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彩涂板卷进口量
智利彩涂板卷进口量大概数据
| 时间 | 品名 | 进口量范围 | 单位 |
|---|---|---|---|
| 2016 | 彩涂板卷 | 1000-1500 | 吨 |
| 2017 | 彩涂板卷 | 1300-1800 | 吨 |
| 2018 | 彩涂板卷 | 1600-2100 | 吨 |
| 2019 | 彩涂板卷 | 1900-2400 | 吨 |
| 2020 | 彩涂板卷 | 2200-2700 | 吨 |
智利彩涂板卷进口量行情
智利彩涂板卷进口量资讯
刚刚,市场监管总局发声: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30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通知。 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强化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指出反不正当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从制度上法律上确保党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对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规则,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刻认识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深远意义,准确理解修订精神和核心内容,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二、准确把握贯彻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工作重点 (一)健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机制。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按照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要求,积极向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汇报,将贯彻落实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抓手,推动健全地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卡点堵点问题,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综合运用各类反不正当竞争措施,着力防治平台经济、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内卷式”竞争。精准辨识和依法查处平台企业无正当理由,利用搜索排名、经营评价、算法控制、限制流量、下架商品、增加费用、拖欠账期、中止交易、内部惩戒等手段,或在补贴、优惠、红包、折扣、“满减”、“买赠”、促销等活动中,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对个案进行违法判定时,要综合考虑交易标的性质、生产规模和类型、市场和销售情况、生产效率和技术、商品或服务品质等多方面因素。压实平台经营者处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责任义务,督促平台明确平台内公平竞争规则,建立专门工作机制,接受举报投诉,做好纠纷处置,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处置不正当竞争行为,保存有关记录并报告执法机构。防止平台经营者借审核管理不当干预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 (三)防治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构建多维度治理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协同机制。要结合交易方在行业中的地位、交易习惯、对中小企业以及整体市场秩序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对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是否具有优势地位进行综合判断。准确认定违法行为,主体应当为大型企业等经营者,行为上必须具有滥用优势地位的具体表现,并且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明显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并形成了拖欠账款事实。确属违法的,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要求相关企业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委托下级市场监管部门核查、调查。 (四)强化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统筹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完善网络竞争规则,着力提升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常态化监管水平。运用好禁止侵害数据权益的专款规定、商业秘密保护规则,准确识别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平衡好数据保护和数据利用的关系,加大对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的保护力度,有效保护数据要素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数据市场竞争秩序。及时应对各类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效规制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平台规则等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准确把握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构成和实践特点,持续加大对流量劫持、恶意干扰、恶意不兼容、滥用平台规则实施虚假交易、虚假评价或者恶意退货等各类变相表现形式的甄别和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大对数字经济市场秩序的维护力度。 (五)制止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适应高质量发展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持续加大对仿冒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等常见、高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正确把握擅自将他人商品名称等设置为搜索关键词、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规定的构成要件,合理界定混淆行为帮助者、违法商品销售者的法律责任,既不泛化保护范围,也不放纵违法行为。把握“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原则和精神,落实商业贿赂条款中新增的对受贿方的规制规定,注重甄别实践中回扣、佣金、手续费等不同名称和存在形式,处理好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 (六)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将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完善商业秘密保护规则体系,因地制宜探索出台商业秘密保护法规和管理规范。推进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站点建设,配备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不断健全服务体系。积极指导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有效防范泄密风险。加快出台商业秘密保护标准,推动开展国推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提升我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水平。 (七)探索反不正当竞争域外执法。探索推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则的域外适用,对在境外实施的虚假宣传、网络不正当竞争、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境内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境内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决予以打击,保障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维护我国国家和企业利益。积极探索域外执法实践,加快建设专门的涉外执法人才队伍,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广泛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双多边国际合作交流,主动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国家的常态化沟通和项目协同,推动建立机制化合作渠道,加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领域治理经验与制度成果的国际传播,推动形成更加公平、透明的国际竞争规则。 三、积极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有效实施 (八)完善制度规则体系。构建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体系,完善反不正当竞争顶层设计。对标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在政府规制、监管透明、企业合规等方面有效衔接,增强反不正当竞争制度型开放的话语权。及时总结监管实践经验,推动研究制定《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条例》。系统推动制修订规范仿冒混淆、禁止商业贿赂等规章,为行政执法提供规范指引。推动研究发布相关行业市场价格与竞争行为评估报告,引导良性竞争,逐步构建多层次的反不正当竞争政策工具箱。推动健全行政执法、民事救济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机制,加强案件线索移送与协同查核,探索形成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的工作格局。 (九)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持续加强平台经济、民生保障、技术创新等领域不正当竞争“首案”打击和“类案”整治,强化警示预防引导、防范系统性风险,避免推高后续治理成本。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破解难题的能力,提升非现场监管、穿透式监管能力。着力提升智慧监管能力,推动实现重点平台反不正当竞争处置信息与行政监管信息系统的自动对接,对主体责任不到位、出现重大舆情风险事件等情况的,加大“三书一函”适用力度。要合理把握处罚力度,做到监管执法的时度效统一、法理情协调,准确理解取消虚假宣传处罚金额下限要求的规定,准确适用关于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为经营主体创新创造和自由竞争预留空间。 (十)强化执法能力保障。加快建立与超大规模市场相适应、与成熟完善的市场机制相匹配的现代化反不正当竞争监管体系,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监管执法队伍。推动优化和加强各层面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能力,着力支持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形成有利于发挥各层级履职优势的职能体系,加大对跨区域案件查办力度。加大审计、会计、电子取证、信息技术检测鉴定、存证等第三方机构对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执法的保障支撑。 (十一)加强竞争合规指导。通过制定出台各类指南、指引,加强对经营者合规经营的行政指导和宣传培训,促进企业依法自觉合规经营。积极鼓励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竞争合规管理体系,强化企业合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合规管理能力。加强国别竞争政策法律研究,开展企业合规信息交流,支持我国企业应对域外竞争限制措施挑战。 (十二)推动竞争秩序共建。鼓励、支持和保护经营者监督、消费者监督、行业组织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各类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社会监督,推动形成共建共治的竞争监管格局。重点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自律机制等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制定行业竞争规范和准则,引导行业内经营者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协调和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推动行业内经营者通过创新和合作,共同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支持竞争法学科建设,推动加快实践型、涉外型、技术型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人才培养。 (十三)营造公平竞争氛围。打造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公平竞争宣传活动品牌,在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和竞争倡导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公平竞争理念和守法维权意识,强化尊重和崇尚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商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的竞争文化,积极营造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公平竞争环境。 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和监管实际,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见到实效,全面提升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水平,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2026-03-30 16:08:08市场监管总局:着力防治平台经济、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内卷式”竞争
3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通知,其中提到,要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综合运用各类反不正当竞争措施,着力防治平台经济、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内卷式”竞争。精准辨识和依法查处平台企业无正当理由,利用搜索排名、经营评价、算法控制、限制流量、下架商品、增加费用、拖欠账期、中止交易、内部惩戒等手段,或在补贴、优惠、红包、折扣、“满减”、“买赠”、促销等活动中,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对个案进行违法判定时,要综合考虑交易标的性质、生产规模和类型、市场和销售情况、生产效率和技术、商品或服务品质等多方面因素。压实平台经营者处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责任义务,督促平台明确平台内公平竞争规则,建立专门工作机制,接受举报投诉,做好纠纷处置,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处置不正当竞争行为,保存有关记录并报告执法机构。防止平台经营者借审核管理不当干预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 以下是具体原文: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强化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指出反不正当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从制度上法律上确保党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对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规则,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刻认识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深远意义,准确理解修订精神和核心内容,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二、准确把握贯彻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工作重点 (一)健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机制。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按照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要求,积极向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汇报,将贯彻落实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抓手,推动健全地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卡点堵点问题,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综合运用各类反不正当竞争措施,着力防治平台经济、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内卷式”竞争。精准辨识和依法查处平台企业无正当理由,利用搜索排名、经营评价、算法控制、限制流量、下架商品、增加费用、拖欠账期、中止交易、内部惩戒等手段,或在补贴、优惠、红包、折扣、“满减”、“买赠”、促销等活动中,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对个案进行违法判定时,要综合考虑交易标的性质、生产规模和类型、市场和销售情况、生产效率和技术、商品或服务品质等多方面因素。压实平台经营者处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责任义务,督促平台明确平台内公平竞争规则,建立专门工作机制,接受举报投诉,做好纠纷处置,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处置不正当竞争行为,保存有关记录并报告执法机构。防止平台经营者借审核管理不当干预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 (三)防治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构建多维度治理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协同机制。要结合交易方在行业中的地位、交易习惯、对中小企业以及整体市场秩序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对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是否具有优势地位进行综合判断。准确认定违法行为,主体应当为大型企业等经营者,行为上必须具有滥用优势地位的具体表现,并且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明显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并形成了拖欠账款事实。确属违法的,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要求相关企业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委托下级市场监管部门核查、调查。 (四)强化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统筹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完善网络竞争规则,着力提升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常态化监管水平。运用好禁止侵害数据权益的专款规定、商业秘密保护规则,准确识别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平衡好数据保护和数据利用的关系,加大对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的保护力度,有效保护数据要素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数据市场竞争秩序。及时应对各类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效规制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平台规则等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准确把握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构成和实践特点,持续加大对流量劫持、恶意干扰、恶意不兼容、滥用平台规则实施虚假交易、虚假评价或者恶意退货等各类变相表现形式的甄别和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大对数字经济市场秩序的维护力度。 (五)制止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适应高质量发展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持续加大对仿冒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等常见、高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正确把握擅自将他人商品名称等设置为搜索关键词、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规定的构成要件,合理界定混淆行为帮助者、违法商品销售者的法律责任,既不泛化保护范围,也不放纵违法行为。把握“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原则和精神,落实商业贿赂条款中新增的对受贿方的规制规定,注重甄别实践中回扣、佣金、手续费等不同名称和存在形式,处理好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 (六)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将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完善商业秘密保护规则体系,因地制宜探索出台商业秘密保护法规和管理规范。推进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站点建设,配备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不断健全服务体系。积极指导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有效防范泄密风险。加快出台商业秘密保护标准,推动开展国推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提升我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水平。 (七)探索反不正当竞争域外执法。探索推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则的域外适用,对在境外实施的虚假宣传、网络不正当竞争、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境内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境内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决予以打击,保障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维护我国国家和企业利益。积极探索域外执法实践,加快建设专门的涉外执法人才队伍,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广泛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双多边国际合作交流,主动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国家的常态化沟通和项目协同,推动建立机制化合作渠道,加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领域治理经验与制度成果的国际传播,推动形成更加公平、透明的国际竞争规则。 三、积极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有效实施 (八)完善制度规则体系。构建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体系,完善反不正当竞争顶层设计。对标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在政府规制、监管透明、企业合规等方面有效衔接,增强反不正当竞争制度型开放的话语权。及时总结监管实践经验,推动研究制定《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条例》。系统推动制修订规范仿冒混淆、禁止商业贿赂等规章,为行政执法提供规范指引。推动研究发布相关行业市场价格与竞争行为评估报告,引导良性竞争,逐步构建多层次的反不正当竞争政策工具箱。推动健全行政执法、民事救济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机制,加强案件线索移送与协同查核,探索形成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的工作格局。 (九)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持续加强平台经济、民生保障、技术创新等领域不正当竞争“首案”打击和“类案”整治,强化警示预防引导、防范系统性风险,避免推高后续治理成本。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破解难题的能力,提升非现场监管、穿透式监管能力。着力提升智慧监管能力,推动实现重点平台反不正当竞争处置信息与行政监管信息系统的自动对接,对主体责任不到位、出现重大舆情风险事件等情况的,加大“三书一函”适用力度。要合理把握处罚力度,做到监管执法的时度效统一、法理情协调,准确理解取消虚假宣传处罚金额下限要求的规定,准确适用关于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为经营主体创新创造和自由竞争预留空间。 (十)强化执法能力保障。加快建立与超大规模市场相适应、与成熟完善的市场机制相匹配的现代化反不正当竞争监管体系,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监管执法队伍。推动优化和加强各层面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能力,着力支持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形成有利于发挥各层级履职优势的职能体系,加大对跨区域案件查办力度。加大审计、会计、电子取证、信息技术检测鉴定、存证等第三方机构对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执法的保障支撑。 (十一)加强竞争合规指导。通过制定出台各类指南、指引,加强对经营者合规经营的行政指导和宣传培训,促进企业依法自觉合规经营。积极鼓励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竞争合规管理体系,强化企业合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合规管理能力。加强国别竞争政策法律研究,开展企业合规信息交流,支持我国企业应对域外竞争限制措施挑战。 (十二)推动竞争秩序共建。鼓励、支持和保护经营者监督、消费者监督、行业组织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各类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社会监督,推动形成共建共治的竞争监管格局。重点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自律机制等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制定行业竞争规范和准则,引导行业内经营者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协调和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推动行业内经营者通过创新和合作,共同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支持竞争法学科建设,推动加快实践型、涉外型、技术型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人才培养。 (十三)营造公平竞争氛围。打造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公平竞争宣传活动品牌,在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和竞争倡导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公平竞争理念和守法维权意识,强化尊重和崇尚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商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的竞争文化,积极营造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公平竞争环境。 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和监管实际,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见到实效,全面提升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水平,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点击查看详情: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通知
2026-03-30 13:11:30攀钢钒板材异步电动机公开招标(综合)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攀钢钒板材异步电动机公开招标(综合)(PGWZMYHGZHG260327277032)招标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设备事业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攀钢钒板材异步电动机公开招标(综合)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方需提供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类似额定功率不低于1200kW及以上热轧项目立式电机(变频)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类似额定功率不低于1200kW及以上热轧项目立式电机(变频)的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若发票未显示额定功率,需提供发票对应合同以证明其额定功率),业绩总量不得少于投标报价总金额。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需要提供合格的企业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3.6 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29日09时00分至2026年04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攀钢钒板材异步电动机公开招标(综合)招标公告
2026-03-30 10:51:40瑞浦兰钧2025年扭亏为盈 储能收入首超动力板块
3月27日,盖世汽车获悉,瑞浦兰钧(00666.HK)于3月26日晚间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公告。报告期内,瑞浦兰钧实现营收243.3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7%;全年净利润为6.81亿元,较上一年度实现扭亏为盈。 经营业绩的改善主要源于动力与储能电池出货量的规模化提升。2025年,瑞浦兰钧锂电池产品全年销售82.7GWh,同比增长89.2%。其中,动力电池产品收入100.13亿元,同比增长35.6%;储能电池产品收入135.61亿元,同比增长86.8%,构成业绩增长的核心驱动力。 从市场格局来看,瑞浦兰钧已形成“储能+乘用车+商用车”三线并行的业务结构。储能领域,2025年其户用储能电芯出货量居全球首位,储能电芯整体出货量位列全球第五。动力领域,瑞浦兰钧在新能源重卡装车量排名全国第二,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出货量排名全国第七。
2026-03-27 17:23:06直面周期与内卷:线缆行业最需要的实战论坛来了
点击了解展会详情 全球光伏、储能与新能源汽车装机量持续冲高,带动高压及特种线缆需求快速增长,据推算, “十五五”期间国网特高压的投资额将达到5000-8000亿元的量级,同比增长50%以上,年均至少1000亿元。 与此同时,欧盟碳关税落地、海外市场准入趋严,叠加行业低价内卷,中国线缆企业正面临机遇与压力并存的复杂格局。 一边是AI工业大模型加速赋能制造升级,一边是无序竞争持续挤压行业利润,中国线缆行业已然站在技术革新与全球化突围的关键十字路口。 面对周期波动、技术变革与贸易格局重塑的多重挑战,SMM WCCE 2026电线电缆展举办的 电线电缆发展大会 应时而生,为行业凝聚共识、探寻方向、共策破局之路。 我们邀约宏观周期专家、AI制造研学者、出海实战派与产业链龙头,打造一场为中国线缆量身定制的破局峰会,共同回答: 周期迷雾中,线缆行业的增长逻辑与未来方向在哪? 电线电缆发展大会 周期 01 【宏观投资逻辑与商品价格趋势】 面对铜铝价格频繁波动,企业如何科学研判周期、守住盈利底线? 原材料价格波动始终是线缆行业经营的核心变量,直接影响成本控制、订单定价与盈利空间。在周期波动加剧的市场环境下,科学研判趋势、做好风险对冲,已成为企业稳健运营的关键能力。 本议题由东吴期货首席投资官兼研究所所长吴照银先生主讲。 吴照银先生深耕宏观经济、大类资产配置与大宗商品研究数十年,对经济周期、通胀走势、利率环境及商品价格运行规律拥有系统研究与前瞻判断,长期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周期视角下的经营决策参考。 2026年通胀和商品走势,会怎么影响铜铝采购成本?现在处在价格周期的哪个阶段?涨跌幅大概会到什么区间?线缆企业怎么用资产配置、期货工具,把价格风险锁在可控范围? 本次分享将以实战视角给出清晰答案,助力企业稳经营、守利润、行稳致远。 智变 02 【AI驱动与智能融合下的工业技术革命】 工业大模型浪潮来袭,线缆企业如何真正让AI落地见效、突破内卷? 随着工业大模型与智能制造技术快速发展,传统线缆制造正迎来效率升级与品质革新的重要契机。如何让AI真正落地生产场景、实现降本增效,成为行业摆脱低价内卷、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路径。 本议题由中科院自动化所紫东太初大模型中心资深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唐明先生带来深度分享。 唐明先生长期从事工业大模型、智能感知与先进制造技术研究,专注于AI技术在工业场景中的工程化落地,在智能质检、工艺优化、生产调度、质量溯源等领域具备深厚的理论积淀与丰富的项目实践经验。 AI如何赋能线缆研发、生产与质控?企业如何避免智能化投入误区、算清投入产出比?如何以技术升级打破低价内卷困局…… 嘉宾将结合真实场景逐一拆解,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可行路径参考。 通海 03 【全球化新阶段的中国线缆出海策略】 贸易壁垒日趋严苛,中国线缆企业如何稳健出海、实现品牌升级? 在全球能源转型与贸易格局重构的双重背景下,海外市场已成为中国线缆企业重要的增量空间。但欧盟碳关税、区域认证壁垒、本地化合规要求不断提高,也让企业出海面临更为复杂的挑战。 本议题拟邀具备一线经验的海外市场实战专家,长期深耕海外重点区域,熟悉各国市场准入标准、认证体系、贸易政策及本地化运营逻辑,在应对碳关税、绿色壁垒、合规风险、渠道建设等方面拥有可复制的成功案例。 如何在复杂贸易格局中优选目标市场?如何突破碳关税与认证壁垒实现合规出海?如何搭建稳定渠道、打造海外品牌?如何从产品出口转向品牌全球化? 嘉宾将以实战经验为企业一一破题。 共生 04 【产业变革中的线缆未来前瞻探讨】 下游需求快速迭代,行业如何协同创新、走出价值共生新路径? 下游新能源、储能、数据中心等领域快速发展,推动线缆产品向高压化、特种化、绿色化升级,上下游协同创新与价值共生,已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趋势。 该圆桌论坛特邀上海起帆、浙江万马、多宝电缆等国内线缆行业龙头企业高管共同参与。 各位嘉宾均身处产业经营一线,在下游需求迭代、成本压力传导、市场竞争格局及产业链协同创新拥有丰富实战经验与独到见解。 ·需求端:新能源、高端装备现在要什么样的线缆?下一代产品方向在哪? ·定价端:成本涨、客户压价,怎么谈出“质量优先、理性定价”的合作模式? ·创新端:上下游怎么联合研发,一起抢新技术、新市场,避免各自为战? 这不仅是一场对话,更是一次行业共识的凝——当价格战不再是唯一选项,我们该如何定义线缆行业的长期价值? 点击免费报名展会 点击查看完整会议日程 本次【展览区论坛】免费开放 席位有限,请提前预约 点击免费报名展会 点击了解展会详情
2026-03-27 10:17:03
其他国家彩涂板卷进口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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