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港二硫化钼库存
福清港二硫化钼库存大概数据
时间 | 品名 | 库存范围 | 单位 |
---|---|---|---|
2019 | 二硫化钼 | 50-80 | 吨 |
2020 | 二硫化钼 | 60-90 | 吨 |
2021 | 二硫化钼 | 70-100 | 吨 |
福清港二硫化钼库存行情
福清港二硫化钼库存资讯
欧洲央行:黄金已取代欧元成为全球第二大储备资产
据欧洲央行称,受创纪录的购买量和金价飙升的推动,黄金已超越欧元,成为全球央行第二大储备资产。 欧洲央行周三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2024年黄金占全球官方储备的比例达到20%,超过了欧元的16%,仅次于美元的46%。 “各国央行继续以创纪录的速度增持黄金,”欧洲央行在报告中称。据悉,全球央行在2024年连续第三年购买超过1000吨黄金,占全球年度产量的五分之一,是2010年代年均购买量的两倍。 全球央行持有的黄金储备正接近二战后布雷顿森林体系时期的历史高位。在1971年之前,全球汇率均与美元挂钩,而美元又可按固定汇率兑换为黄金。 根据欧洲央行的最新数据,全球央行的黄金储备曾在上世纪60年代中期达到3.8万吨的峰值,如今在2024年再次攀升至3.6万吨。 报告称:“全球央行目前持有的黄金几乎与1965年时持有的水平相当。” 根据世界黄金协会的数据,去年的黄金大买家包括中国、印度、土耳其和波兰。 金价去年上涨了30%,这是黄金在全球外汇储备中所占比重飙升的原因之一。今年以来,金价又上涨了27%,一度创下3500美元/盎司的历史新高。 “这一储备数量加上高价,使黄金在2024年成为按市场价格计算的全球第二大储备资产,仅次于美元,”欧洲央行表示。 虽然黄金不产生利息且储存成本高,但它被全球投资者视为终极避险资产,具有高度流动性,不存在对手方风险,也不易受到制裁影响。 近年来,由于对地缘政治不稳定和美国债务水平的担忧,全球央行开始尝试减少对美元的依赖。 去美元化趋势在俄乌冲突爆发后进一步加速,催化剂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切断了俄罗斯进入全球金融市场的渠道。 2022年俄乌冲突全面升级后,西方冻结了约2800亿美元的俄罗斯央行海外资产。 欧洲央行指出,各国央行购买黄金似乎被视为对制裁(如金融资产冻结)的对冲手段。 在过去,当其他资产的实际收益率上升时,黄金通常会变得更便宜,但这种长期以来的关联自2022年初已被打破。投资者如今更多将黄金视为对冲政治风险的工具,而非仅仅是对抗通胀的工具。
2025-06-11 19:51:48SMM:全球铝土矿及氧化铝市场分析及展望 几内亚政策扰动影响几何?【印尼大会】
在 2025印尼矿业大会暨关键金属会议-铝产业论坛 上,SMM伦敦办全球铝市场分析师刘心怡围绕“全球铝土矿和氧化铝市场概览与展望”的话题展开分享。她表示,全球铝土矿市场预计在2025年会有约1200万吨的显著过剩,持续对价格施加下行压力。几内亚的政策收紧不太可能立即造成供应短缺,但会带来长期成本风险。氧化铝市场方面,中国氧化铝产能激增,预计2025年供应过剩将达411万吨,对国内价格形成下行压力。 全球铝土矿市场回顾与展望 预计到2025年,全球铝土矿产量将大幅增加,产量过剩达到约1200万吨,市场状况从供不应求转变为供过于求 全球铝土矿过剩在2025年将达1200万吨左右,这主要归功于几内亚产量的显著提升。 中国铝土矿市场将从供不应求转变为过剩,且过剩量增加明显。 随着市场供应的增加,进口和国内铝土矿的价格将显著下跌。 近年来,受更严格的环保和安全规定影响,晋豫地区的铝土矿产量显著减少 自2019年以来,全国铝土矿产量下降了44.6%。晋豫地区在2024年的产量因环保和安全检查大幅下降,但预计在2025年将得到部分恢复。 中国新投产氧化铝产能的投产背景下,矿石品位和储量的下降推动了进口矿需求的持续增长 截至五月底,中国氧化铝运行产能超过8600万吨,比2023年一月增加了15%。 由于国产矿石品位下降,生产每吨氧化铝所需的矿石量有所增加。 过去十年间,中国铝土矿储量以约3%的复合年增长率下降。 预计到2026年,中国铝土矿的理论需求量将超过2.4亿吨,比2020年水平增加35%。 预计到2025年 我国对进口铝土矿的依赖度将上升至75% 其中对几内亚的依赖度将达到56% 以2025年4月份为例,我国进口的铝土矿中,有近80%来自几内亚,占全国铝土矿总供应量的65%。 根据每周航运数据显示,未来几个月内,来自几内亚的铝土矿进口量将继续增长。 整体来看,SMM预计,预计到2026年,我国对进口铝土矿的依赖度将超过75%。 几内亚是海外铝土矿供应增长的主要推动力 预计从2023年至2030年 其供应的复合年均增长率将达到2.5% 预计2025年,海外铝土矿的产量将同比增长8.6%。 到2025年,几内亚和澳大利亚将合计贡献全球约59%的铝土矿产量。 从1月至4月,来自非主流地区的铝土矿进口量占总进口量的6%,同比增加了2个百分点。 由于资源民族主义的影响,几内亚收紧了矿山政策,要求企业履行承诺以保持稳定运营 自2024年底以来,几内亚多个新港口投入使用,这显著提升了运输能力。即便考虑到受政策影响的矿区,2025年的总产量预计仍将同比增加约2460万吨。 目前,几内亚的FOB成本约为每吨25-30美元。然而,随着矿山活动逐渐向内陆扩展,未来的运输成本可能会上升。 被撤销许可证的绝大部分都是没有开采活动的矿山。预计2025年这些因素将影响产量大约1680万吨。 其他净出口国无法提供足够的新增产量来弥补几内亚在全球市场的份额 印度尼西亚的铝土矿产量将接近满足实际需求。 澳大利亚的产量盈余预计适度增长,但受到相对较低的矿石质量和更严格环保审批条件的限制。 中美洲和南美洲将继续作为北美和欧洲的稳定供应来源。 新增氧化铝产能主要集中在印度尼西亚和印度,对海外铝土矿需求的影响较为有限 SMM预计到2027年,海外新增约1700万吨的氧化铝产能,其中印度尼西亚和印度贡献主要产能。 若不考虑印度尼西亚的供需状况以及中国的进口量,预计2025年海外铝土矿过剩量或同比减少110万吨左右。 全球氧化铝市场回顾与展望 自2025年起,印度尼西亚和中国的新增氧化铝产能将陆续投产,进一步加剧全球氧化铝供过于求的局面 SMM预计到2025年,全球氧化铝过剩量将达到400万吨左右,到2027年这一数字将持续增加。 2025年,中国的氧化铝产量预计同比增加400万吨左右,导致国内约有300多万吨的过剩。 自2024年第四季度以来,全球氧化铝市场由紧平衡逐渐转向供过于求,价格迅速跌至历史低位 由于澳大利亚氧化铝产量减少,海外市场供应趋紧,导致2024年至2025年间,氧化铝价格有所上涨。然而,价格上涨激发了中国的生产积极性,导致不少企业恢复生产并扩增产能,市场供过于求现象加剧。持续的供过于求使得价格跌至历史低位,利润空间十分有限。 2024年第四季度,我国氧化铝行业的利润回升显著刺激了新项目的投入热情,预计2025年新增产能将超过1000万吨 到2024年底,氧化铝利润达到了每吨2500元人民币。随后,利润在2025年3月突然转为负值,但在5月底有所回升。 各省运行产能有不同程度的变化。预计到2025年,我国氧化铝新增产能将超过1300万吨,长期规划总新增产能或将达到3300万吨左右。 中国的铝冶炼产能已逼近其上限,限制了对氧化铝的需求增长 从2024年4月起,我国成为氧化铝净出口国 目前,铝冶炼产能已接近4550万吨的上限,到今年5月达到了4391万吨。 预计中国将继续面临氧化铝供过于求的局面,月度过剩量最高将达到50万吨左右。 2024年初,进口套利窗口短暂开启后又关闭。且自2024年4月起,我国已转为氧化铝净出口。 海外新增的氧化铝产能已开始投产,但由于目前整体市场仍处于过剩状态,实际产量可能低于预期。 预计从2025年起,海外氧化铝产量将呈稳步增长的趋势。 到2030年,印度和印尼预计将增加近700万吨的冶炼级氧化铝产量。 由于成本限制,海外电解铝冶炼的增速低于氧化铝,这将导致从2025年起氧化铝供应过剩的情况加剧 在2023年至2027年期间,海外电解铝产量的年均复合增长率预计为2.37%。 SMM预计到2025年,电解铝产量将增加81万吨左右。 到2026年,海外氧化铝的过剩量预计将超过220万吨左右。 国外市场的氧化铝供需动态各有不同: 澳大利亚 :在2024年第三季度解决天然气问题后,供需基本面趋于稳定。 印度 :从2025年起,国内氧化铝产能预计将稳步扩大,可能减少对进口的依赖。 印度尼西亚 :氧化铝产能持续增长,但铝冶炼相对滞后。因此,预计未来氧化铝过剩情况将持续扩大,增加出口有可能抢占其他市场份额。 南美洲 :氧化铝市场基本面保持稳定,主要的出口目标国为北美和欧洲。 总结 铝土矿和氧化铝市场 铝土矿市场 国内供应紧张 :中国铝土矿供应依旧紧张,而需求不断增加,预计到2025年进口依赖度将上升到约75%。 全球过剩压力 :全球铝土矿市场预计在2025年会有约1200万吨的显著过剩,持续对价格施加下行压力。 几内亚政策影响 :几内亚的政策收紧不太可能立即造成供应短缺,但会带来长期成本风险。 氧化铝市场 产能过剩 :中国氧化铝产能激增,预计2025年供应过剩将达400万吨左右,对国内价格形成下行压力。 国际格局变化 :印度和印尼的新建产能可能会显著改变市场格局。 全球价格风险 :氧化铝市场的持续供过于求,进一步加剧了全球价格下跌的风险。 上海有色网(SMM)已推出一系列亚洲铝和氧化铝价格,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在海外的影响力 下图是SMM海外氧化铝报价以及海外铝现货升水的情况,具体如下: 》点击查看SMM铝现货报价 》点击查看 2025印尼矿业大会暨关键金属会议 专题报道
2025-06-11 16:56:24沪伦两市铅库存表现分化 沪铅库存小幅累积
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公布数据显示,5月21、22日伦铅库存连续大增,创逾12年新高,而后库存有所回落,最新库存水平为278,025吨。 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布数据显示,6月6日当周,沪铅库存有所累积,周度库存增加3.09%至47,936吨。 注:一般来说,国内外交易所库存不断下降将对期价形成支撑,反之,则对期价有所利空。 2023年以来LME和上期所铅库存对比 以下为2025年5月以来LME和上期所铅库存数据:(单位:吨)
2025-06-11 11:50:27四川华电凉山州盐源白乌二期等640MW组件采购
6月9日,四川华电凉山州盐源白乌二期等64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招标公告显示,组件采购规模共计766.6176MWp。供货期为2025年8月-2025年10月。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组件-盐源白乌二期等64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N型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标称功率不小于560Wp)国内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500MW,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能反映合同签订双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的合同页扫描件,能反映本合同组件标称功率与合同容量的供货清单或合同附件或其他支撑性材料。 说明: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卖方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变更名称的除外),否则视为无效。若投标人提供的某一业绩为框架协议业绩,需进一步提供能反映该协议下真实签约容量的证明材料,例如框架下签订的具体合同的扫描件、框架内订货函等,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若提供的某项业绩证明材料为补充协议,则必须同时提供原合同扫描件,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与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属同一集团公司的销售企业除外。 开标时间为2025-07-01 09:00。
2025-06-11 10:01:16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 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
为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 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 意见部署,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推进金融、技术、数据等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健全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治理模式。 意见明确,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更好发挥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重要引擎作用和在全国一盘棋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贡献、提供范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 (2024年8月30日) 为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顶层设计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按照分批次研究制定授权事项清单的工作机制,再推出一批改革措施、落地一批创新试验、深化一批开放举措,在破解教育科技人才领域体制机制障碍、强化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拓展粤港澳合作新途径新场景新载体、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等方面先行先试、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更好发挥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重要引擎作用和在全国一盘棋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贡献、提供范例。 二、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 (一)加强产学研高效协同、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优化发挥科技领军企业“出题人”作用的有效路径。探索新型研发机构薪酬市场化管理制度,支持深圳医学科学院在科研管理、人才聘用、经费使用等方面探索新机制。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实施“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探索实施科研项目经理人制度,在项目甄选、团队组建、技术路线选择、经费支配等方面赋予其更大管理权限。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转化和考核等机制,对转化形成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试行长周期考核。探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多元化投入和开放共享机制,实施科研设备、耗材等进出境便利化管理。 (二)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推动新兴领域工程教育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支持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工科人才,培育一批掌握硬科技的创新创业人才。探索符合超大城市特点的专业型、“小而精”高校办学模式。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提升深度融合,围绕区域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要,支持外商按规定在深圳投资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引进先进培训课程、师资、教法等,探索产业链与职业技能培训链有效衔接、高职教育与技工教育融通发展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推动深圳的高等职业学校和应用技术型大学课程互选、学分互认。优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机制。积极实施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探索适应人工智能发展的个性化教学方式和人才培养新路径。 (三)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用好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契机,引进更多急需紧缺人才。完善人才配套服务政策,在引进海外人才及相关人事、科研、外事管理等方面赋予用人单位更大自主权。 三、推进金融、技术、数据等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支持深圳开展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试点。健全科技型企业信贷、知识产权证券化、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等实践场景和规则体系。优化科技型企业债权和股权融资协同衔接机制。深化绿色金融改革。支持保险资金依法合规投资在深圳发起设立的主要投向特定领域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五)创新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服务体系。探索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准入应用机制,在安全可控前提下,探索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数据采集、集成共享、合规使用的规则及标准。支持深圳深化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完善低空飞行监管规则,探索开展跨境直升机飞行、公益服务等通用航空业务。拓展储能场景,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商业模式。创新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管理制度。 (六)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交易规则和标准规范,支持深圳探索数据交易、可信流通、收益分配等机制,在合规评估认证等方面形成更多制度性成果。在保障安全前提下,稳步推进交通、地理、卫星遥感、气象、医疗卫生等领域公共数据依法合规分级分类开放,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服务机制、标准规范。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稳妥开展国土空间三维模型成果应用试点。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前提下,探索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七)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推进货物贸易便利化,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在便利通关、燃料加注结算等方面支持深圳盐田港加大探索力度。 (八)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在监管部门信息共享、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综合保税区外的重点企业开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符合环保要求的“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试点。研究增加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指定出入境口岸和靠泊点。进一步扩展国际快递业务(代理)经营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区域。加强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创新,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研究,探索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领域的适用性。完善国际文物交易领域通关便利、货物监管、仓储物流等政策。 (九)完善便利人员流动配套机制。深化国际航行船舶相关配套制度改革,为港澳台船员办理社会保险提供便利的经办服务。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香港涉税专业人士在深圳特定区域登记执业。稳妥有序扩大境外职业资格便利执业认可清单,优化境外期货从业人员等在深圳执业的考试机制。 五、健全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治理模式 (十)提升民生保障服务水平。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口岸药品监管和检验检测能力。完善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及监督管理制度,探索将国际新药临床真实世界数据用于进口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的可行路径。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十一)健全土地等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支持开展土地、建筑物、林地、湿地、海域海岛的综合调查。探索基于建筑信息模型的计算机辅助审核制度,在特定区域试行开展不动产立体化登记。改革闲置土地处置和收回机制,完善土地闲置费收取标准与闲置时长挂钩政策,创新土地盘活利用方式。加强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完善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体制和配套政策。探索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非核心区域合理有效利用模式。 (十二)深化司法领域改革和交流合作。建立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在民事诉讼法框架下,探索简易执行案件快立快执、简易执行异议案件法官独任制办理。支持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一体化管理制度改革。深化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试点。探索由司法行政部门对商事调解组织进行统一登记,并加强监督管理。支持深圳依法对特定港澳商事调解组织出具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和强制执行。支持深圳仲裁机构与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研究体育纠纷化解、仲裁国际合作等工作。 六、强化组织实施 (十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全过程,推动试点任务落地见效。 (十四)狠抓改革举措落地。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有关方面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和经批准的事项清单,依法赋予深圳相关管理权限。重要项目、重大事项、重点改革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广东省要加大放权力度,支持深圳深化综合改革试点。深圳要切实担负起试点主体责任,健全全过程、高效率、可核查的改革推进和落实机制,确保改革事项按期落地;完善重大风险识别及系统性风险防范机制,做好风险评估管控和应对处置。建立健全与综合改革试点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机制,本意见落实中凡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按法定程序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授权后实施。 (十五)强化试点经验评估推广。密切跟踪综合改革试点进展,注重巩固综合改革试点成果,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适当形式予以固化并在更大范围推广,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评估,对成效未达预期的试点举措适时调整完善。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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