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纳米氧化镧进口量
巴西纳米氧化镧进口量大概数据
| 时间 | 品名 | 进口量范围 | 单位 |
|---|---|---|---|
| 2018 | 纳米氧化镧 | 100-200 | 公斤 |
| 2019 | 纳米氧化镧 | 200-300 | 公斤 |
| 2020 | 纳米氧化镧 | 300-400 | 公斤 |
| 2021 | 纳米氧化镧 | 400-500 | 公斤 |
巴西纳米氧化镧进口量行情
巴西纳米氧化镧进口量资讯
正海磁材: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0.91% 动态优化原材料采购策略等
8月31日,正海磁材的股价出现上涨,截至31日收盘,正海磁材涨3.68%,报11.83元/股。 消息面上:正海磁材发布的2026年半年报显示: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4.54亿元,同比增长12.98%;归母净利润1.37亿元,同比增长20.91%。上半年,稀土永磁材料行业呈现多重变量交织格局,原料价格波动带来持续成本压力,行业产能 结构性过剩与高端供给紧缺并存,市场竞争持续加剧。公司依托战略、精益、销售三大赋能活动,树牢 经营意识与危机意识,提升执行效能,主动应对内外部多重不确定性挑战;动态优化原材料采购策略, 搭建常态化多维信息研判机制;积极推进高端产品落地、深化各领域优质客户合作,实现营业收入及净 利润同比上涨,盈利水平稳步提升。 对于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及用途,正海磁材在其半年报中介绍:钕铁硼永磁材料是第三代稀土永磁材料,具有高剩磁、高磁能积、高内禀矫顽力的特点,是目前世 界上发现的磁性能最强的一种,属于国家重点新材料和高新技术产品。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是指内禀矫顽力 Hcj(KOe)及最大磁能积(BH)max(MGOe)之和大于 60 的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注:出自《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目录(2006)》) 公司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主要应用在智能化、节能化和新能源等“三能”高端应用领域,包括智 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人形机器人和低空飞行器等智能装备、手机等智能消费电子、节能家电和节能电气、 风电等新能源。 对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正海磁材表示:公司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钕、镨钕、铽、镝铁等稀土金属及合金。报告期内, 受多重供给约束及市场预期变化影响,稀土行业供给紧平衡,主要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且走势分化,推 高采购资金占用,带来一定营运压力。若未来稀土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大幅波动,而公司未能有效应对, 将对经营业绩及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 对此,公司将持续跟踪原材料价格走势,坚持以销定产、以产定采、合理库存;优化供应链管理; 积极与客户协商建立成本联动定价机制,提升成本传导能力,保障经营稳健。 正海磁材在其2025年年报中公告的2026年度经营计划显示:2026年,公司要继续深化管理变革,强化经营意识和危机意识,主动应对宏观和微观不确定性,奋力实现组织能力和业务绩效双提升。具体工作计划如下:(1)安全生产工作坚守安全底线,压实全员责任,筑牢安全生产、保密风控、物料管控及合法运营的坚实基础。对标ESG监管要求,持续提升合规执行力与监督闭环效能。(2)企业文化工作以思想建设为核心,引导全员保持空杯心态、正视发展差距;以问题为导向改进会风、提升决策与执行效率;丰富文化活动,以文化凝心聚力。(3)管理工作以管理变革为战略抓手,升级战略规划体系,强化全面预算与战略的精准匹配;启动岗位任职资格体系建设,完善薪酬激励与考核机制,全面提升组织运营与战略执行能力。(4)市场工作推动营销变革,强化市场、销售、技术、质量协同,实施客户分级与资源聚焦,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同时深耕新兴市场,精准洞察需求、快速匹配资源,全面提升市场开拓与业绩增长能力。(5)供应链工作优化原材料采购策略、强化上游供应商协同与信息互通,坚持科学采购方针与精细化库存管理,推动赋能供应链管理转型,以稳定供应、成本优势与高效协同支撑可持续增长。(6)精益运营工作持续推进精益改善,从营销、供应、技术、制造、质量、交付六大维度系统发力,优化结构、降本提效、严控损耗、提升准交率,以全流程精益变革推动经营质量与运营效率全面升级。(7)提产增效工作统筹各基地生产规划,推动生产组织结构升级,强化各基地专项产能保障与高端产品供应能力;合理布局产能、提升供方管理水平,同时专项推进节能降耗与绿电项目落地,实现生产运营高效、低碳、优质;通过内部挖潜、工艺优化及设备能效提升等方式,进一步释放现有生产潜力,实现提质增效与产能扩充的有机结合。(8)技术研发工作继续锚定“高人一筹”和“稀土资源平衡”两大战略,以AI赋能推动三大核心技术迭代升级,引领行业趋势、贴合市场需求开展定向攻关,持续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为客户创造更高价值。(9)质量工作下大力气推进现场管理标准化,强化质量意识,提升产品合格率。加强客户项目全过程管理,严格把控关键节点,确保产品稳定投产;持续完善质量、环保、安全及合规管理体系,推进相关认证工作,保障公司规范有序运营。(10)出口合规工作2026年,公司将持续强化稀土永磁产品出口合规管理,严格对照两用物项等监管要求,完善出口前成分核验、许可申报及最终用户审查全流程管控,强化内部合规培训与风险排查,确保出口业务合法规范、风险可控。 回顾正海磁材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业务所需的原材料镨钕金属今年上半年的价格表现可以看出:年初镨钕金属报74万元/吨,在氧化镨钕现货偏紧、下游磁材企业春节前后备货采购等供需基本面因素共振下急速拉涨,2月底触及109万元/吨的年内高点,累计涨幅达47.3%。3月终端需求实质性收缩叠加市场利空消息发酵,价格快速回落至90万元/吨附近。4月受精矿涨价支撑氧化物成本、部分分离厂停产及出口管制窗口期海外订单释放支撑,价格修复反弹至99.9万元/吨。5月-6月下游进入传统需求淡季,磁材企业对镨钕金属询单采购活动减少,价格二次探底至83万元/吨。6月中下旬,由于废料回收企业因税票问题出现大规模减产,市场供应预期趋紧,带动镨钕价格触底回升,6月30日收于90.5万元/吨。上半年均价约90.5万元/吨,振幅48.3%。 》点击查看SMM稀土现货价格 》订购查看SMM金属现货历史价格走势 据SMM报价显示:8月31日,SMM镨钕金属价格为880000~885000元/吨,其均价为882500元/吨,较前一交易日持平。 对于镨钕金属的后市,短期来看,需求端,终端电机企业"高温假"陆续结束,"金九银十"传统需求旺季临近,头部磁材企业订单排产预期较好,市场对下游补库备货仍抱有较强预期;但当前金属企业倒挂压力犹存、报价随盘面波动明显,后续仍需关注旺季需求预期能否兑现,以及成本端氧化镨钕新增产能的释放节奏,预计镨钕金属价格短期将区间震荡运行。 推荐阅读: 》镨钕金属产量连续6个月增长 9月供需有望从过剩转平衡【SMM分析】 》废料端"抢跑"、原矿端"按兵不动" 8月氧化镨钕产量逆势增10%【SMM分析】
2026-08-31 20:30:47沪铝具备支撑 氧化铝承压震荡【机构评论】
宏观方面:周五沃什在全球央行年会讲话引发市场剧烈波动,其认为很难将当前金融状况称为具有限制性,夏季向好的通胀数据并未让他相信潜在趋势正在改善,如果通胀没有以足够快的速度向目标靠拢,美联储就还有工作要做。讲话后9月加息概率从不到40%升至60%,市场将聚焦9月美联储会议前重要的经济数据变化。本周非农数据将是对加息初步定价的进一步确认,如果非农延续前期弱势,加息概率将修复,风险资产迎来反弹窗口,如果数据超预期走强则将再次强化加息预期。 供应方面:电解铝供应端稳定,国内电解铝运行产能4530万吨以上,存在一定超产情况。海外方面,海外阿联酋铝业官宣复产接近25%,与计划一年满产进度相近,印尼、越南等新投产能继续推进。 需求方面:SMM数据显示上周铝下游加工龙头企业开工率环比回升0.3个百分点至60.3%,各板块表现分化,行业整体仍处淡旺季切换的观察窗口期。出口偏高、废铝短缺等因素驱动国内表观消费延续同比强势,但环比有所下滑。 库存方面:过去一周铝锭社库下降2.3万吨至83.7万吨,铝棒社库减少0.4万吨至14.1万吨。LME库存维持在24.7万吨。 现货方面:华东、中原和华南现货升贴水波动有限,分别在-10元、-120元和185元,华南铝棒加工费跌至200元以下。LME0-3升贴水回升4美元至-8美元。 总体来看,加息预期升温后将跟随经济数据摇摆,本周美国非农就业或给风险资产带来较大波动。铝产业具备支撑,虽有海外供应增长预期的压制,但现阶段海外低库存,国内淡季维持去库节奏,沪铝短期或围绕24000元偏强震荡。 上周氧化铝2610收盘于2648元,下跌1.85%。国内现货阴跌,山西指数跌至2720元/吨。海外方面,澳洲最近成交价格在FOB350美元/吨,较前一周下跌约17美元。媒体报道称俄铝计划临时封存约200万吨氧化铝产能,不过全球过剩格局难改。国内氧化铝运行产能接近9700万吨,平衡处于宽松状态,行业持续累库。当前现货价距离现金亏损仍有距离,供应被动调整暂难规模出现。氧化铝延续低位震荡,成本整体呈现缓慢向上趋势,2600元位置暂具备支撑,趋势性反弹需要等待供应反馈或政策驱动。
2026-08-31 18:16:13高颜值轻量化 笔记本产业的破局之道【变形镁合金大会】
8月21日,在由尚镁网、上海有色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MM)联合主办,池州市镁基新材料产业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青阳县商务局、宝玛克(合肥)科技有限公司协办,广东省有色金属学会铝加工专业委员会、安徽省铝业协会、河南明镁镁业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瑞格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奥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东义镁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等作为支持单位支持的 2026变形镁合金技术与市场研讨会暨产需对接会 上,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博士/高级工程师黄巍围绕“高颜值轻量化笔记本产业的破局之道”这一主题进行了阐述。 用户对笔记本产品的诉求 高颜值、轻量化、低成本 笔记本使用镁合金的现状 从“小众高端材料”走向“高颜值轻量化平台”的产业拐点 镁合金笔记本的瓶颈已从“能不能轻”转向“能不能好看、好摸、低成本量产”。 镁合金材料的优势与劣势 极致轻量化价值明确,但“材料 → 零件 → 表面 → 可靠性”链路复杂 镁合金的最大价值是“轻”,但量产导入必须同步解决加工链路、表面高端化与全流程防腐。 高颜值低成本的破局之道 成本不是只看材料:真正的降本空间在“成型效率、表面质感、过程防腐、转运包装”的全链路优化 高颜值低成本不是单点材料降价,而是用高质量成型、低复杂度表面工艺和全过程防护,系统性压低后段成本。 消费电子产业轻量化前瞻 高颜值轻量化将从高端卖点走向主流体验,笔记本进入“1公斤时代”具备产业基础 轻量化不再是单个高端型号的配置竞赛,而是材料、结构、表面和制造全链路升级后的产业趋势。 》点击查看2026变形镁合金技术与市场研讨会暨产需对接会报道专题
2026-08-31 17:57:11美国将BESS纳入电网安全审查 中国储能供应链面临新变量
8月26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第14420号行政令,以国家安全为由加强对外国生产的大容量电力系统电气设备的审查。与2020年第13920号行政令相比,新行政令首次在这一监管框架下明确列出电池储能系统(BESS)、公用事业级及其他并网逆变器,以及为关键基础设施提供支持的不间断电源系统(UPS)。 图片来源:美国白宫 行政令所称“大容量电力系统”,主要包括运行互联输电网络所需的设施和控制系统,以及维持输电可靠性所需的发电设施,覆盖69kV及以上输电线路,但不包括地方配电设施。受审查设备还包括变压器、发电机、断路器、继电保护、计量设备和工业控制系统等。美国能源部在确定监管范围时,还可考虑相关软件、固件、远程访问能力、维护和更新机制及其他供应链依赖。 新规并非自动禁止所有外国设备进入美国。原则上,一项交易被禁止需要满足:相关设备属于未在美国制造、生产或组装的“外国生产”设备;设备或其关键组件、软件、固件、数字服务、维护服务或远程访问功能涉及“受管制外国实体”;美国能源部长认定该交易可能造成破坏、未经授权访问、恶意远程操作、供应中断、关键基础设施灾难性影响,或其他不可接受的国家安全风险。 对于行政令签署前已经采购或安装的设备,美国能源部长也可要求采取识别、隔离、监控、加固、断开、替换或移除等措施。不过,在要求隔离、断开、替换或拆除设备前,美国能源部必须评估电网可靠性、安全、替代设备可得性和基本服务连续性,并可允许分阶段合规。 行政令要求美国能源部在120天内发布实施相关授权所需的规则或条例。美国能源部还可以建立设备和供应商预认证机制、设计风险缓解措施,并通过许可证或附加条件允许原本可能受限的交易。 虽然行政令没有单独点名电芯,但其对“关键组件”和供应链依赖的表述,为后续将审查延伸至电芯、控制系统和电池管理系统等环节留下了空间。不过,最终是否以及如何穿透至电芯,仍取决于美国能源部实施细则、设备原产地认定和具体风险判断。 在此之前,中国电池产品已经受到多条美国政策约束。根据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自2027年10月1日起,美国国防部原则上不得采购由宁德时代、比亚迪、远景能源、亿纬锂能、国轩高科和海辰储能等六家企业生产的电池。自2026年1月1日起,美国对中国非乘用车用锂离子电池征收的301附加关税也已由7.5%提高至25%。 税收抵免方面,2025年通过的《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又在原有清洁能源税收抵免制度上增加了“禁止外国实体”(PFE)限制。对于2026年开始建设的储能技术,相关制造产品和组件中非PFE来源的直接成本比例原则上须达到55%,否则项目可能无法获得《美国国内税收法典》第45Y条或第48E条税收抵免。这一规定属于税收优惠资格限制,并非直接的进口禁令。 美国收紧供应链政策之际,该国储能需求仍在快速增长。SEIA与Benchmark Mineral Intelligence的统计显示,美国2025年新增储能容量57.6GWh,创历史新高;2026年第一季度又新增9.7GWh。S&P Global数据显示,2026年第二季度,中国仍占美国锂离子电池进口量的66.5%。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进口数据覆盖储能、电动车、消费电子等多种用途,并非全部用于BESS。 SEIA的储能供应链口径显示,美国目前约有22GWh相关电芯制造产能,另有约108GWh处于建设阶段。该数字并不等于美国包括电动车电池在内的全部锂电池产能。LG 新能源 、三星SDI等企业正在将部分美国电动车电池产线转向储能用磷酸铁锂电芯,但美国电池产业在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中游环节仍高度依赖亚洲、尤其是中国供应链。 从2020年第13920号行政令到第14420号行政令,美国大容量电力系统安全审查已从传统变压器等设备扩展至BESS、并网逆变器、软件、远程访问能力和供应链依赖。其政策关注点也从防范单一设备攻击,进一步延伸至网络安全、供应中断和供应链控制。 由此,美国正在形成三层约束:301关税提高进口成本,PFE规则限制项目获取税收抵免,第14420号行政令则保留基于国家安全禁止或附条件批准交易的权力。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电芯已被全面禁止进入美国市场。未来真正决定影响范围的,将是美国能源部如何定义“关键组件”和“受管制外国实体”,如何认定设备原产地,以及是否对不同国家、企业、设备和应用场景实行分类审查。
2026-08-31 13:34:10半固态电池/储能系统/充电宝需要缴纳消费税吗?国税总局回应来了!
8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消费税政策即问即答之三”明确表示:储能系统是利用电池生产的成套电力设备,不属于《电池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中的应税电池产品,不需要缴纳消费税;充电宝是使用电池生产、用于特定目的的电源系统,不属于应税电池产品;半固态电池不属于《电池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中规定的固态电池,不能享受固态电池免征消费税政策。 原文如下: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20号),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电池消费税政策调整。现就政策调整后有关征管问题答复如下: 1.问:我公司从电池生产企业购进锂离子电芯,按设计串并联方式组装成电池簇后,再集成电气系统、热管理系统、消防系统和控制系统等,最终生产出储能系统并对外销售,请问我公司是否需要缴纳电池消费税? 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20号)附件1《电池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规定,电池,是一种将化学能、光能等直接转换为电能的装置,一般由电极、电解质、容器、极端,通常还有隔离层组成的基本功能单元,以及用一个或多个基本功能单元装配成的电池组。 根据上述规定,电池簇属于《电池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中的电池组,你公司从生产企业购入电芯生产电池簇,应当缴纳消费税,并准予按照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原料已缴纳的消费税税额。而储能系统是利用电池生产的成套电力设备,不属于《电池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中的应税电池产品,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2.问:我公司从电池生产企业购进锂离子电芯,组装成充电宝并对外销售,请问充电宝是否属于电池消费税征收范围? 答: 充电宝又称为便携式移动电源,是使用电池生产、用于特定目的的电源系统,不属于《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20号)附件1《电池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中的应税电池产品。 3.问:我公司是一家电池生产企业,自产电池用于出租,开展“换电”业务,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答: 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20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电池产品,用于其他方面的,应当在移送使用时申报缴纳消费税。因此,你公司自产电池用于租赁服务,应当在移送使用时申报缴纳消费税。 4.问:我公司是一家电池生产企业,销售电池产品采取赊销、分期收款、预收货款等结算方式,能否按照发票开具日期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因此,你公司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5.问:我公司生产的电池包含锂离子和钠离子两种电芯,能否享受钠离子电池免征消费税政策? 答: 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20号)第四条规定,享受减免税政策的电池产品,应当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不得享受减免税政策。因此,你公司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判断生产的电池能否享受免征消费税政策。 6.问:我公司生产销售半固态电池,能否享受固态电池免征消费税政策? 答: 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20号)附件1《电池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规定,固态电池指由固体电解质在正负极之间传递离子的电池。半固态电池(又称“混合固液电池”),指同时由液体电解质和固体电解质在正负极之间传递离子的电池,不属于《电池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中规定的固态电池,不能享受固态电池免征消费税政策。 7.问:我公司有生产电池后直接出口、外购已税电池后直接出口两种业务,相关电池产品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20号)规定征收消费税后,我公司适用什么出口消费税政策? 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11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免征消费税,如果属于购进或者委托加工收回出口的货物,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2号)明确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电池增值税出口退税、将22项电池产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6%,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22项电池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同时明确,对上述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出口消费税政策不作调整,继续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政策。因此,对于《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20号)明确恢复征收消费税的电池产品,应当继续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政策,即,出口免征消费税,如果属于购进或者委托加工收回出口的货物,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 8.问:我公司从电池生产企业购进一批锂离子电池包,生产新能源汽车并出口海外市场,能否退还锂离子电池包已纳的消费税税额? 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11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免征消费税,如果属于购进或者委托加工收回出口的货物,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你公司生产并出口的新能源汽车,不属于消费税应税电池产品,不能退还所用锂离子电池包已纳的消费税税额。 9.问:我公司生产电池用于出口及内销,在生产领用环节无法判断电池产品后续用于内销还是出口,出口部分产品前期领用已申报扣除的消费税应当如何处理? 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11号)第八条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20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既有电池出口,也有电池内销,应准确划分内外销产成品所耗用的外购电池原料:用于生产内销应税电池对应的原料,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抵扣已纳消费税;用于生产出口自产电池对应的原料,由于生产电池出口免征消费税,已纳消费税不得抵扣或退税。若生产领用环节无法预判生产的电池后续用于内销还是出口,领用当期可按规定申报抵扣外购已税电池对应的消费税。待电池确定用于出口时,该部分出口电池对应的原料已纳消费税不得抵扣,企业应当在产品确定用于出口的当期,对前期已申报扣除的消费税税额予以冲减。
2026-08-31 13:2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