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港电解钒酸钠库存
黄埔港电解钒酸钠库存大概数据
| 时间 | 品名 | 库存范围 | 单位 |
|---|---|---|---|
| 2021 | 电解钒酸钠 | 1000-1200 | 吨 |
| 2021 | 电解钒酸钠 | 1200-1400 | 吨 |
| 2021 | 电解钒酸钠 | 1400-1600 | 吨 |
| 2021 | 电解钒酸钠 | 1600-1800 | 吨 |
| 2021 | 电解钒酸钠 | 1800-2000 | 吨 |
黄埔港电解钒酸钠库存行情
黄埔港电解钒酸钠库存资讯
西钢钒2026年4月铁精矿(长江沿江(混合),TFe≥62%)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钢钒2026年4月铁精矿(长江沿江(混合),TFe≥62%)(PGWZMYHGZHD260417282754)招标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矿产事业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钢钒2026年4月铁精矿(长江沿江(混合),TFe≥62%)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直接采购 2.3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提供相关业绩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且注册资金不少于该项目投标量不含税总金额的30%。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新增供应商(在业绩要求中未提供攀钢合同复印件(12个月以内)的视为新增供应商)或首次供应该品种的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的使用单位、攀钢技术质量部门或其他国有检测单位出具合格的样品检测报告。 3.6 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19日14时00分至2026年05月0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西钢钒2026年4月铁精矿(长江沿江(混合),TFe≥62%)招标公告
2026-04-20 11:03:03起重电动机等项目采购招标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起重电动机等项目(AGGFGSHGXHD260417282759)采购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生产备件采购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起重电动机等项目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要求有钢铁冶金、石化、电力、起重机制造行业同类产品供货业绩,提供供货业绩证明(均在2022-2025年内)。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符合相应的电机能效国家标准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20日08时30分至2026年04月28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起重电动机等项目采购公告
2026-04-20 10:55:37时隔三年再征求意见,期货公司监管新规释放什么信号?来看解读→
时隔三年,中国证监会再次对备受业内关注的《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及配套实施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中国证监会自2022年4月起着手修订《办法》,曾于2023年3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将细化落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期货公司监管体系。 多位业内专家在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旨在通过强化资本约束、股权穿透监管与业务分类管理,推动期货行业回归本源、提质增效。未来,新规的落地将加速行业分化,利好合规能力强、资本实力雄厚的头部机构,同时倒逼中小期货公司走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道路。 看点一:明确业务分类管理,设置净资本门槛 根据《办法》,期货公司开展不同业务将对应差异化的最低净资本与注册资本要求。具体如下: 期货公司从事境内期货经纪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从事境内期货经纪和期货交易咨询业务(以下合称基础类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期货公司从事期货做市交易、衍生品交易、期货资产管理业务等任一交易类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经营两种以上交易类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此外,期货公司同时经营基础类业务、交易类业务或者其他业务的,注册资本以数额最高者为准。 申请增加业务也有新条件。期货公司每次最多申请增加一种业务,且距离上次业务申请获批间隔不少于6个月。同时,需要满足取得境内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已满2年,增加基础类业务、增加1种交易类业务、增加2种及以上交易类业务的,净资本最近6个月应当分别持续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5亿元、10亿元等条件。 不过,根据相关过渡安排,在《办法》施行之前,期货公司或者其境内子公司已经开展期货做市交易业务、衍生品交易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在《办法》施行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相应业务资格的,不受上述申请增加业务的限制。 西安交大客座教授景川表示,本次修订体现了“扶优限劣、从严监管”的明确导向。净资本门槛的大幅提升,将直接推动期货公司从“多而散”向“精而强”转变。中小公司如果不能快速补充资本或找到差异化发展路子,生存空间将显著收窄,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表示,对业务实施分类管理,将使期货公司进一步分化,弱者将被淘汰,强者也将更强,从而推动行业整体迈向高质量发展。 看点二:实际控制人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禁止交叉持股 《办法》在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管理方面也设置了更高要求,规定期货公司及其股东应当说明股权结构,提供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最终权益持有人的资料,以及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等信息,提高股权透明度。 主要规定包括: 期货公司主要股东的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 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 同一主体实际控制和持有5%以上股权的期货公司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实际控制的期货公司数量不得超过1家; 明确禁止交叉持股、循环持股等违规股权安排。 同时,《办法》明确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设定行为“禁区”。《办法》规定,期货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形:从事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干预期货公司的经营管理;未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挪用、侵占期货公司及其客户的资产;未完成股权变更但让渡表决权等权利;擅自委托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者管理期货公司的股权以及其他损害期货公司、客户利益的行为。 王红英表示,强化股东及股权的穿透式监管,明确股东行为“禁区”,对交叉持股、大股东干预经营等风险进行约束,有助于从源头上防范公司治理失范,保护客户资产安全。 看点三:全方位加强对子公司监管,设置18个月过渡期 本次《办法》修订的一大变化是业务归属的调整,明确将境内子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全部收归期货公司经营,将原本由风险管理子公司经营、期货业协会备案准入和自律管理的期货做市交易、衍生品交易业务,改由期货公司经营,并实施许可准入和行政监管。 同时,针对子公司监管不足、层级过多、业务范围过滥等问题,对子公司的设立作出限制,强化子公司重大事项变更的备案管理,全方位加强对子公司监管。 具体包括: 期货公司设立境内子公司,最近6个月净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 期货公司设立境外子公司,最近6个月内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亿元; 境内子公司不得再设立子公司,境外仅可再设一级子公司。 对于在《办法》施行之前子公司已经从事期货做市交易业务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要逐步取消;在《办法》施行18个月后,不得从事期货做市交易业务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办法》还进一步明确分支机构的经营条件,加强对分支机构监管。期货公司分支机构应当持续符合下列要求:具备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负责人,其他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具备合格的营业场所、信息技术系统和业务设施;合规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制度需得到有效执行。 王红英告诉记者,通过约束资金通道业务,引导子公司聚焦衍生品研究与风险管理,有利于使业务回归本源。同时,子公司业务合并纳入期货公司统一管理,在净资本约束下实现对子公司风险的全面整合,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过去部分子公司存在层级过多、业务过滥、风控松散的问题。新规相当于‘拆嵌套、收权限、强资本’,既限制了监管套利空间,也强化了母公司的责任。”景川说。 看点四:资产管理业务“去通道化”,提高“含期量” 针对资产管理业务,《办法》明确,期货公司设立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净规模,不得超过其设立的期货和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所募集资金净规模的5倍。 期货公司设立的前款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不得投资于未上市交易的股票、股权,非标准化债权资产。 另外,《办法》还提到,期货公司设立的其他类型的期货资管计划,应当运用期货或者衍生工具,对资产管理计划配置的资产进行风险管理。 景川表示,此举意在抑制资管业务“通道化”倾向,引导期货公司聚焦期货及衍生品主业。 王红英表示,通过限制通道类资金业务,有助于让衍生品业务真正服务于实体经济的风险管理和价格发现,这是对期货公司高质量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 推动期货行业持续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业内人士纷纷认为,《办法》正式落地后,有望切实破解长期制约期货公司发展的难题,实质性提升期货行业整体发展质量与内涵,为期货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在王红英看来,本次《办法》修订将为行业发展带来三个方面的积极影响:首先是通过业务分类管理,夯实期货公司的净资本基础,推动全行业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态势,更好对接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其次是抑制通道类资金业务,使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回归本源,更有效地为实体经济提供风险管理与价格预测等服务;最后是子公司业务回归母公司管理,有助于提升合规性与风险管控能力,防范子公司层面的整体风险,保障行业稳健运行。 从《办法》修订对期货经营机构的影响看,景川认为,本次修订不是简单的门槛提高,而是一次系统性重构。短期看,部分中小公司会面临较大压力;长期看,行业将从规模导向转向质量导向,真正有能力服务实体经济的期货公司,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2026-04-20 10:44:54西昌钢钒炼钢厂用生白云石(26年6月-12月)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昌钢钒炼钢厂用生白云石(26年6月-12月)(PGYCGSHGZHD260417282634)招标人为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创新运营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昌钢钒炼钢厂用生白云石(26年6月-12月)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1.需提供以投标截止日期为止一年内石灰石或生白云石的生产或销售的发票扫描件。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 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20日09时00分至2026年05月11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西昌钢钒炼钢厂用生白云石(26年6月-12月)招标公告
2026-04-20 10:35:21磷化工巨头跨界“猛投”磷酸铁锂
凭借上游优异的磷矿资源禀赋,嗅觉敏锐的磷化工企业,持续加速向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跨界延伸,一场以磷酸铁锂为核心的产能扩张浪潮,正席卷整个行业。 4月上旬,国内精细磷化工龙头兴发集团发布公告,其全资孙公司内蒙古兴发拟投资13.81亿元,建设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项目。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兴发集团磷酸铁锂总产能,将从目前的8万吨/年提升至18万吨/年。 就在上个月,传统磷复肥巨头六国化工宣布,该公司年产5万吨磷酸铁项目建成投产,标志着其从传统磷复肥向新能源材料领域转型迈出关键一步。此项目投产前,该公司已通过控股子公司推进电池级精制磷酸产能建设,未来可为其磷酸铁生产提供稳定原料保障。 作为国内磷化工行业的领军企业,湖北宜化的动作更为迅猛。3月21日,拟总投资136亿元的湖北宜化100万吨/年磷氟新材料项目开工,包括50万吨/年磷酸铁、40万吨/年精细磷化学品等项目。而就在此前的3月5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刚刚对湖北宜化规划的60万吨/年磷酸铁锂项目进行环评公示。 事实上,这场跨界浪潮并不只上述几家。云天化、云图控股、川金诺、川发龙蟒、钛能化学等一众磷化工企业,也均已纷纷切入磷酸铁锂及上游磷酸铁领域,通过自建、合资、战略合作等多种方式加速产能落地。 “磷化工企业普遍拥有丰富的磷矿资源储备,部分厂商的磷矿自给率甚至达到100%,这为其向下游新能源材料延伸,提供了天然的成本优势与原料保障。”业内分析指出,磷酸铁锂代表磷资源向新能源材料方向升级,是磷化工由传统农化、精细化工,向新能源高附加值材料延伸的重要方向。 重新定义磷矿战略价值 随着全球新能源产业的爆发式增长,作为锂电池核心材料之一的磷酸铁锂,市场需求持续攀升。据业内机构统计,2025年全球磷酸铁锂材料出货量已达390万吨,在乐观情况下预计2026年市场对磷酸铁锂的需求将达到约600万吨,预计行业整体增速将维持在40%-50%的高增长态势。 在旺盛的需求拉动下,磷酸铁锂价格自2025年触底后,迎来强劲的反弹。当前磷酸铁锂价格,相较2025年年中约3万元/吨的价格低点,涨幅已经超过90%,部分高端产品价格甚至翻倍,行业盈利能力大幅提升。 行业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4月中旬,动力型磷酸铁锂(2.55g/cm³)市场主流均价为6.02万元/吨,动力型磷酸铁锂(2.5g/cm³)均价为5.66万元/吨;储能型磷酸铁锂(2.5g/cm³)均价为5.80万元/吨,储能型磷酸铁锂(2.4g/cm³)均价为5.54万元/吨。 在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背景下,磷矿的战略价值被重新定义。业内分析指出,传统磷化工产业以生产磷肥、黄磷、磷酸盐等农化及基础化工品为主,而如今磷矿已成为磷酸铁锂材料的核心上游原料,其战略属性与经济价值得到显著提升。 据业内机构预测,2027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将增至983GWh,对应磷矿石需求将升至983万吨;同期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将增至2158GWh,对应磷矿石需求将升至1079万吨。新能源领域的磷矿石需求占比,将从2025年的25%提升至2027年的35%以上,成为拉动磷矿需求增长的核心动力。 磷酸铁锂全产业链布局 从磷矿石开采到磷酸制备,进一步生产电池级磷酸铁,最终合成磷酸铁锂,一条贯穿上下游的新能源材料产业链就这样形成。业内分析指出,传统磷化工企业正借此实现从“资源型”,向“技术型、高附加值型”的华丽转身,在新能源产业竞争中抢占一席之地。 国内头部磷化工企业依托丰富的磷矿资源储备,快速构建磷酸铁锂全产业链,形成了显著的成本优势。行业数据显示,当前国内30%品位磷矿石的市场均价约为1000元/吨,而拥有自有磷矿的磷化工企业,其开采成本普遍低于300元/吨,原料成本仅为外购企业的三分之一。 作为国内拥有磷矿开采权储量最丰富的企业之一,云天化目前拥有近8亿吨磷矿储量开采权,年开采能力达到1450万吨。资料显示,云天化现已建成20万吨/年的磷酸铁产能,规划总产能达到50万吨/年。值得注意的是,云天化和亿纬锂能合资建设的30万吨/年磷酸铁锂项目,预计2026年正式投产,将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材料产业链。 云图控股依托磷矿资源,持续打造“磷矿—磷酸—磷复肥/磷酸铁”产业链,目前其在四川省雷波县拥有三宗磷矿开采权,合计资源储量约5.49亿吨。据透露,该公司现有磷酸铁年产能5万吨,并配套上游15万吨精制磷酸、30万吨折纯湿法磷酸原料产能,能够稳定供应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所需的前驱体产品。 兴发集团依托7.55亿吨磷矿储量及642万吨/年的磷矿石权益产能,实现了原料自给自足,2025年该公司磷酸铁产能已达20万吨。据透露,该公司磷酸铁锂三代产品月均可出货7000吨,四代产品在手订单月均超过10000吨,已经被成功导入比亚迪、宁德时代等行业头部企业供应链。 安达科技从黄磷、磷酸等传统磷化工产品起家,聚焦新能源电池材料研发,目前其磷酸铁锂产品已升级至第四代。钛能化学表示,该公司成功开发了满足不同客户要求的磷酸铁产品,产品已得到下游客户的认可和批量供货。 磷酸铁锂已成为磷化工产业价值升级的核心载体,这不仅打破了传统磷化工依赖农化市场的单一格局,通过高附加值的新能源材料属性,为行业开辟了新的增长曲线。同时,磷化工企业的布局,在提升磷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也增强了中国在全球锂电池供应链中的韧性。
2026-04-20 09:5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