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漆包线材库存
印度尼西亚漆包线材库存大概数据
| 时间 | 品名 | 库存范围 | 单位 |
|---|---|---|---|
| 2019 | 漆包线 | 1000-2000 | 吨 |
| 2020 | 漆包线 | 900-1800 | 吨 |
| 2021 | 漆包线 | 800-1600 | 吨 |
印度尼西亚漆包线材库存行情
印度尼西亚漆包线材库存资讯
濮耐股份:公司金属镁生产线仍处于优化改造中 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22.81%
对于“请问公司生产的金属镁是否有产品销售?”濮耐股份11月27日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 公司金属镁生产线仍处于优化改造中,暂未对外销售产品。 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请问西藏高纯活性氧化镁增产扩能技改进展情况如何?濮耐股份11月5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目前西藏产线产能还在调试爬坡过程中。 濮耐股份10月27日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1.76亿元,同比增长4.34%;归母净利润9486.59万元,同比下降22.81%;扣非净利润7350.99万元,同比下降4.63%。 濮耐股份在其三季报中介绍:公司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降低 31.67%,主要原因是:1、公司国内耐材业务板块受国内下游行业需求和经营形势严峻 等影响,以及国内竞争格局的内卷化,整体承包业务结算价格较去年同期进一步下降,导致国内业务板块毛利率水平有 所降低;2、受市场经济环境景气度影响,公司客户回款放缓,应收账款增加,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西南证券点评濮耐股份三季报的研报显示:氧化镁需求广阔,产能相对不足。毛利率环比恢复,盈利能力改善。传统业务相对稳健,氧化镁进展顺利。公司深耕耐材行业多年,综合竞争优势突出;优质矿产储备丰富,活性氧化镁新业务打开成长空间:1)公司作为耐火材料行业龙头,产品体系完善,技术优势突出,在整包模式占比持续提高、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和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力度加强等背景下,市场份额将持续向行业头部集中,公司市占率有望持续提升;叠加公司海外部布局完善,为重要增长源,传统业务相对稳健。2)新材料事业部重点拓展湿法冶金提镍提钴的高效沉淀剂市场,上半年已为包括格林美在内的多家湿法客户批量供货,也已与格林美签订了50万吨的采购框架协议,业绩极具增长潜力。3)为保证高效沉淀剂市场的产品供应,公司下属子公司西藏翔晨镁业新建年产6万吨高效沉淀剂生产线已于7月下旬投产,后续还有生产线升级改造继续提高产能计划,可有力支撑该业务放量。综合来看,公司传统业务耐火材料较为稳健,新业务高效沉淀剂市场开拓顺利空间广阔,兼具安全边际与业绩弹性。公司氧化镁业务进展顺利,看好公司业绩弹性,维持“买入”评级。风险提示: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市场开拓或不及预期。 对于2025 年经营计划,濮耐股份曾在其2024年年报中介绍:(1)2025 年公司工作重点与安排部署 将围绕集团预算目标,以增收、降本、控费、提效为工作维度,以提升市场竞争力为方向,以数据管理为抓手,突 出四项重点工作,统筹推进薄弱事项改善,强化提升执行力、自驱力,高效达成各项工作目标,持续提升经营运营内生 质量。具体管理方面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持续通过加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及高效协同创新,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2、通过技术攻关和智能制造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实现规模有质量增长,确保实现经营目标。 3、通过实施精益管理和集中协同,全面降本增效。 4、深化集团化管控,提高组织效能。 5、采取各种方式和措施加强货款回收,努力降低公司应收账款损失风险和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现金流。6、优化融资方式和渠道,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投资等各方面资金周转的正常运行。 7. 围绕经营实际,务求管理实效,保障任务落地,实现预算目标。 8、加强公司高素质人才培养及团队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保障。 (2)2025 年主要经营指标 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请问贵公司金属镁示范线项目有进展吗?未来是否会加大金属镁领域的研发和投资?濮耐股份9月24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金属镁项目近期没有新进展,仍在改进设计思路,未来是否会加大金属镁领域的研发和投资目前不能确定。 濮耐股份6月24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金属镁示范线经过优化调整后继续正常推进。濮耐股份2月28日曾在回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时提及:近期金属镁价格低迷,公司的优化调整进程有所放缓。 据SMM报价显示:11月27日,镁锭9990(府谷、神木)均价报16050元/吨,较前一交易日跌0.31%。而16050元/吨这一均价与2024年12月31日的均价16000.00元/吨相比,仅上涨了50元/吨。 》点击查看SMM镁现货价格 》订购查看SMM金属现货历史价格走势 据SMM了解,镁锭市场日前因下游采购跟进不足,看涨情绪逐步消退,价格再度回落至16000元/吨关口附近。外贸方面,近期成交仍以远期订单为主,反映实际需求持续疲软。周初贸易商受“买涨不买跌”心态驱动进行部分备库,但对已接远期订单多计划临近交付时采购。在需求整体低迷的背景下,贸易商利润空间不断收窄,行业竞争日趋激烈。
2025-11-28 09:50:07炭素巨头出手!剑指负极材料!杉杉集团重整迎新变
11月24日晚,“炭素巨头”方大炭素(600516)发布公告称,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参与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朋泽贸易)实质合并重整投资人招募的议案,公司拟作为产业协同方参与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的实质合并重整投资人招募,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拟定和提交重整投资的报名资料、签署尽职调查保密协议、开展尽职调查、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等各项工作。 方大炭素表示,公司通过发挥自身在负极产业的技术、资本、渠道等优势,作为产业协同方参与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朋泽贸易的实质合并重整,有利于公司加快负极产业布局,实现产业链一体化和供应链长期稳定安全,充分发挥公司固态电池等新能源产业协同效应,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资料显示,方大炭素主要从事炭素制品生产销售,而杉杉集团旗下的核心资产上市公司杉杉股份(600884)是全球领先的锂电池负极材料供应商,双方在碳基材料领域存在协同效应。 回溯来看,今年2月25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杉杉集团破产重整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联合管理人。 3月20日,法院裁定对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6月6日,管理人发布了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明确了杉杉集团的主要资产包括持有的杉杉股份23.32%股权、徽商银行股权、锦州永杉锂业股权以及各类不动产和应收款项等。经过遴选,由新扬子商贸、新扬船、TCL产投和东方资管深圳分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成为重整投资人。根据《重整投资协议》,该联合体计划以32.84亿元的整体对价,通过“直接收购+与服务信托组建合伙企业收购+剩余保留股票表决权委托”三种方式合计取得杉杉集团、朋泽贸易持有的杉杉股份23.36%股票的控制权。 如上述重整成功,杉杉股份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投资人持股平台,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任元林,而任元林是扬子江船业集团的创始人及名誉董事长。 11月3日晚,杉杉股份发布公告称,在10月21日召开的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上,《重整计划(草案)》未获表决通过。此前确定的投资人向管理人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并确认解除重整投资协议。经重整遴选小组审议同意,该协议已依法解除。11月8日,管理人发布公告,解除原重整投资协议,并继续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 目前,杉杉集团、朋泽贸易分别持有杉杉股份14.24%、9.13%股份,合计23.37%,但绝大部分股份已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 杉杉股份在公告中强调,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事项目前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实质影响,后续公司将持续努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司稳健经营。 杉杉股份同时提到,杉杉集团、朋泽贸易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重整实施可能导致其在公司的股东权益发生调整,进而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业绩方面,方大炭素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6.22亿元,同比下降16.79%;归母净利润1.13亿元,同比下降55.89%。 杉杉股份业绩则较为亮眼,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8.09亿元,同比增长11.48%;归母净利润2.84亿元,同比增长1121.72%。前三季度,公司负极材料业务销量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同时通过推进一体化大基地产能释放、生产工艺优化等举措实现成本有效优化,盈利水平同比提升。
2025-11-28 09:45:39泰国对华铝挤压材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11月24日,泰国反倾销反补贴分委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挤压材(泰语:สินค้าอะลูมิเนียมอัดขึ้นรูป)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5.12%-21.94%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征税详情如下: 1. 生产商广东高登铝业有限公司(Guangdong Golden Aluminum Co., Ltd.)为5.12%。 2. 生产商广东永龙铝业有限公司(Guangdong Yonglong Aluminum Co., Ltd.)为7.53%。 3. 生产商清远新粤亚铝业有限公司(Qingyuan XinYueYa Aluminum Industry Co., Ltd.)、出口商广东省南海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Guangdong Nanhai Light Industrial Products Imp.& Exp. Co., Ltd.)和Splendor Aluminium Metal (Foshan) Co., Ltd.均为7.63%。 4. 未抽样合作生产商/出口商均为7.09%: (1)生产商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Foshan Sanshui Fenglu Aluminium Co., Ltd.) (2)生产商Press Metal International Co., Ltd. (3)生产商山东华建铝业集团有限公司(Shandong Huajian Aluminium Group Co., Ltd.) (4)生产商佛山坚美铝业有限公司(Foshan JMA Aluminium Co., Ltd.) (5)生产商佛山市南海永丰铝型材有限公司(Foshan City Nanhai Yongfeng Aluminum Co., Ltd.) (6)生产商Zhaoqing Guangao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7)生产商广东坚美铝型材厂(集团)有限公司(Guangdong JMA Aluminium Profile Factory (Group)Co., Ltd.) (8)生产商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Guangdong XingFa Aluminium Co., Ltd.) (9)生产商Sihui Guangzheng Aluminum Profile Co., Ltd. ,出口商Foshan Guangshou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 (10)生产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Guangdong Haomei New Materials Co., Ltd.),出口商Hao Mei Aluminium Products Co., Ltd. (11)生产商Foshan Nanhai Wing Hing Aluminum Co., Ltd.,出口商佛山市长信创越商贸有限公司(Foshan Greatness Trade Co., Ltd.) 5. 其他生产商和出口商为21.94%。 以下生产商/出口商免征反倾销税: (1)广东伟业铝厂集团有限公司(Guangdong Weiye Aluminium Factory Group Co., Ltd.) (2)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Asia-Pacific Light Alloy Technology Co.,Ltd.) 本案涉及泰国海关编码7604.10.10.000、7604.10.90.000、7604.21.90.000、7604.29.10.000、7604.29.90.001、7604.29.90.090、7610.10.10.000、7610.10.90.000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4年7月16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公告称,应泰国国内企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挤压材发起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泰国政府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95380.pdf https://thaitr.dft.go.th/th/search/AD1049
2025-11-27 17:52:18鞍钢建设建筑分公司第十项目经理部鞍钢广州汽车钢二期镀锌线项目道路等施工用建材招标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鞍钢建设建筑分公司第十项目经理部鞍钢广州汽车钢二期镀锌线项目道路等施工用建材(AGGZZBHGXHD251126251001)采购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招标管理室,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鞍钢建设建筑分公司第十项目经理部鞍钢广州汽车钢二期镀锌线项目道路等施工用建材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20-25年时间范围内,建材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1份。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生产商、经销商均可,注册资金必须达到300万元(人民币),(注册成立需满一年以上)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6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05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鞍钢建设建筑分公司第十项目经理部鞍钢广州汽车钢二期镀锌线项目道路等施工用建材采购公告
2025-11-27 16:56:19上林县 200MW/4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近日,上林县 200MW/4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星禾(广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星禾(广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据了解,招标内容包括 :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储能系统设备、35kV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220kV 送出线路、对侧变电站改造工程的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培训、移交生产,配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全过程的项目EPC总承包工作。 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等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设备技术规范书,所有施工图纸必须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按图施工;根据接入系统的审查意见,完成接入系统初设及施工图设计;完成建筑工程、围墙、站用电设备及站用电外引线路、消防及给排水、照明、安防系统、网络系统及附属设施等所有室外配套工程设计等工作; 设备及材料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设备及附属设备、材料设施、35kV地埋高压电缆设备和材料,包括:储能系统电池舱、变流器(PCS)、35kV升压变压器、储能电站监控系统、能量管理系统(EMS)、电池管理系统(BMS)及其附属设备、材料设施、自动消防系统、照明系统等;高低压电缆、电缆头等设备和材料;220kV升压站及其附属设备、材料设施、220kV送出线路的设备和材料采购。 投标人负责所有土建施工及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含单体调试及联调)、试验、验收、试运行等工作。本项目的选用设备和材料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满足接入广东电网、阳江市电网的相关技术要求,通过电网验收。 所有安装设备的各项调试、试验(包括性能试验、特殊试验)(但不限于):电气一、二次设备和通讯、远动系统、储能电站的仿真建模、电能质量评估、电能质量测试、全景监控、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和各设备(装置)自动化信息及各类数据信息双网覆盖、主备调接入、满足电网关于各系统数据上传要求;负责储能系统及升压站的电气一、二次设备单体测试、SVG性能测试、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等相关工作;按照国家最新发布建筑工程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完成沉降观测等;负责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承担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并网前及全容量并网后各种设备性能、测试,所提交的报告必须满足广东电网电力有限公司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所有检测、调试如投标人满足行业要求的资格,具备检测能力,可由投标人自行完成,如投标人不具备检测试验资格,应委托具有检测资格的第三方服务单位检测。 投标人协助招标人办理储能设备区、220kV升压站及其附属设施、220kV送出线路工程、网路通讯工程、进站道路及施工、设备进场道路等工程国有建设用地、临时用地的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征占补偿协议的签订及征地拆迁、协调工作,承担上述工程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保证金、林木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土地复垦保证金、国有建设用地、临时用地土地资源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及相关协调费用。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划拨出让金由招标人承担。 投标人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电网公司)、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并取得相应报告、电网公司的评审并承担相关费用;办理施工图审查、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 投标人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验收、草原植被恢复验收、土地复垦验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等验收工作以及防雷、消防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负责向当地政府交纳土地复垦保证金、办理供水管线的相关手续;负责依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土地复垦及治沙等相关措施的实施,达到政府要求的验收标准。 投标人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本项目: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办理站用电外引线路、办理本项目储能系统及本工程所有监控信息,通过专网延伸接入至500kV回隆变电站的相关手续的办理、网络信息安全备案等相关工作,办理政府和电网审批手续并承担本项目所有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工程移交生产验收:按照储能电站相关国家验收标准及广东电网公司相关验收标准开展验收,本储能项目全部储能单元全容量充放电10次,且 本工程全部设备带电并网正常运行 24h(若发生设备、系统异常或故障,则运行时间重新计算),满足以上条件后,移交生产。 本工程属于交钥匙工程所有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施工及服务等均由投标人提供,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竣工投产、工程检查、 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原文如下: 上林县 200MW/4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林县 200MW/4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星禾(广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星禾(广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上林县 200MW/4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上林县 200MW/4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南宁市上林县澄泰乡福林产业园附近。 2.3项目规模:本项目拟新建设一套基于磷酸铁锂电池技术的储能系统,配套建设一座 220kV升压站,上林储能终期规划容量为 200MW/400MW·h,一次性建成。(注: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和招标人委托等内容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616700000元。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相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在各项对应限价的基础上自行报价(本项目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审定结果为准)。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5工期:总工期为180日历天。 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2.6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储能系统设备、35kV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220kV 送出线路、对侧变电站改造工程的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培训、移交生产,配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全过程的项目EPC总承包工作。 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等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设备技术规范书,所有施工图纸必须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按图施工;根据接入系统的审查意见,完成接入系统初设及施工图设计;完成建筑工程、围墙、站用电设备及站用电外引线路、消防及给排水、照明、安防系统、网络系统及附属设施等所有室外配套工程设计等工作; 设备及材料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设备及附属设备、材料设施、35kV地埋高压电缆设备和材料,包括:储能系统电池舱、变流器(PCS)、35kV升压变压器、储能电站监控系统、能量管理系统(EMS)、电池管理系统(BMS)及其附属设备、材料设施、自动消防系统、照明系统等;高低压电缆、电缆头等设备和材料;220kV升压站及其附属设备、材料设施、220kV送出线路的设备和材料采购。 投标人负责所有土建施工及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含单体调试及联调)、试验、验收、试运行等工作。本项目的选用设备和材料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满足接入广东电网、阳江市电网的相关技术要求,通过电网验收。 所有安装设备的各项调试、试验(包括性能试验、特殊试验)(但不限于):电气一、二次设备和通讯、远动系统、储能电站的仿真建模、电能质量评估、电能质量测试、全景监控、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和各设备(装置)自动化信息及各类数据信息双网覆盖、主备调接入、满足电网关于各系统数据上传要求;负责储能系统及升压站的电气一、二次设备单体测试、SVG性能测试、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等相关工作;按照国家最新发布建筑工程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完成沉降观测等;负责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承担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并网前及全容量并网后各种设备性能、测试,所提交的报告必须满足广东电网电力有限公司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所有检测、调试如投标人满足行业要求的资格,具备检测能力,可由投标人自行完成,如投标人不具备检测试验资格,应委托具有检测资格的第三方服务单位检测。 投标人协助招标人办理储能设备区、220kV升压站及其附属设施、220kV送出线路工程、网路通讯工程、进站道路及施工、设备进场道路等工程国有建设用地、临时用地的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征占补偿协议的签订及征地拆迁、协调工作,承担上述工程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保证金、林木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土地复垦保证金、国有建设用地、临时用地土地资源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及相关协调费用。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划拨出让金由招标人承担。 投标人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电网公司)、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并取得相应报告、电网公司的评审并承担相关费用;办理施工图审查、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 投标人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验收、草原植被恢复验收、土地复垦验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等验收工作以及防雷、消防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负责向当地政府交纳土地复垦保证金、办理供水管线的相关手续;负责依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土地复垦及治沙等相关措施的实施,达到政府要求的验收标准。 投标人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本项目: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办理站用电外引线路、办理本项目储能系统及本工程所有监控信息,通过专网延伸接入至500kV回隆变电站的相关手续的办理、网络信息安全备案等相关工作,办理政府和电网审批手续并承担本项目所有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工程移交生产验收:按照储能电站相关国家验收标准及广东电网公司相关验收标准开展验收,本储能项目全部储能单元全容量充放电10次,且 本工程全部设备带电并网正常运行 24h(若发生设备、系统异常或故障,则运行时间重新计算),满足以上条件后,移交生产。 本工程属于交钥匙工程所有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施工及服务等均由投标人提供,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竣工投产、工程检查、 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和设计单位均出具)。 3.2.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试、承修三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下列:①、②、③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或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2)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执行。 (3)建筑业企业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6)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7)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注册。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建造师不含注册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①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即:时间为:2025年9月-2025年11月任意一月即可)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相关资料为准,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注:(1)因当地政府政策规定未能反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即:时间为:2025年9月-2025年11月任意一月即可)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及本单位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即:时间为:2025年9月-2025年11月任意一月即可)的社保证明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2)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按格式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评审指标,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设计部分以承接相应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 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4.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从2025年11月26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2日18 时00分。 4.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与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与书面版同时提供,如电子版与书面版有差异,以书面版为准。 (1)购买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购买地点: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广华北路13号) (3)本套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500元,此款须在获取采购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 特别提醒:只有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完成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2025-11-27 13:4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