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纯氧化镁库存
云南高纯氧化镁库存大概数据
| 时间 | 品名 | 库存范围 | 单位 |
|---|---|---|---|
| 2019 | 高纯氧化镁 | 8000-10000 | 吨 |
| 2020 | 高纯氧化镁 | 9000-11000 | 吨 |
| 2021 | 高纯氧化镁 | 10000-12000 | 吨 |
云南高纯氧化镁库存行情
云南高纯氧化镁库存资讯
沪铜重回10万关口以后继续走高【机构评论】
周三沪铜2606收盘上涨1.38%报102160。现货方面,周三上海1#电解铜现货报价102705,上涨1595。市场方面,上周进口铜精矿指数已跌至-78美元/干吨,反映原料极度短缺。 国内3月电解铜产量基本符合预期,环比2月增加6.37万吨,创历史新高。4月有8家冶炼厂检修,其中有3家从3月延续至4月,有4家从4月延续至5月,预计检修影响量大部分将在5月显现。我国新能源汽车3月零售同比降21%,但环比增69%,旺季预期逐步兑现。而以AI算力为代表的新兴产业需求强劲,2025年国产AI加速卡市场份额已超40%,2026年一季度智谱API供不应求并大幅涨价,大型科技公司连续发布重磅模型,有望进一步拉动相关用铜需求。此外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体系落地,也有望为数据要素产业及相关基础设施投资提速。周三市场受秘鲁撤销南方铜业Tia Maria项目许可,要求重新审查消息影响走强,沪铜重回10万关口。 操作上建议中期多单持有,沪铜2606参考支撑区间95000-97000元/吨。 (来源:华联期货)
2026-04-15 19:31:05酒钢集团宏电铁合金公司2026年5月份国内氧化铁皮集中采购招标预告
供应链管理分公司关于酒钢集团宏电铁合金公司2026年5月份国内氧化铁皮集中采购,现发布采购预告,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方参与报名,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酒钢集团宏电铁合金公司2026年5月份国内氧化铁皮集中采购预告 采购单位: 供应链管理分公司 交货地点: 嘉峪关宏电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料场 预计供货/施工开始时间: 2026年4月24日 预计供货/施工结束时间: 2026年5月31日 采购内容: 点击查看内容 二、报名资格要求 1.报名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报名人应具有响应招标项目的能力。 3.报名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次采购接受生产商 三、报名方式 供应商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响应预告,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s://eps.jiugangbid.com/ ),未注册供应商需首先完成注册后,点击对应采购预告“我要报名”,填写相关信息。 四、报名截止日期 2026年4月20日17时34分 五、交流反馈 1.报名人对本预告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发布联系人提出询问。联系人:王中辉,联系电话:18093732206。 六、质疑投诉 对采购活动有质疑投诉的,请将信息发送至酒钢集团交易中心交易监督室邮箱(jyjds@jiugang.com),联系电话:0937-6713939。 相关附件 无 供应链管理分公司 2026年4月15日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酒钢集团宏电铁合金公司2026年5月份国内氧化铁皮集中采购预告
2026-04-15 19:28:00风险偏好回升 沪铝高位震荡【沪铝收盘评论】
美伊重启谈判希望重燃,市场风险偏好回暖,铝基本面变化有限,社库处于高位有一定压力,沪铝震荡运行,主力合约收跌0.24%。 据央视新闻,美国总统特朗普14日表示,与伊朗会谈“可能未来两天内”在巴基斯坦举行。同日,伊朗驻巴基斯坦使馆新闻官哈迪·戈尔里兹在接受总台记者书面专访时表示,关于新一轮的伊美谈判,伊朗会优先考虑将伊斯兰堡作为会谈地点。美伊或将于近期展开第二轮谈判,霍尔木兹海峡恢复部分通航,停火状态下资本市场风险偏好回升。 美伊重启和谈,市场对中东电解铝产能的进一步扰动担忧放缓,铝价上行驱动减弱。国内电解铝运行产能小幅上涨,传统消费旺季铝需求表现虽有回升,但后劲不足,主要终端市场呈现乏力态势,汽车产销量同比下降,光伏市场同比萎缩,3月铝材出口同比也有所下降。国内铝锭社库仍继续累积,库存高位对铝价有一定压力。 对于当前走势,正信期货表示,上周末美伊谈判未果,霍尔姆斯海峡再次被封锁,但美伊二次谈判的消息出现,市场对美伊地缘的反应有所钝化,资金整体上往地缘情绪好转的方向博弈。盘面,在海外高铝价的带动下,国内铝价企稳反弹,三月底以来多头资金开始重新流入,近期速度有所加快,关注前高附近多空博弈情况。
2026-04-15 17:47:49东南亚/南亚两轮车电动化市场“爆发”
受霍尔木兹海峡运输通道受阻等多重因素影响,全球油价持续高位。作为全球两轮车核心消费市场,东南亚、南亚地区燃油供应紧张与价格高企的情况尤为突出。 自今年3月以来,东南亚、南亚地区燃油零售价格屡创历史新高,泰国、越南、印尼等国,数亿摩托车用户面临“加不起油”“加不到油”的困境,民众出行成本大幅攀升。 值得注意的是,越南、泰国等国电动摩托车销量3月迎来爆发式增长,本轮能源危机正加速上述地区民众出行方式“油转电”的转型。 据日本富士电视台报道,泰国曼谷市区电动摩托车销售门店3月起销量徒增,偏远地区部分店铺销量增幅甚至达到20倍。当前该国电动摩托车供应紧张,经销商争相抢购工厂库存,并呼吁加快提升产能。越南部分电摩门店,3月初雅迪产品订单暴增10倍以上,多区门店出现断货。 同时,国内电动摩托车出口大增。今年3月,仅江门地区,相关企业出口的电自、电摩及零部件产品货值达到2500多万元,同比暴增1.4倍。 新加坡风投机构East Ventures报告显示,东南亚电动摩托车替换市场规模高达150亿美元,未来几年东南亚市场年复合增长率有望突破50%。 东南亚、南亚两轮车“油转电”步入爆发期 资料显示,东南亚拥有印尼、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四大摩托车市场,整体保有量超2亿辆;南亚的印度等国家,也是摩托车保有量较高的地区,但当地电动化渗透率普遍偏低,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政策方面,部分国家或地区禁油令落地越来越近,或已启动全面电动化计划。 越南首都河内计划于2026年7月起,逐步禁售燃油摩托车,胡志明市2028年拟将40万辆油摩替换为电摩。 印尼计划三至四年完成1.2亿辆摩托电动化改造,政府将为改装车主提供费用补贴,并逐步形成本地销售以电动产品为主的产业格局。 柬埔寨也将摩托电动化,作为其减少石油进口的重要途径之一。 当前,受高油价与能源安全需求推动,叠加多国政策及补贴加持,东南亚、南亚市场两轮车“油转电”有望从爆发初期,迈入加速渗透阶段。 在此背景下,今年以来,中国电动摩托车/自行车等产品,受到上述市场的广泛青睐,这也为中国电摩/电自厂商及电池企业提供了新的市场机遇。 面对东南亚、南亚两轮车电动化浪潮,中国产业企业正加速出海。 整机厂方面,雅迪、爱玛、春风动力等企业,已在印尼、越南、泰国等东南亚核心市场,实现电动两轮车产能落地与渠道布局,构建起区域市场的拓展体系。 中国电池企业加速布局东南亚、南亚市场 电池领域,亿纬锂能、新能安、华宇电池、星恒电源、孚能科技、超威等中国电池企业,通过产能建设、技术适配、生态共建等方式,形成多层次的战略布局矩阵,以抢占市场先机。 在产能本地化方面,目前已有多家电池企业在上述地区布局生产基地,以实现本地化生产与供应。 亿纬锂能马来西亚工厂一期于2025年初实现量产,年产6.8亿颗圆柱电池,主要供应电动工具、电动两轮车市场,辐射东南亚、南亚客户;此外,其二期将拓展储能电池项目,进一步完善区域产能布局。 星恒电源在印尼已设立PACK工厂,实现本地化供应。 在东南亚,超威通过当地经销商网络,将其电池产品打入越南、泰国等地区摩托车市场,近年来其销量持续增长。 产品方面,针对东南亚、南亚复杂的使用场景,多家电池企业针对性研发高适配产品,以构建电摩、电自全场景解决方案。 资料显示,孚能科技电摩用电池产品,峰值放电倍率达9C,百公里加速最快达3.3s, 最高时速198km/h。 星恒电源推出电摩用锂电池系列新品,提出“3度电+”方案,即通过50Ah及以上大容量电芯,实现3度电以上的电池容量,从而满足极速100公里、续航100公里的“双百”需求,并推出“光储换充”模式。这一方案在电力供应不稳定地区具有双重价值,可以满足东南亚、南亚民众实际需求。 新能安依托宁德时代与ATL核心技术,深耕两轮车市场,已推出专为电摩设计的“坤元”电池,可广泛适用于通勤、货运、竞技等多场景需求。其还与张雪机车合作,将开发赛道级电摩用电池产品。 作为雅迪旗下子公司,华宇电池布局了铅酸电池和钠离子电池两大领域。今年3月,其推出“极钠S钠电池”,可实现铅钠锂通配,结合其光储充一体化系统,可以解决偏远地区充电难题。 值得关注的是,东南亚、南亚地区高温高湿、高频重载的市场特性,与亿级存量“油改电”的政策刚需,正催生电摩用动力电池对于热带适配、安全耐用、换电优先、成本可控的核心需求。 这对于中国电池企业来说,需要跳出国内标准,以宽温域热管理、高等级防护、高安全三元/长循环磷酸铁锂/钠离子技术等,夯实产品根基;同步发力换电、快充相结合的生态趋势,推进模块化、标准化、本土化产能布局,以技术适配+生态共建+本地合规,抢占当地两轮车电动化蓝海市场。 整体上,当前东南亚、南亚两轮车电动化已进入爆发初期,中国电池企业凭借全产业链、成熟技术与快速响应能力,占据先发优势,同时也面临区域政策差异、基建薄弱及日韩企业竞争等多重挑战。伴随地缘冲突持续影响全球能源格局,东南亚、南亚地区电动化进程将持续提速,中国电池企业有望进一步发挥产业链优势,迭代技术、优化成本,成为区域绿色转型的核心推动者。
2026-04-15 17:39:36新《海商法》5月1日施行!轮胎出口企业必看四大核心变化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当前我国橡胶轮胎出口虽总量保持增长,但增速放缓、贸易摩擦加剧,出口企业成本压力上升。 在此背景下,海运规则的调整直接关系轮胎外贸企业的运营成本与风险控制。新法的核心变化与轮胎出口业务紧密相关,以下四点值得重点关注。 一、内外贸运输规则统一,全程适用同一标准 旧法对国际与国内沿海运输分别适用不同规则,轮胎从内陆工厂经沿海运输至出口港、再转国际海运的全程中,法律适用割裂,合同条款需分别设计。新法删除现行法中“第四章不适用于国内港口间运输”的规定,实现沿海、江海联运、国际运输规则一体化。轮胎企业从工厂到目的港的全程运输可适用统一的承运人责任标准,合同起草与争议处理成本有望降低。 值得注意的是,新法明确国内海上货物运输不再适用“航海过失免责”条款,承运人责任进一步扩大。这意味着轮胎企业从内陆工厂经沿海运输至出口港的国内段,索赔条件更为有利。建议企业在过渡期内修订物流合同范本,确保运输条款与新法衔接。 二、电子单证法律效力明确,单证流转有望提速 轮胎出口涉及报关单、商业发票、提单、许可证等多类单据,纸质单证流转慢、易延误。旧法未确认电子运输记录效力,企业使用电子提单存有顾虑。新法明确符合法定条件的电子运输记录与纸质单证效力等同,支持电子与纸质单证转换。轮胎企业可推动与货代、船公司约定使用电子提单,缩短交单结汇周期,降低单据丢失风险。操作上,企业应着手建立电子单证留存与核验流程。 三、目的港无人提货责任主体明确,合同条款需前置应对 轮胎货值高、体积大,目的港无人提货产生的滞箱费、仓储费常引发纠纷。新法规定目的港无人提货的费用与风险由托运人承担,同时设定承运人及时通知义务。但需特别注意:此处的“托运人”是指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契约托运人(通常为海外买方或其代理);在FOB贸易术语下,作为实际托运人的国内轮胎卖方不承担该赔偿责任。轮胎企业应在出口合同中明确约定买方(契约托运人)的提货义务及弃货损失追偿路径,避免自身被承运人追索。 建议在销售合同中增设“目的港提货及费用承担条款”,将买方弃货风险成本提前锁定。 四、承运人责任期延伸,港口经营人纳入实际承运人范畴 新法明确承运人负有“接收货物”和“交付货物”的义务,将责任期实质覆盖从接收至交付的全流程,并将符合条件的港口经营人认定为实际承运人,赋予其免责与赔偿限额。轮胎在码头堆存、装船环节若发生货损,追责对象更加明确。 同时,新法补充了国内运输迟延交付认定标准,承运人未在合理期限或约定期限内交付即构成迟延。轮胎企业若因船期延误导致交货违约,可依据新法向承运人主张权利。 此外,新法细化了货物交付异议通知时限。轮胎企业出口非集装箱轮胎时需大幅缩短目的港验货周期,否则可能丧失索赔权。 建议 当前,轮胎外贸企业应做好四件事:一是组织法务、物流人员对照新法条款,梳理现有运输合同与货代协议,更新责任条款与电子单证约定;二是与主要货代、船公司沟通电子提单操作流程,推动单证电子化落地;三是在出口销售合同中补充目的港提货责任条款,明确买方作为契约托运人的义务,将新法规定转化为合同保障;四是了解国内沿海运输段变化,更新国内段运输索赔策略,并关注散货轮胎交付异议通知时限,加快目的港验货流程。 新《海商法》的规则调整直接作用于海运环节,轮胎企业若能提前消化变化、完成合同与流程适配,有望在运费波动与贸易壁垒之外,通过法律确定性降低隐性交易成本,稳住出口利润空间。
2026-04-15 17:3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