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精密钢管产量
广西精密钢管产量大概数据
| 时间 | 品名 | 产量范围 | 单位 |
|---|---|---|---|
| 2019 | 精密钢管 | 120000-140000 | 吨 |
| 2020 | 精密钢管 | 130000-150000 | 吨 |
| 2021 | 精密钢管 | 140000-160000 | 吨 |
广西精密钢管产量行情
广西精密钢管产量资讯
ComputeX 2026即将开幕 黄仁勋、苏姿丰和陈立武先后抵台“密访”供应链
全球AI芯片三巨头在ComputeX 2026开幕前夕密集赴台,折射出AI基础设施建设正从GPU竞赛向CPU、ASIC、先进封装等全链条扩张。 据DIGITIMES周二报道,业界消息显示,英伟达执行长黄仁勋于5月23日率先抵台,预计在台停留超过10天,行程涵盖拜访台积电创始人张忠谋、执行长魏哲家及广达董事长林百里。AMD执行长苏姿丰随后访台。英特尔执行长陈立武亦将于本周末抵台,除内部会议及与台积电高层的会面安排外,另有三场与台湾供应链的密会计划,并将于6月2日发表ComputeX主题演讲。 三大厂执行长密集来台,被业界解读为提前锁定未来三至五年AI基础建设产能的关键布局。 CPU需求意外爆发,AI基建进入全链条扩张 六个月乃至一年前,市场几乎无人讨论CPU短缺,但这一局面已悄然逆转。随着AI推理自2025年下半年起真正起飞,CPU需求快速爆发,远超市场原先预期。AMD预估,未来五年CPU市场年复合成长率(CAGR)将超过35%。 黄仁勋指出,AI市场已从模型训练快速延伸至AI Agent、推论与AI Factory时代。当AI开始自主调用各种工具后,需要大量CPU进行数据调度、系统控制与内存管理。 英伟达已正式切入CPU市场,Vera CPU已开始独立销售,并看好未来AI数据中心CPU市场规模上看2000亿美元。 黄仁勋同时强调,GPU仍将是绝大部分AI运算的核心主力。 英特尔方面则披露,过去AI训练阶段GPU与CPU的配置比例约为8比1,目前已降至4比1,未来可能趋近1比1甚至出现反转。英特尔预估,2026年全球服务器CPU市场与自身出货量均将维持双位数百分比成长,动能延续至2027年,需求远大于供给。 苏姿丰对AI产业前景的判断与上述方向一致。她以棒球赛事作比,强调AI产业目前仍处于非常初期阶段——"如果把AI比喻成9局棒球比赛,现在大概才打到第3局。" 英特尔制程进展成市场重估关键 陈立武此次访台, 外界预期他将展示"全面重整改造后、焕然一新的英特尔",并与核心供应链进行一对一交流,直接听取合作伙伴的意见与建议。 在制程技术层面,陈立武近期接受CNBC专访时坦言,接任之初18A制程状况并不理想,但目前良率改善速度已超出预期。更受市场关注的是14A制程——其目前的成熟度、良率与效能表现,优于18A在相同开发阶段时的进度,预计2026年下半至2027年上半将出现设计导入与客户承诺。 与此同时,英特尔正同步提升产能与资本支出,聚焦EUV设备导入与先进制程扩产,产能将逐季提升。 除技术进展外,英特尔晶圆代工业务的外部客户动向同样备受关注。陈立武透露,已有更多潜在客户主动接触,讨论采用英特尔晶圆代工服务,下半年将有多家外部客户正式投片。 6月1日,英特尔计划在台举办供应链鸡尾酒会,邀请在台上下游长期合作伙伴出席;6月2日晚间,则预计与“电子五哥”、华硕、研华等高层进行闭门交流,议题涵盖AI服务器、PC及美国制造布局与展望。
2026-05-26 11:48:49攀成钢2026年5月120.5吨坯料管采购招标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攀成钢2026年5月120.5吨坯料管(PGCGGSHGXHD260525290822)采购人为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资产运营中心(安全环保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攀成钢2026年5月120.5吨坯料管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生产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生产型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4)生产型营业执照 (5)生产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6)流通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7)流通型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8)流通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流通型营业执照 (10)生产型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1)流通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12)生产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5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本公司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可以提供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2)流通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在300万及以上,提供制造厂家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要求500万元及以上)、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可以提供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26日09时30分至2026年06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攀成钢2026年5月120.5吨坯料管采购公告
2026-05-26 10:00:06西昌钢钒2026年5月钼铁公开单轮谈判(第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西昌钢钒2026年5月钼铁公开单轮谈判(第二次)(PGWZMYHHD260525290826)采购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资材事业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单轮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昌钢钒2026年5月钼铁公开单轮谈判(第二次)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同类产品2023.1.1 -投标截止时间的业绩证明(发票扫描件)。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能力要求:提供合格的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或副本。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26日09时30分至2026年05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西昌钢钒2026年5月钼铁公开单轮谈判(第二次)采购公告
2026-05-26 09:57:14350MW/1.4GWh!新疆哈密综合能源示范基地储能电站PC招标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6年5月22日,新疆煤集团哈密综合能源示范基地350MW/1400MWh配套1400MW新能源项目 储能电站 PC招标,招标人为新疆中煤新能源有限公司。 储能电站建设规模350MW/1400MWh,电芯采用磷酸铁锂电池,电池舱、储能变流器及箱式变压器均采用户外预制舱布置。配套新能源装机容量1400MW,其中风电1200MW、光伏发电200MW。 储能电站分别放置在新建上湖村、中湖村220kV升压站附近。上湖村储能电站(200MW/800MWh)以8回集电线路接至新建上湖村220kV升压站35kV侧、中湖村储能电站(150MW/600MWh)以6回集电线路接至新建中湖村220kV升压站35kV侧。 项目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至少1个已竣工或投产新建单体容量为100MWh及以上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电站的PC总承包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 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须满足相关条件。 原文如下: 中煤集团哈密综合能源示范基地350兆瓦/1400兆瓦·时储能配套1400兆瓦新能源项目储能电站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CTC2026074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集团哈密综合能源示范基地350兆瓦/1400兆瓦•时储能配套1400兆瓦新能源项目储能电站 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新疆中煤新能源有限公司,由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履行集采工作。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简介 (1)工程简介 中煤集团哈密综合能源示范基地350 兆瓦/1400 兆瓦·时储能配套1400 兆瓦新能源项目拟建设储能1400MWh,配套新能源装机容量1400MW,其中风电1200MW、光伏发电200MW。风电和光伏项目采用风光同场模式建设,提升土地集约化利用效益。本项目拟配套新建两座220kV 升压汇集站(分别为上湖村220kV 升压汇集站、中湖村220kV 升压汇集站),其中,上湖村220kV 升压汇集站汇集场区西侧900MW风电、中湖村220kV 升压汇集站汇集场区东侧300MW 风电和200MW 光伏,汇集站就近送出至750kV 变电站。 上湖村升压汇集站内安装4 台240MVA 主变,选用三相三卷有载调压升压变压器,电压比为:242±8×1.25%/115±2×2.5%/36.5kV,容量比为100/100/100,接线组别为YN,yn0,d11。升压汇集站220kV母线采用双母线接线,本期建设1回出线间隔;110kV母线采用双母线接线,本期建设1回出线间隔,每台主变35kV侧采用两段单母线接线。 中湖村升压汇集站内安装2台240MVA 主变,选用三相三卷有载调压升压变压器,电压比为:242±8×1.25%/115±2×2.5%/36.5kV,容量比为100/100/100,接线组别为YN,yn0,d11。升压汇集站220kV母线采用双母线接线,本期建设1回出线间隔;110kV母线采用双母线接线,本期建设1回出线间隔,每台主变35kV侧采用两段单母线接线。 中煤集团哈密综合能源示范项目90万千瓦风电及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分别通过36回、8回35千伏集电线路接入上湖村升压汇集站;30万千瓦风电、20万千瓦光伏及15万千瓦/60万千瓦·时储能分别通过12回、8回、6回35千伏集电线路接入中湖村升压汇集站。 储能电站建设规模350MW/1400MWh,电芯采用磷酸铁锂电池,电池舱、储能变流器及箱式变压器均采用户外预制舱布置。储能电站分别放置在新建上湖村、中湖村220kV升压站附近。上湖村储能电站(200MW/800MWh)以8回集电线路接至新建上湖村220kV升压站35kV侧、中湖村储能电站(150MW/600MWh)以6回集电线路接至新建中湖村220kV升压站35kV侧。 (2)厂址所在地及运输 项目场址位于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境内,三塘湖镇以北约70km,三塘湖至老爷庙口岸公路(G575)西侧的戈壁滩上,场址地形平坦,整体北高南低,场址区域位于东经E:93°31′44.6″~93°44′57.3″、北纬N:44°38′36.7″~44°48′9.5″之间,海拔高度在640~1080m 之间,场址开发面积约230km2。场址东侧有国道G575 穿过、西侧紧邻三老线岔口~三岔口公路,交通较为便利。 2.1.2招标范围 本工程按PC工程模式实施,招标范围为储能电站围墙外1米以内的全部生产设施和建(构)筑物的建设工程(具体分界点以《中煤哈密1.4GWh项目储能PC总承包技术规范书》为准),包括储能电站内外道路、光伏场区无人机起降巡检作业平台、哈密140万千瓦新能源场站整体沙盘模型设计与制作、整个项目(风电、光伏、储能、升压站)智慧化场站建设(含综合楼LED显示屏建设,并同步完成场站实景还原建模,实现大屏端全场景可视化展示)、智慧化工地建设、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运行、并网投运及政府部门、国家电网、电力质监等所有验收、质保消缺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开展招标范围内的建设协调工作。项目建设以并网发电为目的,招标范围内未明确注明,但确为建成以上目标所必须的施工、验收内容均属于投标人负责建设的范围,并由投标人负责相应的费用。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储能电站分别放置在新建上湖村、中湖村220kV升压站附近。上湖村储能电站(200MW/800MWh)以8回集电线路接至新建上湖村220kV升压站35kV侧、中湖村储能电站(150MW/600MWh)以6回集电线路接至新建中湖村220kV升压站35kV侧。 具体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以下内容: 一、本项目的所有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施工分界点:储能电站一次部分以220kV升压站35kV储能进线柜接线端子(含电缆终端制作、试验、安装)为界限,二次部分以220kV升压站二次室(继保室)交换机、屏柜进站信号端子(含电缆终端制作、试验、安装)为界限,储能电站操作系统等设置于升压站监控室内; (2)负责完成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土建施工:电池预制舱、pcs一体机及预制舱、避雷针塔、电缆沟、消防系统以及站内、站外道路、光伏场区无人机起降巡检作业平台等;所有生产设备等必须配备齐全。上述基础施工,请投标人参考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在充分研读和分析地勘资料的基础上,出具专项施工方案,自然地基需要处理的,处理之后的地基需满足地面建筑物的地基承载力要求,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后续不再追加相关费用。 (3)负责完成设计范围内的所有配套设备设施的安装:电池舱设备、pcs一体机及预制舱、避雷针、储能电站消防及给排水系统设备、电力电缆、通讯控制电缆、接地等安装。 (4)负责完成设计范围内的储能电站全部设备和材料的试验、调试以及验收,同时负责后台监控系统接入220kV升压站监控室,需满足相关规定及国网公司并网全部要求。 (5)施工范围内所有标识标牌按照国网公司及中国中煤相关标准执行。(见附件14、15)。 (6)负责完成智慧化场站建设的各项工作并全面保障项目按期完成(见附件24)。 (7)完成智慧化工地建设,需满足当地政府及中煤新疆公司要求(见附件25、附件25-1)。 (8)负责完成设计范围内所有配套设备设施与升压站连接的电缆供货、安装、施工、调试及验收。 二、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主要采购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材料: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汇流设备、预制舱及其配套设施(含液冷温控机组、配电、消防、照明等)、储能变流器、储能变压器、预制舱之间的电力、控制电缆及通信线缆及其他附件(包含储能电站系统与220kV升压站连接线缆、光缆、连接附件等)、储能电站消防系统、避雷针、自动电压控制系统(AVC)、自动功率控制系统(AGC)、能量管理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及其协调控制器满足电力接入及电力调度的要求)。所有工程设备及材料,须从招标人提供短名单(如有)中选择(见附件19及储能设备技术规范书)。 (2)主要采购智慧化场站的相关配套设备、硬件设施及软件系统(见附件22)。 (3)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备监造,设备及材料进场后验收、卸货、堆放、二次倒运、保管等。 (4)投标人负责采购智慧化工地建设所需设备及材料。 (5)投标人采购所有设备材料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的参数要求,短名单内未涉及的部件,按照国内一线品牌采购,采购前需报招标人审核。 三、本项目其他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负责本项目工程保险购买(包含建安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 (2)负责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试验相关工作:涉网性能试验、AGC、AVC测试报告、防雷接地检测、机电及电磁暂态建模试验、网络安全等设备投运前所有规定的试验、联调。上述合规性手续(包含不限于)委托、办理验收全过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负责完成本项目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及临建建设(含水、电、路、通讯、场地平整、边界围栏等施工)、临建拆除、土地复垦施工等,达到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要求。 (4)负责完成本项目并网、竣工验收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质量监督办理、工程技术监督、电力质量监督、电网验收、涉网/特殊试验及性能试验(方案、报告)、电网公司手续办理、电网并网验收,职业健康、安全设施、档案专项、消防等手续办理及验收等全部工作;负责办理储能电站安全设施“三同时”、职业病“三同时”、环境保护“三同时”、消防“三同时”等;负责办理本工程整体的安全预评价、安全性评价等;上述验收报告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手续办理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以上内容投标单位需清楚报价,项目实施阶段未发生予以核减。 (5)投标人承担整个项目(中煤集团哈密综合能源示范基地350兆瓦/1400兆瓦•时储能配套1400兆瓦新能源项目)的质量监督相关费用。 (6)投标人必须按照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要求,开设农民工工资发放专用账户,并按照当地政策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保函。 (7)投标人无条件服从招标人资金计划与实际安排推进项目建设,且不得主张二次进场、设备材料二次采购等相关费用索赔。 (8)投标人提供的储能电站设备及系统需满足中国中煤集团公司附件21《设备国产自主可控(国产芯应用)的实施》的要求。 (9)投标人负责完成储能电站内所有设备、材料的招标技术规范书编制、复核,设计方案中设备、材料的规格必须满足规范、国网并网以及招标人要求,并满足《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发电侧电网侧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运行风险监测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3】131)相关要求。 (10)配合完成项目创优相关工作,提供适配大风光配比差异的储能分时分区优化调度新技术等科研成果报告。配合开展储能电站全站仿真建模工作,提供建模所需原始数据。 (11)投标方负责提供项目并网转商后不少于1名专职技术人员12个月的驻场售后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故障排查处理、运行异常诊断、设备隐患技术分析及相关技术支持。 (12)本招标文件中可能存在遗漏和不详,若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提出异议和澄清,则不能排除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保证提供的系统及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功能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各项性能指标符合风光配储电站工程要求并符合国网验收相关要求。对于属于本工程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引起商务价格变化。工程供货、安装、调试、试验的分界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方。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计划工期: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竣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建设地点:中煤集团哈密综合能源示范基地350兆瓦/1400兆瓦·时储能配套1400兆瓦新能源项目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须包含“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新证、原证在有效期内均可);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电池单体、储能变流器(PCS)、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上述4项中至少1项自主研发生产能力(需提供CMA或CNAS或CQC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产品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中申请人与制造厂家、生产厂家须一致); 注: 1)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1)、(2)、(3),负责设备供应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4); 2)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单位“承揽的项目内容”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且须具备各自“承揽项目内容”所需的上述资质;各联合体成员“承揽的项目内容”所具备的资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不得超范围承揽。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个已竣工或投产新建单体容量为100MWh及以上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电站的PC总承包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须包含“储能系统集成供货、储能土建施工、储能设备安装”,缺少任何一项内容,业绩均无效。若独立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承揽的业绩无效。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业绩须组合,且须根据本次投标中联合体协议分工提供相应业绩。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提供1个已竣工或投产新建单体容量为100MWh及以上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储能土建施工、储能设备安装”业绩,负责设备供应的联合体成员须提供1个已竣工或投产新建单体容量为100MWh及以上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储能系统集成供货”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承揽的业绩根据其分工和承揽内容进行认定,如实际承揽部分满足联合体成员业绩要求(本段划线部分),可认为该联合体成员的有效业绩。 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和投运证明文件:合同证明材料中须至少包含工程项目名称、装机容量、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和盖章,若合同中未明确体现装机容量、工程范围,需补充提供合同中项目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或相关部门印章);投运证明文件应为业主方证明(加盖公章或相关部门印章)或竣工验收证明,须体现工程名称、项目单位名称及投运时间)。 3.4资格要求4: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至少1个“含单体容量为100MWh及以上已竣工或投产新建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电站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2)施工负责人 拟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具有至少1个“含单体容量为100MWh及以上已竣工或投产新建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电站总承包工程”施工负责人业绩。 注: 1)上述人员要求须提供: 相应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证书”扫描件; 相应的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工程项目名称、装机容量、工程范围、相应负责人姓名、合同签订时间和盖章,若合同中未明确体现装机容量、工程范围,相应负责人姓名的,需补充提供合同中项目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或相关部门印章); 相应的投运证明文件:应为业主方证明(加盖公章或相关部门印章)或竣工验收证明,须体现工程名称、项目单位名称及投运时间。 2)上述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也不得同时兼任其它在建项目;须提供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相关负责人的承诺(内容、格式见第六章)。 3.5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证书有效期应覆盖开标日期,并有证书本人签字。日期过期或证书缺少签字的,允许澄清补正,成功澄清补正的,视为满足相关资格要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质要求中所要求的“资质”、“业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的复印件。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不响应,将会被作否决投标处理。 (5)“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提及拟定的“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且不得在合同签订、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换。若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更换调整的,更换调整的人员资质、业绩、能力不得低于原投标文件中相关人员,且需征得招标人同意。 (6)如投标人提供国外业绩,须提供对应版本得到中文合同及相关材料,否则会被视作无效业绩。如中文版材料与原文内容存在实质性不一致,将追究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026-05-26 09:24:40刚果和津巴布韦限制钴锂出口后 “全球最大铝土矿生产国”几内亚计划6月宣布出口管制
全球铝土矿供应格局面临新一轮收紧压力。 5月25日,据彭博报道,全球最大铝土矿生产国几内亚计划于6月正式宣布针对铝土矿出口的管制改革措施, 目标是通过限制出口量来推动价格回升至"合理水平" 。几内亚矿业与地质部长Bouna Sylla在表示: "供应不能超过需求,我们希望通过调节出口量,将价格拉回合理区间。" 几内亚的出口管制计划并非孤立事件。此前, 刚果民主共和国和津巴布韦已分别对钴和锂实施出口限制,非洲资源国家通过管控关键矿产出口以争取更高定价权和本地附加值的趋势正在加速蔓延。分析指出,几内亚此次跟进,标志着这一政策逻辑向铝产业链上游延伸。 价格暴跌触发管制,几内亚寻求重夺定价主动权 几内亚铝土矿出口量的快速扩张,是此次政策转向的直接导火索。 据报道,2025年几内亚铝土矿出货量同比激增25%,达到1.83亿吨,进入2026年一季度后增速进一步加快。 几内亚约占全球铝土矿产量的三分之一以上,供应的持续放量直接压制了市场价格 ——Sylla表示,铝土矿价格已较去年初的峰值下跌近一半。 面对价格的大幅下挫,几内亚政府认为有必要主动干预供应端。Sylla指出, 矿业投资者"有兴趣看到价格上涨",言下之意是出口管制政策与矿企利益并不必然对立。 该政策此前已于数月前初步披露,政府预计将于6月完成最终方案的制定。 推动本地精炼,几内亚谋求产业链升级 出口管制之外,几内亚同步推进铝土矿的本地深加工布局,试图在资源出口的基础上向产业链下游延伸。铝土矿是生产氧化铝的原料,氧化铝再经进一步加工方可冶炼成铝。 据媒体报道,几内亚目前已有三座氧化铝精炼厂处于规划或在建阶段,加上现有的一座,合计将形成一定的本地加工能力。 Sylla表示, 政府的目标是新建五座精炼厂,合计年产氧化铝720万吨。 不过,即便上述产能全部投产,也仅能消化几内亚去年铝土矿开采量的不足15%,本地加工的提升空间依然巨大。 在更长远的规划上,几内亚还计划引入投资者建设铝冶炼厂。Sylla表示,"对我们而言,从氧化铝迈向铝的转型是必然的。"这意味着几内亚的产业雄心不止于精炼环节,而是指向铝产业链的更深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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