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镍网产量
土耳其镍网产量大概数据
| 时间 | 品名 | 产量范围 | 单位 |
|---|---|---|---|
| 2019 | 镍网 | 1000-1200 | 吨 |
| 2020 | 镍网 | 1200-1400 | 吨 |
| 2021 | 镍网 | 1400-1600 | 吨 |
| 2022 | 镍网 | 1600-1800 | 吨 |
| 2023 | 镁网 | 1800-2000 | 吨 |
土耳其镍网产量行情
土耳其镍网产量资讯
印尼拟建矿物交易所 专家称或可改善镍价透明度
8月26日(周三),标普全球能源(S&P Global Energy)旗下的机构报道,市场专家表示,印尼计划于2027年推出的矿物交易所,有望成为镍价发现的补充平台,并与未直接纳入大部分印尼产量的伦敦金属交易所(LME)行业基准价格形成互补。 印尼总统普拉博沃·苏比延托于8月14日宣布,该国将在2027年1月1日前建立自己的矿物和战略大宗商品交易所。在8月17日印尼独立日前的演讲中,普拉博沃表示,拟议的交易所将使印尼能够成为“价格制定者”,并防止其他国家决定印尼本国资源所产生的价格和利润。媒体援引总统发言人Prasetyo Hadi的说法,该交易所还可能涵盖煤炭和棕榈油。 作为全球最大的镍生产国,印尼已展现出其在镍市场的巨大影响力,该国2026年的减产举措是推动LME镍价反弹的主要原因。专家表示,计划中的矿物交易所有望增强该国的市场影响力,因其将促进印尼镍产业中尚未在LME体现的不透明环节的透明度。 标普全球能源CERA分析师Joenelle Donato表示:“一旦印尼的矿物交易所投入运营,可能为国内镍交易提供一种替代定价机制,并使政府能够加强对行业内价格监管的监督。” Donato补充称:“该交易所有望支持印尼参考价格的形成,这可能会提高定价透明度,并增加该国对实物镍交易的影响力。” **透明度问题** 普拉博沃表示,拟议的矿物交易所将为该国主要大宗商品创建印尼参考价格,提供更清晰的交易数据,同时遏制价格操纵。 能源转型研究所智库负责人Ahmad Zuhdi Dwi Kusuma表示,该交易所可能改善该国大部分镍产品的定价。 Donato指出,印尼大部分的镍产量,例如主要用于不锈钢生产的镍生铁和镍铁,属于纯度较低的II类镍。LME仓库仅接受镍含量超过99%的一级镍。 尽管如此,Donato认为,由于该国控制着全球矿山供应,印尼仍能够影响LME的镍价。标普全球市场情报数据显示,2025年印尼占全球镍矿产量的66.6%。CERA分析师Jason Sappor表示,印尼的产量也能影响I类镍供应,因部分工厂可以将镍生铁转化为镍锍,出口并加工成I类精炼镍和电池级硫酸镍。 Zuhdi认为,随着印尼矿物交易所的建立,印尼II类镍产品的交易将不再局限于非透明的交易。 “为这些产品建立可信的指数是可行的,并且将对印尼有益。镍中间产品的可见交易价格将改进特许权使用费和参考价格的评估,并缩小一体化集团内部转移定价的空间。” 总部位于意大利的关键原材料咨询公司Xida Communications的联合创始人兼董事总经理Salvatore Pinizzotto认为,拟议的交易所可能进一步提振印尼在镍市场的影响力,因为一旦交易所流动性改善,国际交易商最终可能将印尼的国内参考价格纳入其价格形成机制。 “对于印尼占主导地位的部分镍价值链环节的实物价格形成,印尼交易所可能变得尤为重要,而LME则将继续作为国际金融和对冲基准发挥重要作用,”Pinizzotto说道。 尽管普拉博沃吹捧该交易所是印尼设定价格的一种方式,但Pinizzotto并不指望它会取代LME的行业基准地位,因为后者在市场中的地位历史悠久。 “一个交易所不会仅仅因为它位于世界最大生产国就成为国际基准,印尼确实具备规模优势,能在价格形成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影响力,但基准信誉最终必须由市场认可,”Pinizzotto说道,他曾担任国际镍研究组织(INSG)市场研究与统计部门主任。 **行业影响** 印尼镍矿商协会(APNI)对拟议的交易所表示支持,称与“经常经历极端波动和人工干预”的LME相比,该交易所将为印尼镍产品提供更稳定的定价机制。 印尼镍矿商协会主席Nanan Soekarna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过去三年,该协会一直向政府及相关当局倡导建立印尼金属交易所的想法。总统的公告是国家对我们自2023年以来传达的紧迫性的认可:印尼绝不能继续做自己全球产量最大的大宗商品的'价格接受者'。” 然而,并非所有行业参与者都预期会张开双臂欢迎印尼的交易所。Zuhdi预计,一些从不透明的双边折扣中受益的市场参与者会抵制交易所提供的透明定价。 Zuhdi补充道,如果交易成为强制性的,也可能导致交易瓶颈。如果政府利用交易所实施不合理的价格下限,买家也可能放弃印尼材料或重组合同。 普拉博沃概述印尼推出交易所的计划,正值政府加大力度加强对商品部门的控制并增加国家收入。在经历了多年的镍价低迷之后,印尼于2026年削减了镍矿石生产配额以应对供应过剩。 市场情报(Market Intelligence)数据显示,在此举措之后,LME现货镍在8月24日达到每吨16,855.28美元,较2025年每吨15,171.13美元平均价上涨11.1%。而在2026年早些时候,其价格曾在每吨16,500-19,000美元之间波动。 今年6月,印尼成立了国有机构PT Danantara Sumberdaya Indonesia,负责监测该国大宗商品出口并打击低价发票行为。普拉博沃表示,仅通过价格差异和调整,该机构就已识别出50亿美元的潜在额外国家收入。 过去一年,印尼还提高了国内镍矿石基准价格,限制新建冶炼厂的审批,并对采矿业进行了许可制度改革。
2026-08-27 17:50:12多空力量互相制衡 沪镍横盘整理【沪镍收盘评论】
沪镍震荡回落,主力合约收跌0.65%,报128680元/吨。宏观层面海外货币政策预期有所摇摆,对有色板块带来间歇性扰动;产业端市场持续博弈印尼镍矿配额后续落地节奏,供应宽松预期压制上方空间,但冶炼厂亏损带来成本托底,叠加市场静待传统旺季需求兑现,多空力量互相制衡,盘面维持底部区间震荡格局。 镍矿市场整体维持平稳态势。尽管成本端尚有一定托底作用,但在下游需求持续施压的背景下,成本向镍铁端的传导路径明显不畅。镍铁市场上,可流通资源整体趋于充裕,前期积压的滞港货物近期集中到港,预计8月镍铁进口回流规模将显著扩大,供应格局整体向宽松方向转变;受下游行情低迷拖累,部分贸易商已开始逐步调低报价。 硫酸镍市场方面,供应端成本依然高企,部分生产商存在挺价心态,但也有部分企业库存水平偏高,急于出货消化库存。需求端来看,临近月末采购窗口期,部分下游企业开始进场询价,不过仍有不少企业主要依赖长协供应,对散单补库的意愿不强,对镍盐价格的接受能力也相对有限。 对于后市,宏源期货评论表示,中东局势反复,成本与宏观相互牵制,弱需求与高库存压力仍在,印尼镍矿配额调整虽仍未有定论,但整体供应难放宽至此前水平,镍价下方空间不大,预计宽幅震荡。
2026-08-27 17:49:41工信部等四部门:持续整治汽车行业网络乱象 严厉打击夸大和虚假宣传等行为
8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办公厅发布开展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中国汽车品牌向上发展专项行动,举办“看见中国汽车”品牌联合活动,聚焦中国车企技术、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讲好中国汽车品牌故事,提升中国汽车品牌影响力。研究建立规范、公开、公正、可追溯的汽车行业第三方测评活动指南。持续整治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严厉打击夸大和虚假宣传等行为。加强权威、专业信息发布,公开通报存在问题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检验检测机构,为行业划清“红线”、守牢“底线”,坚决震慑行业非理性竞争乱象,引导行业提升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水平。 以下是具体原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办公厅关于开展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检验检测机构、行业组织和技术服务机构: 为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守牢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底线,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以下简称四部门)决定,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可靠性、耐久性、新技术测试验证等四方面问题,提升全行业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动汽车、摩托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整治问题 (一)生产一致性 1.整车企业量产车技术指标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参数的一致性、相关国家标准的符合性等。 2.整车企业对零部件供应商的管理情况,包括采购标准、进货检验、零部件产品质量管理等情况。 3.整车企业的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包括人员能力、生产/检验设备、采购的原材料和零部件总成及其供应商、生产工艺、工作环境、管理体系等情况。 (二)可靠性 1.整车产品、关键系统和零部件的可靠性测试验证情况。 2.整车企业、零部件企业的生产制造工艺标准能否保证产品可靠性。 (三)耐久性 1.整车企业的新车设计使用寿命和研发周期情况。 2.整车企业在车身材料选用、防腐工艺、结构防护等方面要求情况,整车产品缺陷、产品锈蚀、悬架断裂等问题情况。 (四)新技术测试验证 1.新产品创新设计对用户习惯、误操作风险、极端使用场景等风险评估是否充分,营销宣传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2.新材料、新结构是否存在产品缺陷、疲劳失效等风险隐患情况。 3.产品组合驾驶辅助及自动驾驶功能测试验证是否充分,产品及云端平台数据安全、网络安全防护是否充分,人工智能安全防护是否充分,是否存在风险隐患,是否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用于案事件调查的日志留存是否完整。 三、重点工作任务 通过组织企业自查自纠、加强审查评估、强化监督检查、加强行业自律、健全政策标准体系、加强宣传引导等,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全面提升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水平。 (一)组织企业自查自纠。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属地重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对照准入管理要求和重点整治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系统查找企业自身和关键零部件供应商的产品生产一致性、可靠性、耐久性和新技术测试验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全面加强供应链管理,强化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企业应于2026年12月底前向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对于发现存在的缺陷,企业应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召回计划,主动实施召回。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督促指导属地企业加强汽车产品激进式创新设计测试验证,充分评估安全风险,稳妥审慎推动新技术装车应用。 (二)加强审查评估。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50号),制定汽车产品研发测试验证技术规范,督促指导企业加强新产品研发测试验证。组织技术服务机构建立产品创新设计审查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审查评估,及时甄别风险隐患。严格开展产品准入技术审查、软件升级管理、产品排放监管、强制性产品认证和新车注册登记查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安全风险。 (三)强化监督检查。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产品经销场所等开展企业准入条件保持情况监督检查、企业在用符合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产品环保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缺陷产品调查执法联动。加大对非理性竞争问题反映多、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等企业相关车型、关键零部件的检查、抽查力度,组织对样品开展检验检测。加强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联合赴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实现重点检验检测机构全覆盖,督促检验检测机构抵制非理性竞争、客观公正开展检验检测、加强对创新设计风险甄别和测试验证,守牢产品安全底线,严厉打击检验检测弄虚作假。对于存在不能保持生产准入条件、相关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和管理要求等问题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采取公开通报、暂停相关产品《公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不予办理相关车辆注册登记、罚款等联合惩戒措施。对于存在问题的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采取罚款、撤销资质等联合惩戒措施。 (四)加强行业自律。做好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宣贯,督促引导行业企业落实标准要求。指导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摩托车商会引导行业企业加强自律建设,强化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承诺。引导主要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自觉抵制非理性竞争行为,规范测评活动和营销宣传行为,坚守合规底线,完善能力水平。 (五)健全政策标准体系。研究构建适应新技术发展、引领汽车产业进步的汽车质量提升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创新设计、可靠耐久、环境适用性、定型试验规程相关标准制修订。加快制定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准入管理办法》,严把新产品准入技术审查关。完善储能装置单体及总成信息填报等机动车合格证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汽车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鼓励企业建立质量信息对内通报和对外披露机制。 (六)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中国汽车品牌向上发展专项行动,举办“看见中国汽车”品牌联合活动,聚焦中国车企技术、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讲好中国汽车品牌故事,提升中国汽车品牌影响力。研究建立规范、公开、公正、可追溯的汽车行业第三方测评活动指南。持续整治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严厉打击夸大和虚假宣传等行为。加强权威、专业信息发布,公开通报存在问题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检验检测机构,为行业划清“红线”、守牢“底线”,坚决震慑行业非理性竞争乱象,引导行业提升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四部门强化工作协同,加强问题线索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研判,形成监管合力,守牢安全底线,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联动,开展本地区的专项行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期1年的专项行动结束后,要及时向四部门报送工作情况。 (二)压实各方责任。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要进一步落实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抵制非理性竞争,加强供应链管理,强化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加强新产品测试验证,规范营销宣传行为,守牢产品安全底线。各有关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要依法依规、公正客观开展检验检测,切实提升工作质量。行业协会要引导行业企业加强自律,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标准化组织要加快推动相关标准制修订,进一步健全标准体系。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开展技术审查,加强对创新设计的审查评估。 (三)形成长效机制。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深挖典型案例示范效应,深化经验总结,完善行业自律规范,维护良好行业秩序。运用好规则、政策、标准等多种手段,强化市场化思维、法治化理念,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深入整治非理性竞争,不断提高行业治理水平,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提升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水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安全保障能力和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6年8月21日
2026-08-27 17:37:50跟网型80%、构网型20%!大唐5GWh储能系统框采!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6年8月25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 磷酸铁锂 电池 储能系统 框采,预估采购总容量5GWh。其中0.5C系统1GW/2GWh、0.25C系统0.75GW/3GWh,包含跟网型系统占80%、构网型系统占20%。 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具有至少 2个单体项目容量100MWh及以上或 1个单体项目容量 20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的投产运行业绩(至少包含直流仓及交流仓),且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2GWh。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26年以来,央企发起的GWh以上规模的储能集采总量已超过136GWh,包含储能电芯、储能直流侧系统、储能系统集成等。 目前,2026年中国电建、中核集团、中广核暂未开启年度集采。 原文如下: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招标人为招标人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最终用户为大唐集团系统内单位,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大唐集团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ME-202608DTCNKJ-W001 2.2建设地点:大唐集团所属储能电站指定施工地点 2.3建设规模:5GWh 2.4建设工期:有效期为一年 2.5设备名称: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 2.6数量:详见2.8招标范围 2.7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2.8招标范围: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框架采购,涵盖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战略合作伙伴基建类、生产类项目所需的储能系统,预估采购总容量5GWh(其中0.5C系统1GW/2GWh;0.25C系统0.75GW/3GWh),包含跟网型、构网型系统,不含高压级联、直流耦合技术方案。针对0.5C系统与0.25C系统份额,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均衡授标。 本次招标范围适用于海拔3500米以下的新能源配储项目、独立储能项目、风储融合项目、光储融合项目,不含火电调频项目。按“跟网型系统占80%、构网型系统占20%”的权重比例组织开展本轮储能系统框架采购及评审工作。本次采购预估量为大唐集团系统内储能项目需求总量,此次采购结果可应用于大唐集团系统内及系统外项目,系统外项目不占用本次框架采购容量。招标人可以对采购的产品进行对外销售,产品品牌由系统外买方确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给予响应并授权招标人对外销售其产品。 本次框架采购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到期但实际采购总容量未达到预估总容量时,招标人可以申请延长合同有效期,延长期不超过三个月,延长期内如采购总容量达到预估总容量或新一轮采购合同签订完毕时,则合同终止;合同未到期,实际采购总容量达到预估容量100%时,经招标人研究决策,并向集团公司供应链管理部报备后可继续执行,若在有效期内采购容量达到预估容量(或数量)的110%,则框架结束。 供货范围:磷酸铁锂电池预制舱(包括: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消防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热管理系统、汇流设备等相关配套设施)、变流升压系统(包括:储能变流器(PCS)、箱变等相关配套设施)、能量管理系统(EMS)、内部设备电缆及通信线缆、抽检样本、半实物仿真、EMS纵向加密、集控涉及的站内服务器、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服务等。不包含电池预制舱与PCS之间的电缆及变流升压一体机间的35kV高压电缆。 2.9交货地点:各储能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2.10交货期:储能系统交货时间为采购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具体以项目单位需求为准。 2.11其他:投标人应按要求完成:储能系统的设计、制造、试验、出厂检测、包装、运输至现场及交货、配合第三方抽检、现场检查、安装指导、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服务、税费、保险费和质保期内的维修及保养等工作。抽检服务费及并网涉网试验服务费由招标人及最终用户承担。投标人有配合招标人、设计院完成项目方案优化的责任,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效益最大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至少应具有电池单体、电池模块、PCS(储能变流器)、BMS(电池管理系统)、EMS(能量管理系统)5类产品中2类产品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符合最近国标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3.2.2业绩要求: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单体项目容量100MWh及以上或1个单体项目容量20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的投产运行业绩(至少包含直流仓及交流仓),且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2GWh(合同业绩单体项目容量不低于40MWh,否则不予计入累计合同业绩)。(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特别说明 3.3.1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2026-08-27 10:23:27新疆且末250MW/1000MWh构网型独立新型储能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8月25日,新疆且末250MW/1000MWh构网型独立新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和兴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为68929.001163万元,折合单价为0.6893元/Wh;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70285.757669万元,折合单价为0.7029元/Wh。 据悉,该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昆仑工业园区,业主单位是且末融玉储能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融和元储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建设规模250MW/1000MWh(4 小时时长),电池技术为磷酸铁锂电池布置方式户外预制舱布置占地面积约104亩接入电压220kV,配置1台250MVA主变设计年限20年,EPC最高限价7.28 亿元(折合约 0.728 元 / Wh) 原公告如下:
2026-08-27 10:14: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