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直缝钢管产量
广西直缝钢管产量大概数据
| 时间 | 品名 | 产量范围 | 单位 |
|---|---|---|---|
| 2018 | 直缝钢管 | 1000-1500 | 吨 |
| 2019 | 直缝钢管 | 1200-1800 | 吨 |
| 2020 | 直缝钢管 | 1300-2000 | 吨 |
| 2021 | 直缝钢管 | 1400-2200 | 吨 |
广西直缝钢管产量行情
广西直缝钢管产量资讯
【直播】全球钴锂市场供需格局、储能市场展望 磷酸铁/磷酸铁锂行业周期研判
当前,全球能源转型步入深水区,镍、钴、锂作为动力电池与储能电池体系的核心原料,已经从传统大宗商品周期品,升级为事关国家能源安全、全球新能源产业竞争格局的战略性关键资源。伴随资源民族主义持续抬头,锂、镍、钴主要资源富集国纷纷出台资源管控举措,收紧矿产开发、出口及投资相关政策,全球关键金属供给约束持续强化,依靠资源低成本放量扩张的行业时代已然落幕。全球资源博弈日趋白热化,重塑产业链话语权与权力分配格局,任一区域性政策调整,都有可能快速传导并引发大宗商品市场剧烈震荡。 与此同时,产业供需格局迎来历史性拐点。供给侧受地缘博弈、环保规制、矿业开发政策等多重因素叠加制约,新增供给弹性持续收窄、近乎趋近于零;需求端则由新能源汽车与储能两大赛道双轮驱动,保持长期刚性增长。供给刚性不足与需求持续扩张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驱动整个产业链价值重估。与此同时,高镍低钴等材料配方迭代、电池多元化技术路线并行演进,叠加 “城市矿山” 动力电池回收体系日趋成熟完善,技术创新正在成为突破原生矿产资源约束、重塑全球产业竞争格局的核心变量。 站在新一轮周期波动与结构性变革的交汇节点,镍钴锂产业正迎来重大变革窗口。研判资源长期趋势、厘清供需底层逻辑、打通全球产业链资源链接,是产业链企业穿越周期波动、构筑长期竞争力、把握未来发展机遇的核心命题。在此背景下,10月15日~16日,由 上海有色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MM) 主办的 2026SMM锂电池原材料大会 在 成都·雅居乐豪生酒店 隆重开幕! 本次大会将汇聚全球镍钴锂产业政企产学研资核心参与者,共同解码行业变局、研判市场走向,搭建产业协同网络、构建全球合作新生态,助力全行业在复杂多变的不确定性环境中,挖掘确定性增长路径,推动镍钴锂产业稳健可持续发展。 SMM将全程对本次三个大会进行图片,文字直播报道,本文是 2026SMM锂电池原材料大会 文字直播的详细内容,文章实时更新中,敬请刷新查看! 》点击查看现场图片直播 》点击查看 2026SMM锂电池原材料大会 专题报道 2026 SMM锂电池原材料大会 开幕致辞 SMM CEO 卢嘉龙 发言主题:储能需求如何兑现到锂产业链:2027年的区域分化与2030年的供需路径 发言嘉宾:SMM 高级储能分析师 李亦沙 发言主题:ESG视角下全球碳酸锂供应链的机遇与挑战 发言嘉宾:国际锂业协会 中国区总经理 马增光 全球锂资源分布 ► 受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需求驱动,预计至2030年,全球锂需求量总体将保持约20%的年均增速至400万吨* ► 智利和澳大利亚的锂储量约占全球60%-70%、全球产量的近80%,预计至2030年将继续长期占据主导地位** ► 锂供应链仍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且正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同时,需要让整个供应链实现可持续化和绿色化发展,这类目标也带来了挑战 ► 锂在向可再生能源转型以及实现全球经济脱碳的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 中国碳酸锂加工格局 碳酸锂生产区位与企业分布相对集中,江西、四川、青海三省作为锂云母、锂辉石、盐湖锂重要产地,2025年中国碳酸锂总产量大约97万吨* ► 分品质来看,电池级产品占比超过70%* ► 分原料来看,矿石冶炼是碳酸锂生产的主要来源* ► 电池级碳酸锂主要来源于锂辉石,部分来源我国特有的锂云母* ► 盐湖卤水主要生产工业级和部分电池级碳酸锂* 》国际锂业协会:ESG视角下全球碳酸锂供应链的机遇与挑战 发言主题:电池护照风险与机遇——全球镍钴锂供应链的ESG竞速与破局 发言嘉宾: SGS 中国管理与保证事业部 可持续发展总经理 李蕾 全球ESG合规要求 需求规模继续扩大,材料企业仍需应对市场分化 2025年增长提供市场基础,2026年初的地区分化提醒企业分别判断客户与项目 机会判断需要同时看终端需求、区域客户、产能投放和采购证据要求 积极应对市场分化,合规能力正在成为新的产品属性 商业价值取决于客户标准、合同和供需,合规投入本身不保证价格溢价 》电池护照风险与机遇——全球镍钴锂供应链的ESG竞速与破局 发言主题:商用车电动化带来全球的行业机遇 发言嘉宾:比亚迪电池全球商用车业务中心 方案总监、博士 邓庆明 发言主题:供需反转之后——全球锂电的下一个五年 发言嘉宾:SMM 锂电分析师 杨 玏 格局:总量过剩与结构性偏紧并存,议价权向高端产能集中 SMM预计,2026年高压实(四代及以上)磷酸铁锂全年需求约169万吨左右,稳定供给在120–135万吨上下,供应缺口约34–49万吨。 从开工率情况来看,2026年7月份,磷酸铁锂一体化龙头企业开工率在95%~100%左右,行业平均开工率在90%上下,中小企业开工率则多数小于50%。 据SMM了解,磷酸铁锂头部企业订单排至2027年上半年,龙头交付周期约7天;高压实产品相对普通磷酸铁锂溢价1000–2000元/吨 需求端:1–6月动力+储能电池产量1068.9GWh同比增长53.3%。 2027年的条款谁说了算,取决于谁握着紧缺产能。高端材料有底气推动联动和提价,低端产能只能被动接受。 》SMM:从错配到对冲——2027年锂电产业链的成本控制之道 发言主题:从供应链到产业链——瑞浦兰钧的绿色减碳之路 发言嘉宾: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SG办公室总经理 徐寄烈 发言主题:富锂锰基正极:高比能下一代路线的产业化突破与规模化落地 发言嘉宾: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院院长 闫东伟 发言主题:全球盐湖锂资源开发利用最新进展 发言嘉宾:中国科学院盐湖研究所 研究员 李丽娟 发言主题:链通全球 循环致远 发言嘉宾:浙江华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战略部部长 肖 巍 发言主题:全链新生:正负极材料闭环回收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实践 发言嘉宾: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正极事业部总经理 杨顺毅 发言主题:欧盟电池法规下的锂电企业可持续合规挑战与应对 发言嘉宾:莱茵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业务开发经理 聂晓莺 圆桌访谈:全球锂盐衍生品新格局|境内外交易所、跨境清算视角下的产业风险管理与定价 主持人:国际锂协 中国公共政策和可持续发展经理 冯丹怡 访谈嘉宾:亚贝斯交易所 业务拓展 张心悦 亮点国际金融集团 副总裁 李 维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碳酸锂业务经理 潘 超 10月15日 嘉宾发言 发言主题:磷酸铁/磷酸铁锂行业的周期研判与应对 发言嘉宾: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磷系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 罗 丹 三年一轮回:我们刚坐了一次过山车 三个值得记住的事实 2023年单年跌幅72%,行业产能一年翻倍,产能利用率一度不足50%; 2023—2025年全行业连续亏损超36个月,龙头三年累计亏损超30亿元 2026年订单排到2027年,而新一轮扩产规划已超1100万吨——熟悉的味道又回来了 问:周期是宿命吗?下行来了,我们只能硬扛吗? 》磷酸铁 / 磷酸铁锂行业的周期研判与应对 发言主题:从量到质——2026高压实磷酸铁锂的“结构性突围” 发言嘉宾:中南大学 教授 胡国荣 发言主题:周期变局下锂电原料市场:供需、定价与产业风险管理 发言嘉宾:正信期货有限公司 新能源分析师 张重洋 产业基本面-供需格局 原料供给—26年澳洲供应平稳增长 26Q2 澳洲五座主要矿山锂精矿总产量(SC6)94.3万吨,环比增长6.2%。各大矿山表现分化:Greenbushes矿山产量环比增长10%,CGP3贡献主要增量,Wodgina选矿产线利用率提升,产量增长,Kathleen持续推进巷道开拓; 澳洲矿山复产节奏较快。Ngungaju工厂、Finiss已启动复产,Bald Hill于6月产出首批锂精矿。预计2026年澳洲锂资源供应量52.3万吨LCE,同比增长10.8%。 原料供给—南美稳健,非洲扰动增加 南美盐湖产量维持稳健增长 。智利占据主导地位,SQM上调年度销量指引,从10%上调至15%。阿根廷处于爬坡阶段和待投产的项目较多,紫金3Q二期、POSCO二期、力拓Fenix二期等预计H2投产。2026年南美有多个盐湖项目投产及爬坡,预计贡献锂资源量52.4万吨,同比增长22.1%; 非洲供给增速较快,但资源民族主义升温,各国矿产监管、出口管控与产业准入政策日趋收紧。 津巴布韦出口政策存不确定性。Monono、Goulamina及Arcadia等项目贡献主要增量,预计2026年非洲锂资源供应量35.2万吨,同比增长50.4%。 》正信期货谈周期变局下锂电原料市场:供需、定价与产业风险管理 发言主题:2026年-2030年碳酸锂行情分析与展望 发言嘉宾:SMM 高级锂分析师 张 婧 发言主题:过程分析仪表在上游材料中的应用 发言嘉宾:梅特勒托利多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产品经理 伦雨晴 前驱体工艺介绍和pH测量的挑战 三元前驱体共沉降过程 pH决定前驱体微观形貌,直接影响电池最终性能 工艺和应用: ► 镍钴锰三种硫酸盐在结晶釜中共同沉降,有搅拌 ► 准确的pH控制决定了颗粒尺寸的大小和形貌的均一 ► 电池的最终性能受前驱体形貌影响 》过程分析仪表在新能源领域的应用 发言主题:全球钴市场供需格局与未来展望 发言嘉宾:SMM 钴行业研究员 肖文豪 发言主题:锂电池黑粉制备电池级碳酸锂工艺技术进展和应用案例研究 发言嘉宾:中南大学 客座教授 张永柱 锂电池黑粉:锂资源循环利用的"城市矿山" 锂电池黑粉是退役锂电池经放电、破碎、筛分、分选铜铝后得到的黑色粉末状混合物,富含锂、镍、钴、锰等有价金属,是正极材料、负极材料与杂质的混合产物。 磷酸铁锂黑粉锂品位2%-4%;目标产品纯度要求>99.5%。 行业发展格局 多路径并行: 酸浸、低共熔溶剂、电化学、碳酸化等多条技术路线同步发展,适配不同黑粉组分与项目规模。 产业化加速落地: 从千吨级中试到万吨级量产线快速复制,头部企业已实现满负荷稳定生产。 绿色低碳升级: 从高盐废液到近零排放,绿电+湿法闭环成为"双碳"政策下的核心方向。 》锂电池黑粉制备电池级碳酸锂工艺技术进展和应用案例研究 发言主题:技·数驱动,贸·融结合,助力新能源产业新生态 发言嘉宾:上海有色网金属交易中心 交易拓展部经理 王紫莹 交易中心发展历程 PART1:成熟的交易服务能力 交易规模快速增长 多方合作、四流合一、全线上的平台模式 用技术工具打造安全、高效、低成本的大宗现货交易平台,并为供应链金融搭建底层系统 》技·数驱动 贸·融结合 助力有色产业新生态 》点击查看 2026SMM锂电池原材料大会 专题报道
2026-10-20 15:58:09【SMM公告】关于无取向硅钢分省份排产数据上线的通知
尊敬的用户: 您好! 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满足客户对无取向硅钢生产方面的数据分析需求,我们现在计划上线无取向硅钢分省份排产数据,相关数据指标预计在10月30日正式上线部署,该数据月度更新,更新日期为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前,历史数据可追溯到2025年1月。 本次上线数据均按照既定统计口径计算,您可在数据库硅钢对应页面/接口查看使用。 特此公告。 上海有色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0日
2026-10-20 14:38:35【SMM公告】关于上线马来西亚年度钢材分行业表观消费量数据的通知
尊敬的用户: 为进一步完善SMM马来西亚钢铁市场数据体系,提升对当地钢材下游需求结构及消费趋势的研究覆盖,SMM计划于 2026年10月22日正式上线马来西亚年度钢材分行业表观消费量数据 。 本次新增数据涵盖建筑业、汽车制造业、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机械设备制造业、电气及电子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六大下游行业及表观消费量合计,提供2021—2025年历史数据。 一、新增数据点 序号 数据点中文名称 1 SMM:钢材表观消费量:建筑业:马来西亚:年度 2 SMM:钢材表观消费量:汽车制造业:马来西亚:年度 3 SMM:钢材表观消费量: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马来西亚:年度 4 SMM:钢材表观消费量:机械设备制造业:马来西亚:年度 5 SMM:钢材表观消费量:电气及电子设备制造业:马来西亚:年度 6 SMM:钢材表观消费量:金属制品业:马来西亚:年度 7 SMM:钢材表观消费量:合计:马来西亚:年度 二、数据基本信息 项目 具体内容 覆盖市场 马来西亚 数据指标 钢材年度表观消费量及下游行业消费量估算 覆盖行业 建筑业、汽车制造业、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机械设备制造业、电气及电子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 历史数据范围 2021—2025年 数据单位 百万吨 数据精度 保留两位小数 更新频率 年度 上线日期 2026年10月22日 三、数据说明 本次新增数据基于马来西亚钢铁市场相关公开统计资料及行业需求结构分析,对各下游行业的钢材消费量进行估算,并非直接调查所得的实际行业消费量。 四、数据应用价值 本次新增数据将为市场参与者提供马来西亚钢材下游需求规模及行业分布的参考依据,有助于分析建筑业和制造业等主要用钢行业的需求变化,并支持钢铁市场研究、企业经营规划及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感谢广大用户长期以来对SMM钢铁市场数据服务的关注与支持! 上海有色网(SMM) 2026年10月
2026-10-20 13:48:27工信部等三部门印发《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10月20日,工信部等三部门印发《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其中提到,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统称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提出,城市群应当根据三部门批复同意的试点工作方案,统筹推进试点工作,高效组织推进氢能技术装备攻关、工业领域氢能项目、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加氢站建设等4张任务清单落实落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多场景规模化应用带动成本降低,助力氢能技术装备创新突破,三部门今年8月印发《关于同意京津冀等5个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原则同意京津冀、大湾区、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新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黄河几字弯—中原等5个城市群试点工作方案,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试点为期4年。《管理办法》适用于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的组织实施、考核评价、积分核算、资金和项目监督管理活动,旨在加强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试点的过程指导、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监督城市群做好试点组织实施、资金和项目监督管理等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成效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以下是具体原文: 关于印发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工信厅联节〔2026〕39号 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上海市、河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 为加强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6年10月14日 氢能综合应用试点 工作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 管理 ,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 2026 〕 59 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政策文件 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的组织实施、考核评价、积分 核算 、资金和项目监督管理 活动 。 第三条 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以下统称三部门) 共同组织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城市群考核评价、奖励积分核算、资金申报等工作,提出年度资金分配建议及绩效目标;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试点的过程指导、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监督城市群做好试点组织实施、资金和项目监督管理等工作。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定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成效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财政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的年度资金安排建议下达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预算,年度绩效目标表随资金预算发文一并下达。 各试点城市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财政、 发展改革 部门(以下统称省级 主管部门 ) 负责做好 试点 组织协调,提出城市群内部监督考核制度和惩罚措施,营造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监督试点工作有效实施。 第四条 各城市群 牵头城市 负责统筹推进本城市群内 各项试点工作,定期统筹汇总试点工作情况,编制形成本城市群自评报告。主责城市 负责推进 所负责的试点任务, 配合牵头城市做好试点统筹汇总工作。参与 试点任务的城市 负责 高效推进 相关试点任务 。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五条 城市群应 当 根据三部门批复同意的试点工作方案,统筹推进试点工作。 第六条 三部门批复同意的试点 工作方案不得 擅自 变更, 确有 变更 需要的,应当由牵头城市提交变更申请, 经牵头城市所在地省级 主管部门 同意后, 报三部门审定。 变更申请应当详细阐述变更原因及必要性。 第七条 城市群应当高效组织推进氢能技术装备攻关、工业领域氢能项目、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加氢站建设等 4 张任务清单落实落地。 第八条 城市群应当加大先进技术研发和应用支持力度,推动 氢能 应用 技术 、工艺、 装备创新突破,实现燃料电池、电解槽、储运装置和材料等迭代升级 。 第九条 城市群应 当 组织本城市群内燃料电池汽车、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创新应用场景等氢能综合应用产品、装备、项目等接入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管理服务平台” ),依据相应规范上传有关基本信息和运行数据。 上传内容包括 涉及奖励资金核算的车用氢气加注量、工业项目用氢量、车辆纯氢行驶里程等运行数据, 以及涉及技术要求符合性的指标对应检测报告等 。 第十条 各 试点城市 应当定期核验企业上传的信息和数据,确保有关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 第三章 考核评价 第十一条 每个年度结束后,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 部门 对各城市群 上一年度 及试点整体 工作 情况进行 考核评价 。评价重点包括以下 内容: (一) 城市群整体及各试点城市技术装备攻关、工业领域氢能应用项目、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加氢站建设等试点任务完成情况、面临问题和改进措施; (二)城市群为推动试点工作开展的组织、政策、资金、安全与应急等保障 措施 落地执行情况及奖励资金管理情况; (三)城市群 试点工作 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四)其他需要评价的情况。 第十二条 各城市群的牵头城市应 当在 每个年度结束后 的 30 天内, 按要求(详见附件 1 ) 组织城市群内所有试点城市 编制自评报告 并上报至三部门 。 涉及到多个主责城市的,各主责城市应 当 协调相关试点参与城市共同梳理对应主责任务完成情况,并汇总至牵头城市。 第十三条 各城市群自评报告应当 经 过 牵头城市所在地省级 主管部门 核准同意后,通过管理服务平台报送至三部门。 第十四条 各试点城市 对所上报 自评报告 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承担主体责任。 第十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 部门 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资料审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方式,结合 有关管理服务 平台数据,对城市群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 出具 城市群考核评价报告。 第十六条 考核评价根据试点工作进度,可分为年度评价、中期评价和验收评价三类。 第十七条 考核评价结果 应当根据有关标准(详见附件 2 ) 量化为综合评分 。 城市群 综合评分低于 60 分 的 ,认定该城市群考核评价不合格。 第四章 积分核算 第十八条 每个年度结束后,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 部门 委托 第三方机构,按照 有关 积分 核算 标准 要求 , 组织专家 对城市群开展相应年度奖励积分核算,形成各城市群奖励积分核定表。 第十九条 对于燃料电池汽车场景,车辆推广积分应当根据 城市群 车辆推广应用 数量和 有关信息 ,参照燃料电池标准车折算办法、标准车奖励积分标准、相应车辆奖励系数等 进行 核算 。 氢能供应积分 根据车用清洁低碳氢实际加注量、氢气类型、加氢站位置等 进行 核算。 第二十条 对于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场景,奖励积分应当 按照 清洁低碳氢 应用规模 进行 核算 。 用氢量 应与下游产品的实际销售情况相对应。仅完成产品生产、未实际销售的 下游产品 对应用氢量,不予核算;完成实际销售后再申请核算。 第二十一条 对于创新应用场景,氢动力 轨道机车、船舶、矿卡、叉车、两轮车、航空器、备用电源、热电联供、氢储能发电等 场景,奖励积分应当 按照 产品推广应用数量和 燃料电池系统(或氢内燃机、氢涡轮等)额定功率 进行 核算 。 电子、制药等 场景,奖励积分应当 按照可再生能源制氢应用规模进行 核算 ;用氢量 应与终端产品实际销售情况相对应。 第二十二条 城市群申报奖励积分的 燃料电池汽车、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创新应用场景终端产品应用情况或用氢规模 , 对应终端产品及项目应符合《通知》有关技术要求, 且 相关产品均要求在国内生产、销售和使用, 不符合的不予核算奖励积分。 第二十三条 城市群年度 车辆推广、用氢规模等 超过试点工作方案当年计划 的 ,超出部分 可 在下一年度进行核算。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中央财政 采取 “先预拨、后清算” 的方式 拨付奖励资金。 在城市群 获得 批复后, 中央财政 向各城市群预拨一定比例的奖励资金,用于支持城市群启动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 第二十五条 每个 年度 结束后,三部门 依据 考核评价 和奖励积分核定结果, 确认 各城市群 奖励资金额度。 对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城市群,暂停拨付当前年度奖励资金; 对考核评价合格、 年度 试点任务 未 全部完成 的城市群,视情况 核减一定比例 奖励资金。 第二十六条 试点结束后,三部门 按照 多退少补 的原则, 对城市群奖励资金进行清算 ,试点实施期内 城市群 累计 获得 中央财政 奖励资金上限不超过 16 亿元。 (一) 试点任务未完成 需核减资金的 , 应当 退回已拨付资金与应获资金的差额; (二) 前三年度因进度较慢被核减或暂停拨付的资金,可结合验收结果视情况补拨; (三) 验收评价不合格的,不予拨付第四年度奖励资金,并视情况责令退回部分或全部已拨付资金。 第二十七条 奖励资金应 当 由 城市群 结合工作方案, 用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各城市群应 当 充分发挥奖励资金效益,降低用氢成本,并有效传导至终端产品消纳环节。 第二十八条 预拨资金和每年度奖励资金拨付前,城市群 应当 编制奖励资金申请文件,明确 各试点城市 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同步 编制 绩效目标(详见附 件 3 ),并按要求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资金分配方案原则上由牵头城市提出, 应当 客观真实反映各试点城市在试点过程中 任务完成情况 ,有效发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和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九条 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下达后,城市群应 当 尽快将资金拨付至相关参与主体。地方自筹资金 应当 联动中央财政资金,与中央财政资金一并下达 。 各 试点城市以及所在地 省级主管部门应当做好资金拨付监管 , 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奖励资金拨付计划和管理细则,明确奖励资金分配方式、支持标准以及地方自筹资金的使用方式等 情况 ,并 通过 上传管理服务平台的方式 向三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试点城市及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未及时拨付中央奖励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的,视情况研究暂停继续拨付相应城市群或试点城市的奖励资金;各级资金拨付到位后,三部门 视情况 研究后续奖励资金拨付计划。 第三十一条 城市群 应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使用 中央财政资金,确保奖励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 并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重点评估奖励资金执行、绩效目标完成等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二条 奖励资金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政府债务或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氢能应用环节已经享受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支持的项目或产品, 不得 纳入本试点奖励资金支持范围。 第三十三条 各城市群 应当 建立奖励资金执行情况台账,对照绩效目标,按年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及时总结分析存在 的 问题和原因,将相关内容纳入自评报告 , 并报送至三部门。 第三十四条 地方各级 有关 部门应当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得截留、挪用奖励资金,如发现资金申报不实、挤占挪用、重复申报、虚假报账等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三部门。 第六章 项目监督 第三十五条 三部门 加强氢能综合应用 试点相关项目的监督管理,为试点城市开展项目建设、管理、评价等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十六条 三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试点进展跟踪及日常管理,重点监督工业项目的建设与投产进度,建立项目进展通报机制,对进度未达预期的项目予以通报。 第三十七条 三部门 建立城市群动态调整机制,对中期评价不合格 或 连续两个年度评价不合格的,视情况采取 以下措施: (一) 要求调整工作方案 ; (二) 扣减或暂停拨付奖励资金 ; (三) 暂停甚至取消参与城市试点资格。 第三十八条 城市群牵头城市无法按时报送城市群自评报告、奖励 资金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 等材料的,可由城市群内其他主责城市分别报送所 负责推进 的试点任务 相关材料,并详细说明情况。 第三十九条 城市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三部门将视具体情况做出通报批评、要求调整试点工作方案、核扣奖励积分、扣减或暂停拨付奖励资金、暂停甚至取消参与城市试点资格等相应处理: (一) 中期评价不合格或连续两个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二) 弄虚作假、违反规定、上报材料严重失实的; (三) 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无法判断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的; (四) 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或销售本城市群外装备、原料、产品等; (五) 试点工作进度严重滞后,无法完成任务,或距离试点目标相差较远的; (六) 挪用或占用中央财政资金,或重复申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或将奖励资金用于本办法规定不得应用领域的; (七) 出现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 的。 第四十条 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 在资金分配、下达和管理等工作中,存在违反本办法 的 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解释,并根据城市群试点工作实际情况优化调整。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群指经三部门批复同意实施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方案的城市群。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试点实施期从城市群批复之日起算,为期 4 年。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 可再生能源制氢(也称 “绿氢” )指主要利用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直接制取的氢气。工业副产氢主要包含焦炉煤气制氢、氯碱尾气工业副产氢、丙烷脱氢副产氢、乙烷裂解脱氢副产氢等 ; (二) 资料审查指查阅各城市群提供的自评报告以及相关检测报告、证明材料等 ; (三) 实地考察指选取各城市群中燃料电池汽车、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以及创新应用场景的部分产品、装备或项目,对其生产运行、推广应用、技术指标等进行实地考察 ; (四) 年度评价指每个 年度 结束后,对城市群当年试点工作开展的年度评估 ; (五) 中期评价指第二个 年度 结束后,对城市群前两年试点工作开展的阶段性总结评估 ; (六) 验收评价指第四个 年度 结束后,对城市群四年试点工作开展的总体评估。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 “日” 均为自然日。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点击跳转工信部原文链接: 三部门关于印发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6-10-20 11:04:14金属行业权衡铜供应紧张、关税和出口管制
10月18日(周日),一年一度的LME周于10月19日在伦敦开幕,汇聚金属和采矿行业的领先利益相关者,包括公司高管、政府官员、交易商和金融家。 在这一周里,与会者将讨论全球金属市场面临的众多挑战和机遇。预计今年会议重点讨论的话题包括铜供应短缺、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以及厄尔尼诺天气系统对金属流动的影响。 铜市场趋紧 铜价仍接近纪录高位,因矿山中断、矿石品位下降和项目开发周期漫长制约供应,而电气化、电网投资和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推动需求。 过去18个月,几个大型运营的中断凸显了市场对意外停产的脆弱性。与此同时,新产量主要来自老矿扩建,而非全新矿山。 另一方面,在电气化、电网投资和AI基础设施扩张的支撑下,需求保持韧性。 交易商还在潜在关税之前将大量铜运入美国,推高了COMEX铜库存,同时减少其他地区的供应。这种库存的地理集中进一步收紧了美国以外的供应,并增加了市场对贸易流和关税政策变化的敏感程度。 铝市场碎片化 随着关税、地缘政治动荡和不均衡的区域供应扩大东亚与西方市场之间的价差,全球铝市场正日益碎片化。到2026年年中,美国铝价超过每吨6,200美元,提高了西方汽车制造商的投入成本。 这种分化部分由2025年美国实施的50%关税以及霍尔木兹海峡关闭后海湾地区生产中断推动。全球原铝产量随后下降,海湾合作委员会的生产降幅尤其剧烈。 作为回应,生产商正加快对替代产能的投资,包括在北美、欧洲和印尼新建冶炼厂、扩建和重启闲置设施。回收产能也在扩大,因制造商寻求减少对原铝的依赖。然而,随着需求增长以及欧盟拟议的非经合组织金属废料出口限制于2027年生效,废料竞争预计将加剧。 这些发展可能进一步重塑区域供应链和定价结构。 关键矿产限制 出口限制被越来越多地用于保护战略资源、鼓励国内加工和增强外交谈判筹码,这引发了对关键矿产和稀土元素全球供应的担忧。 近年来,主产国对几种关键矿产及相关产品实施了管制,包括镓、锗、石墨和稀土材料。津巴布韦限制了未加工锂的出口,而刚果民主共和国推出了影响钴的措施,包括旨在促进国内增值和解决供应过剩的限制。 这些政策不一定减少实物供应,但可能限制国际买家可获得的材料数量并扰乱既有供应链。由此产生的不确定性鼓励囤积、推高价格并加剧对剩余自由交易材料的竞争。 作为回应,发达经济体正寻求通过投资替代来源、加强国际合作以及扩大国内生产和回收来实现关键矿产供应链多元化。 欧盟CBAM影响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引入正受到金属生产商、交易商和下游制造商的密切关注,因其可能重塑整个欧洲市场的贸易流动、生产经济性和投资决策。 CBAM于1月进入最终阶段,根据其隐含排放对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和氢的进口应用碳成本。该机制目前涵盖初级和半成品材料,包括粗钢和未锻轧铝。由这些材料制成的成品通常被排除在外,因为其隐含排放计算更为复杂。 生产商仍担心合规成本、复杂的排放报告要求和监管不确定性可能增加进口成本、改变贸易流向并推迟对新产能和配套基础设施的投资。 尽管如此,欧盟政策制定者最近提议从2028年起将CBAM扩大到包括某些成品。拟议的扩展旨在防止公司通过进口成品而非用于制造这些成品的CBAM覆盖材料来规避该机制。潜在扩展将涵盖大量贸易。根据S&P Global Market Intelligence的全球贸易地图集,正在考虑的产品在2025年占欧盟进口超过2,550亿美元——约为CBAM初始范围覆盖的1,030亿美元的2.5倍。 厄尔尼诺干扰 对异常强烈厄尔尼诺事件的预期给全球金属市场的近期前景增加不确定性。世界气象组织在9月强化了这些担忧,提供的数据表明该事件可能是70多年来最强,并至少持续至2027年2月。 强烈的厄尔尼诺可能通过影响脆弱地区的采矿、精炼和运输来扰乱金属供应。干旱条件可能减少铜、锂和镍运营的可用水量,而水力发电减少可能制约冶炼厂产量并增加电力成本。反之,更强的降雨和洪水可能损坏基础设施、限制进入矿山并推迟发货。 拉丁美洲、东南亚和澳大利亚尤其容易受到影响,尽管影响可能因地区和商品而异。任何由此产生的中断都可能进一步收紧本已受限的市场、增加价格波动并鼓励预防性囤积。 (文华综合)
2026-10-20 08:3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