划明确,到2030年,新型电力系统初步建成,电力供应能力持续增强,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大幅提升,电力供应充裕度保持合理水平,有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用电需要;初步建成安全可靠、绿色低碳、坚强韧性、智能灵活的新型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实现28亿千瓦以上新能源高水平消纳,建成可支撑超1.1亿辆电动汽车出行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具体来看,到2030年:常规水电装机达到4.1亿千瓦左右;核电装机约1.1亿千瓦;生物质、光热、地热能、海洋能等发电装机达到6500万千瓦左右;西电东送规模超过4.2亿千瓦。开展“沙戈荒”等100%新能源外送输电工程试点;充电基础设施总量超过4000万个,大功率充电设施约30万个,形成支撑超过1.1亿辆电动汽车的充电服务能力;全国需求侧削峰能力超过1亿千瓦;虚拟电厂最大调节能力超过5000万千瓦;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全国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达到1.6亿千瓦左右;全国新型储能规模达到3亿千瓦;智能有序充电和双向充放电实现规模化应用,车网互动聚合可调充电规模力争达到5000万千瓦;全国非化石电源电力支撑水平达到40%左右;可承担顶峰保供作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达到1.4亿千瓦;60万千瓦等级及以上清洁高效煤电机组占比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附件: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pdf
2026-08-05 08:33:41《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8月34日,据工信部网站消息,2026年7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并归口的《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GB 44721—2026)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拟于202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提到,《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适用于搭载L3级、L4级(高度自动驾驶)系统的M类和N类车辆,不适用于自动泊车系统。该标准立足我国产业发展与行业监管实际需求,兼顾技术可行性、产业适配性与落地实操性,构建了维度完整、要求清晰、适配国情的安全要求体系。 一是健全企业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机制,筑牢安全根基。标准要求车辆制造商从安全方针、风险管理、安全保证、安全提升四个维度,建立覆盖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及部署后全过程的保障能力,从源头降低自动驾驶系统潜在的安全风险。同时,明确车辆制造商应在自动驾驶系统研发验证过程中组织开展相应的仿真、场地及道路试验,并确保相关试验资源和条件满足研发验证要求。二是强化系统动态驾驶任务执行能力,保障使用安全。标准要求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水平应至少达到正在承担动态驾驶任务的合格且专注驾驶人的水平,同时不得对用户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不合理安全风险。在此基础上,明确系统在各类场景下执行动态驾驶任务的安全要求,并明确最小风险策略的触发和执行要求。三是规范人机交互与用户告知要求,防范误用滥用风险。标准要求自动驾驶系统的激活和退出过程应安全,并明确就绪、激活、退出等状态信息及信号的提示规范。对于L3级自动驾驶系统还应具备驾驶人接管能力监测功能。同时,要求车辆制造商除产品使用说明书外,还可通过官网、车载显示终端等渠道清晰告知用户驾驶自动化等级、能力范围、局限性、控制策略及用户角色转换等关键信息,引导用户正确认知与使用。四是完善多维度检验检测方法,保障标准可落地实施。标准构建“企业保障能力检验+安全档案检验+确认性试验”多位一体的检验检测体系,对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产品安全档案的完整性和鲁棒性等进行检验。在此基础上,由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GB/T 41798《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功能场地试验方法及要求》、GB/T 44719《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功能道路试验方法及要求》和GB/T 47025《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功能仿真试验方法及要求》推荐性国家标准,综合采用场地试验、道路试验、仿真试验等方法开展确认性试验,确保对自动驾驶系统实际能力进行全面检验检测。 以下是具体原文: 《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2026年7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并归口的《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GB 44721—2026)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拟于202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年来,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持续深化,我国自动驾驶技术加速迭代突破,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有序推进,2025年两款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获得附条件准入许可。为积极适应产业快速发展对标准化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和重点急需标准研制,自2025年起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启动《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 《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适用于搭载L3级、L4级(高度自动驾驶)系统的M类和N类车辆,不适用于自动泊车系统。该标准立足我国产业发展与行业监管实际需求,兼顾技术可行性、产业适配性与落地实操性,构建了维度完整、要求清晰、适配国情的安全要求体系。一是健全企业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机制,筑牢安全根基。标准要求车辆制造商从安全方针、风险管理、安全保证、安全提升四个维度,建立覆盖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及部署后全过程的保障能力,从源头降低自动驾驶系统潜在的安全风险。同时,明确车辆制造商应在自动驾驶系统研发验证过程中组织开展相应的仿真、场地及道路试验,并确保相关试验资源和条件满足研发验证要求。二是强化系统动态驾驶任务执行能力,保障使用安全。标准要求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水平应至少达到正在承担动态驾驶任务的合格且专注驾驶人的水平,同时不得对用户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不合理安全风险。在此基础上,明确系统在各类场景下执行动态驾驶任务的安全要求,并明确最小风险策略的触发和执行要求。三是规范人机交互与用户告知要求,防范误用滥用风险。标准要求自动驾驶系统的激活和退出过程应安全,并明确就绪、激活、退出等状态信息及信号的提示规范。对于L3级自动驾驶系统还应具备驾驶人接管能力监测功能。同时,要求车辆制造商除产品使用说明书外,还可通过官网、车载显示终端等渠道清晰告知用户驾驶自动化等级、能力范围、局限性、控制策略及用户角色转换等关键信息,引导用户正确认知与使用。四是完善多维度检验检测方法,保障标准可落地实施。标准构建“企业保障能力检验+安全档案检验+确认性试验”多位一体的检验检测体系,对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产品安全档案的完整性和鲁棒性等进行检验。在此基础上,由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GB/T 41798《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功能场地试验方法及要求》、GB/T 44719《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功能道路试验方法及要求》和GB/T 47025《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功能仿真试验方法及要求》推荐性国家标准,综合采用场地试验、道路试验、仿真试验等方法开展确认性试验,确保对自动驾驶系统实际能力进行全面检验检测。 与此同时,我国牵头制定的联合国自动驾驶系统全球技术法规(ADS GTR)于2026年6月正式获批发布。与ADS GTR相比,我国标准对L3级、L4级自动驾驶系统提出更为细化的技术要求,进一步明确不同级别产品的安全边界,完善用户使用告知、操作培训等要求,创新性构建了统一的标准化试验场景体系,在保持核心技术要求与国际法规协调一致的同时,更贴合我国道路交通环境与行业管理实际需要,更具有落地实施的可行性。 《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的发布实施,为自动驾驶产品明确了统一的安全准入基线,对规范自动驾驶技术研发应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护航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扎实做好标准的宣贯解读与实施执行,强化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管理,保障自动驾驶系统安全合规应用;同时,持续完善自动驾驶试验方法、安全事件数据交互与管理系统等配套标准,加快构建完善的智能网联汽车监管体系,加速自动驾驶技术产业化规模化进程,引领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2026-08-04 16:53:10高钛钛铁C等项目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高钛钛铁C等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高钛钛铁C等项目 1.2 委托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1.3 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1.4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 1.5 项目概况:详见委托申请附件的公开附件 1.6 平台和网址: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TPBidder)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详见委托申请附件的公开附件 2.2 交货期:20260920 2.3 交货地点:辽宁省鞍山市:等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附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质要求:见附件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高钛钛铁C等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6-08-04 15:29: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