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精密铝管产量
阿根廷精密铝管产量大概数据
| 时间 | 品名 | 产量范围 | 单位 |
|---|---|---|---|
| 2018 | 精密铝管 | 2000-2500 | 吨 |
| 2019 | 精密铝管 | 2500-3000 | 吨 |
| 2020 | 精密铝管 | 3000-3500 | 吨 |
| 2021 | 精密铝管 | 3500-4000 | 吨 |
阿根廷精密铝管产量行情
阿根廷精密铝管产量资讯
鞍钢实业微细铝粉有限公司2026年10月防爆电机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钢实业微细铝粉有限公司2026年10月防爆电机公开招标采购(AGZYFZHGZHD261019325748)招标人为鞍钢集团众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鞍钢实业微细铝粉有限公司2026年10月防爆电机公开招标采购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备件供货合同及对应发票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提供《鞍钢集团采购廉洁诚信承诺》,签字并盖章。生产厂家提供粉尘防爆证书(Ex tb IIICT 130℃ Db),经销商提供代理厂家的粉尘防爆证书(Ex tb IIICT 130℃ Db);经销商提供代理厂家的授权。 3.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9日16时00分至2026年11月11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鞍钢实业微细铝粉有限公司2026年10月防爆电机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2026-10-19 18:56:51朝阳1014钢管采购招标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朝阳1014钢管(AGSYYWHGXHD261019325933)采购人为鞍钢实业集团(鞍山)设备运维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朝阳1014钢管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9日17时00分至2026年10月28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朝阳1014钢管采购公告
2026-10-19 18:52:13沪铝小幅上涨 社库继续去化【沪铝收盘评论】
沪铝日内偏强运行,主力合约报收23340元/吨,涨0.67%。美元指数回落,有色板块上方压力稍有缓解,铝价获得一定反弹空间。市场对海外远期供应有增加预期施压铝价,但当前中东地缘的不确定性使得短期供应仍偏紧,提供支撑。国内需求持续回暖,铝锭社库下滑,给予铝价支撑。 中东地区电解铝炼厂复产及印尼出口增长强化新增供应预期,市场定价重心由现货紧张转向远期供应增加,但目前中东趋势仍前景不明,地缘溢价风险始终未消除,铝供应修复存在阻碍,短期海外供应偏紧格局维持,LME铝库存维持历史极低水平,给予价格支撑。 节后国内铝锭去库表现好于往年同期,周末铝锭社库继续去化。 对于当前走势,新湖期货表示,短期宏观面地缘扰动仍较大,基本面仍在强现实与弱预期中博弈,供应回升预期强,但当前短缺的现实仍未改变,而国内供应接近上限。月内消费韧性强,海外诸多消费终端市场也有年底前备库需求。因此短期基本面偏强的格局不会改变,国内持续去库,国内外库存偏低给予铝价支撑。宏观面如改善,铝价有反弹机会。
2026-10-19 18:37:34现货反馈强劲 沪铝月差扩大【机构评论】
★宏观方面:上周美国通胀数据全面超预期,中东局势仍存升级风险,多艘油轮遇袭,流动性收紧预期将继续给有色金属带来压力,不过近期美联储多位官员发言称不必连续加息,主席沃什讲话坚持不会预判未来利率决策,市场交易10月加息概率不足20%,短期美元强势暂缓。后续预期仍将跟随美伊战争走向、美国经济数据、中期选举等信息展开博弈。 ★供应方面:国内电解铝运行产能4530万吨以上,年内仅有少量产能待投。海外方面,巴林铝业和阿联酋铝业按计划复产中,印尼泰景30万吨全线通电,产能继续爬坡。 ★需求方面:SMM数据显示国内铝下游加工龙头企业开工率录得61.7%,环比回升1.2个百分点,国庆假期后企业陆续复产,节后积压订单集中排产带动多个板块开工率回升。9月出口维持高位、废铝继续短缺等因素驱动国内消费同比保持偏高增长但增速回落。 ★库存方面:过去一周铝锭社库下降4.4万吨至60.7万吨,铝棒下降2.2万吨至15.9万吨,延续较快去库节奏。LME库存延续缓慢下降0.1万吨至23.8万吨。 ★现货方面:换月后现货升贴水大幅上升,华东、中原和华南分别在290元、170元和255元,华南铝棒加工费回升至400元附近。LME0-3升贴水回升18美元至4美元波动。 ★宏观上有色仍面临海外流动性收紧的压制,铝市海外低库存以及国内去库延续,沪铝月差扩大体现强现实弱预期局面。基本面转弱前现货重心有望在23000元上方震荡,基差大幅走强后可考虑远月合约尝试做多博取月差收益。 ★上周氧化铝2701收盘于2631元,下跌2.52%。国内现货继续回落,山西指数较节前下跌20元至2685元/吨。海外方面,10月9日西澳最新成交FOB391.25美元/吨,11月船期,较上周成交上涨4美元。几内亚至中国矿石海运费继续下跌3美元至31美元/吨。国内氧化铝运行产能维持在9900万吨附近,氧化铝平衡处于宽松状态,行业库存维持升势。当前北方部分氧化铝厂接近现金成本亏损,不过四季度临近长单谈判阶段,企业减产意愿或偏低,氧化铝弱势运行等待供应端负反馈出现。
2026-10-19 18:36:06商务部、海关总署:进一步优化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质疑和鉴别工作有关事项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为促进企业合规贸易,提升两用物项出口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出口管制质疑和鉴别工作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有关规定,商务部和海关总署持续优化质疑和鉴别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政策宣介指引,支持企业完善出口合规体系建设。(商务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52号 公布进一步优化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质疑和鉴别工作有关事项 为促进企业合规贸易,提升两用物项出口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出口管制质疑和鉴别工作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务部和海关总署持续优化质疑和鉴别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政策宣介指引,支持企业完善出口合规体系建设。 二、出口货物发货人申报出口时,如未向海关交验由商务部颁发的出口许可证件,海关有证据表明出口货物可能属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范围的,应当向出口货物发货人提出质疑,并制发《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海关质疑通知书》(附件1)。 三、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当自收到《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海关质疑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供下列材料,材料需加盖公章,材料为外文的,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一)报关单、出口货物合同、发票、证明货物流向的运输单据; (二)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载明货物的性能指标、主要用途以及认为不属于出口管制范围的法律依据和事实理由等); (三)证明货物属性的有关技术资料(如有检验检测报告,应一并提供); (四)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收到出口货物发货人提供的材料后,海关进行判别,可根据需要由海关总署向商务部提出组织鉴别,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依法处置,并制发《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海关质疑结果告知书》(附件2)。 (一)不属于两用物项的,继续办理通关手续; (二)属于两用物项的,按规定处置; (三)其他情形的,按相关要求办理。 五、商务部收到海关鉴别需求后,组织专家对物项进行鉴别,必要时可以送相关机构进行检验检测。 六、质疑、鉴别期间,海关对相关出口货物不予放行。出口货物发货人申请将同一报关单项下与被质疑货物无关联关系的其他货物拆分处理的,经海关评估研判同意后,可另行办理通关手续。 七、海关自收到货物发货人提供的全部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质疑判别或向商务部提出组织鉴别。商务部收到组织鉴别的完整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别结论。 出口货物发货人提交或补充材料、被质疑货物检验检测等时间不计入上述时限;重大、疑难等特殊情况不受前款时限限制。 八、出口货物发货人在质疑、鉴别或相关工作中,应如实提供并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保证内容和数据真实可靠,不得拒绝、阻碍、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九、通过跨境电商、旅客携带、邮件、快件等渠道出口涉及两用物项的,参照本公告实施。 十、本公告涉及的鉴别、质疑工作分别由商务部、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海关质疑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23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海关质疑通知书.wps 2.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海关质疑结果告知书.wps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6年10月19日
2026-10-19 15:07:01






